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邻区3男子上山砍树, 警方翻山越岭抓人! 共砍了34棵…
山上的树
不是想砍就砍的哟!
看万州三男子结伴上山砍树
只为卖给别个起房子…
现在钱没赚到,反而把自己“送”进去了
来源:万州公安 原标题:三男子盗伐林木被万州警方抓获
一直以来,万州警方始终保持打击生态领域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打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全力维护林区生态安全稳定。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白土派出所便成功破获一起盗伐林木案,三名犯罪嫌疑人为谋求个人私利擅自伐树,终被警方抓获。
当日下午3点多钟,白土派出所民警郑鹏接到辖区群众电话报警,称有人正在人头村附近山上的集体林场大肆砍伐树木。
接警后,郑鹏立即带领辅警黄绪平和许森林赶赴现场,力争人赃俱获。
驱车20余分钟后,民警一行到达人头村,随后在该村警务助理的带领下,争分夺秒、翻山越岭,终于在20分钟后赶到案发现场。
“我们赶到现场时,三名嫌疑人已闻风逃跑,但地上还摆放着尚未来得及转运的20多根树木。”随后,警方通过线索摸排,并根据报警人的详细描述,很快在人头村将三名嫌疑男子方某现、方某洪、徐某抓获。在强大的证据面前,三人对自己盗伐林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随后,民警根据嫌疑人供述,再度深入案发现场,对多处砍伐点进行固证。
经清点,三名嫌疑人共计盗伐杉木34株。
后经相关部门鉴定,涉案盗伐林木活立木蓄积为2.6立方米,已达到盗伐林木罪刑事立案标准。
据三名嫌疑人供述,因他人搭建房子需用木材,几人便萌生了盗窃树木卖给他人赚取钱财的不法念头,在未经林业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集体林场非法盗伐林木。
目前,犯罪嫌疑人方某现、方某洪、徐某均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警方依法取保候审,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警方说法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根据司法解释,所谓数量较大是指:在林区盗伐林木材积2-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200株;在非林区,盗伐林木材积1-2立方米或者幼树50-125株。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非法偷砍树木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行为,对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危害性,大家切莫因一时贪图小利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采伐林木之前,一定要在林木管理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获得有关证件方后可进行采伐,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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