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实验小学今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须知, 家长速看~
梁平开学动态
来源:重庆市梁平县实验小学公众号
原标题:【报名须知】实验小学2020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须知
根据梁平教基〔2020〕36号和梁平教发〔2020〕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重庆市梁平区实验小学2020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须知》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按“三对口”办法招收片区内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片区南华社区,大众社区第1、第4居民小组,石马山社区第1居民小组,高青尚品及其东北部(人民南路90号及以上),东明村,白沙村,驻梁部队。
具体为:
1、南华社区
东池巷(全部)
毕家巷(全部)
南园巷(全部)
人民南路单号(79号——333号),
人民东路双号(2号——318号),318号即东城丽景(27、28、29、30、31栋除外)
2、大众社区
第1居民小组:
暗桥街1——38号
关庙街6——44号
大众路17——47号
名豪商贸区26——39栋
第4居民小组:
名豪商贸区1——18栋
3、石马社区
第1居民小组:
高青尚品及其东北部(人民南路90号及以上)
4、东明村(全部)
5、白沙村(全部)
6、驻梁部队
三、招生依据“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招生严格按“三对口”入学政策执行,解决完“三对口”和“户籍对口”入学对象后,视其剩余学位情况,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解决“房产对口”(“二手房”按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入学对象。如本校学位不足时,在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统筹安排。
6月20日-6月21日,“三对口”“户籍对口”“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廉租房家庭”适龄儿童验审登记。
6月22日-6月23日,“房产对口”“本区户籍公租房家庭”适龄儿童验审登记。
1. 户口本: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地址页、户主页、学生本人户口页、全户人口增减页共4页,印在一张A4纸上,如下图)
2.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房产证(房屋编号页、房主信息及房屋信息页),或购房合同(合同封面、房屋地址页、房主签章页)复印样例如下图。
7月15日-7月18日到实验小学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1.房产证和户口簿相关信息不一致时(如:房产证是父亲名字,户口簿是母亲名字),请带上其他关证明材料(结婚证明、出生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2.适龄儿童因其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常住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原件(请前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
3.因父母不具备监护条件,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亲友且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需提供法院或民政部门证明。
4.凡符合本校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6月20日至6月23日内登记的学生,于8月20日至8月29日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校登记,开学前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5.凡经核实入学登记信息不实、现场审验资料不实者,按教委要求取消其申请本校入学资格。
6.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地学校提出申请,报区教委备案。
附:梁平各年级的暑假安排时间以及新生开学招生办法<<
1、《@梁平家长: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时间都定了!好像刚开学不久哇…》
2、《@梁平家长:所有小学、初中、幼儿园招生划片及入学通知来了!》
3、《重磅| 2020梁中、红中、一中、实中全区高中段9校招生办法都来了!》
4、《重磅| 梁平城区初一招生划片摸底了!家长们带这些资料到社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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