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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男子"反悔"向前妻索要孩子生活费, 法院会支持吗

梁平草根事


有老话说
“宁要讨饭娘,不要做官爹”
可凡事都没有这么绝对…
夫妻两个产生任何矛盾,娃儿无错
该给的钱,还是得大方给呀…


来源:重庆梁平法院

原标题:雨中巡回 护童成长


近日,梁平法院新盛法庭将“车载便民法庭”开到龙门镇马鞍村,将庭审“搬”到院坝,在雨中巡回审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


据悉,原告是一名11岁的儿童,其父母离婚后约定:原告随父亲生活,母亲不承担抚养费。

现原告父亲以家庭经济困难,抚养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以其法定代理人身份将原告母亲诉至法院,要求其母支付抚养费,被告因离婚协议书中已明确约定自己不需要承担抚养费而拒不支付。


庭审中,承办法官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发,在法理与情理中努力寻找平衡点,从亲情入手,以法理育人,耐心讲解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告知为人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明确了抚养费支付的数额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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