直播| 屏锦一家3口开夜车撞死路人庭审:判司机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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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普法
来源:微博 @梁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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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午,
我们老傅分享了预告消息
到底是什么案件呢?
原来是梁平屏锦一货车司机
开车精力不集中
也不观察路况,酿成大祸的肇事案
昨天(5月23日)
梁平法院在微博庭审直播
以下是法院对案件的具体公开内容
重在普法与法制透明
案情简介
2019年3月13日晚,被告人王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搭载其妻及女儿从梁平区云龙镇某村出发,经303省道,沿铁屏线往屏锦镇方向行驶。
#网络配图,与文无关#
当日19时40分许,当车行驶至铁屏线路段时,因被告人王某驾驶车辆未降低行驶速度,精力不集中,对路面情况没有充分观察,造成其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将横过道路的被害人唐某撞到,造成唐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后,被告人王某拨打110报警电话与120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经鉴定,唐某系颅脑损伤死亡。经认定,被告人王某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9年3月27日,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付清了赔偿款,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查明被告人身份
被告人王某,男,1993年4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地重庆市梁平区,住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
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19年4月9日被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王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罪名没有异议,自愿认罪。
公诉人举证
1.协议书、谅解书、驾驶证复印件等书证;
2.证人吕某、杨某的证言;
3.被害人亲属吴某的陈述;
4.被告人王某的供述和辩解;
5.鉴定意见;
6.现场勘查等笔录。
法官当庭宣判:经庭审查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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