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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农村户口迁移, 原土地承包证及林权证还有效吗? 官方回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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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梁平万事通app
群友张先生,老家大观镇某村,今年四十多岁,父母健在。
张先生是独子,早年入赘,户口随迁去了妻子的户口所在地蟠龙镇某村。
2014年,张先生觉得父母渐老,住在老家不放心,就将父母的户口也迁到了蟠龙和自己一起居住。
去年,梁平农村士地确权,张先生父母的承包地已被组里社员瓜分所以无法确权。
近日,张先生请求村委及镇领导对父母的承包田土进行确权,但由于新任组长的干预,说要组里每家人签字才行,最终没能顺利调解,因为组里大部份人都不在家里。
张先生及父母觉得:农民的承包地既然延期30年不变,那么父母的承包权并没变更,父母的宅基地,林权证都是有效的,所以理应为父母的承包地确权。
大家来讨论一下:张先生父母请求承包地确权的主张会得到相关法律的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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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关 回 复
一、以下5类人员可以作为共有人
2、已经外嫁的女儿。外嫁但是户口没有迁出的,可以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也能享受到征地补偿费用。但是婆家和娘家只能选择其中一方登记。
3、户口属于学校的大学生。很多农村的孩子出去读大学时候学校都要求把户口迁移到学校所在地,这部分人也是准许在确权时登记为共有人的。
4、在城里打工的农民。虽然在城里打工,但是户口还是在农村。
5、农村现役或者退伍军人。国家明确规定,在农村军人服役期间,土地必须保留,所以共有人登记不在话下。
6、列为征地补偿对象安置后死亡人员。
二、下列11种情况土地不予以确权
2、承包户的承包地被全部退耕还林并发放林权证;
3、承包期内死亡且无人继承的,也不能确权;
4、自行开垦的荒地不能确权;
5、之前有土地在农村生活,后来全家人搬进城市在城市落户的,不能参与土地确权;
7、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进行建房的,也不可确权;
8、在承包期内自愿退出土地承包权的,也可以不再进行土地确权;
9、有争议性的土地也将不予确权;
10、宅基地证与现有使用人名字不符的,也不可确权;
11、资料不齐全的,也将不予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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