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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院校体制内影响力排名

镇长助理 大树镇长 2021-07-03


最近,许多高校已经开始对毕业生进行论文答辩,这之后,就是让人百感交集的毕业季。


伴随着各种即将占领朋友圈的毕业发言,一些“老油条”们也在借此机会怀念自己的青春岁月,在表扬母校的同时也进行自我表扬……


这不,在司法系统工作的小钟,朋友圈内就发生了一次较劲:


某政法大学的毕业生张三表示:我们学校的校友们没法回来参加毕业典礼了,不然很多地方的政法系统、律所、法务都会因为业务人员离开而瘫痪。


某政法学院毕业的李四则留言回复:校庆这么重要,怎么能错过呢?没事,让我们学长做个批示,放你们一天假不就行了。


某综合大学法学院毕业的王五评论:真羡慕你们,我们学长天天在新闻联播里忙死了,都没空关心我们校庆了。


这样的较劲很有意思。


毕竟,学校出身往往是广义的法律工作者最宝贵的人脉来源之一,对各方面工作皆颇有裨益。


同时因为法律工作总与国家息息相关,因此体制内人脉又是校友人脉中最珍贵的部分。


但见此“攀比”,小钟不禁产生疑问,这么多优秀的法学院校中,究竟哪家培养出的体制内优秀校友最多?哪家的校友身份最“管用”?


01


与其空口白话,不如来做个数据统计。小钟就发挥较真精神,给中央、省级政法系统领导的学历进行统计,确认各政法院校毕业生在法律体系内的影响力大小。


统计对象: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法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秘书长;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含原国务院法制办)、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工委所有正副职;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的省政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一把手。


注1:由于制度原因,公安、安全机关行政属性较强,同时中国立法强调与实践结合,因此全文采用“法律体系”代替政法系统、司法系统的描述,纳入立法机关和指导协调单位政法委,不计入公安、安全机构。


统计内容:上述人员中,拥有全日制法学学历人员的母校。


注2:暂不包括函授、在职、进修学历,以及非法学学历。


在此基础上,对上述领导的职务影响力进行赋值,具体赋值如下:


中央政法委一把手5分,委员、秘书长3分;

最高检、最高法一把手5分,常务副3分,普通副2分;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工委、司法部、原国务院法制办一把手3分,普通副2分;

地方政法委书记1.5分,地方两高一把手1分。


赋分说明:


5分:相关职务为副国,在法律体系各领域(特别是人事、制度等)拥有更大的影响力;

3分:一把手为副国的单位,主持常务工作的副职为正部,对本单位、领域在事务层面影响力大于一般副职,因此分值为3;

一把手为正部的单位,影响力较副国更小,所以正职的分值为3。

2分:国家部委的普通副职影响力比一把手、常务副要小,分值也相应低一些。

1.5分/1分:地方一把手对于国家整体法律体系的影响力稍弱,因此虽同为副部,但分值降低。另一方面,政法委一把手职级高于地方两高,因此比两高高出0.5分。


注3:因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原国务院法制办并入司法部,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这增加了查找上述机构改革前领导名单的难度,可能有所遗漏。部分机构(如法工委等)的领导简历也难以获取,小钟只能尽力获取能得到的信息。请读者们见谅。


注4:部分领导任职多个岗位,相关岗位的分值都列入了统计;部分领导全职就读于多个高校,此领导的分值同时赋予多个高校。这是一些学校分数较高的重要原因;


注5:部分领导在离开法律体系后,在其他领域担任了更高职务。本文只统计这类人员在法律体系内的任职情况,其他领域的职务不列入统计。

 

注6:一些出身于某校,但并非法律系出身的法律体系干部;以及一些出身于某校法律系,但没有担任法律体系职务的领导,本文也没有将其纳入统计。这是某些综合性院校分值不高的重要原因。


02


具体统计结果如下:


西南政法大学:62.5分。总计29人(副国1人,正部2人,副部26人)。


中国政法大学:45.5分。总计15人(正部3人、副部12人)。


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系:41分(39分)总计14人(副国1人,副部13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系:35分。总计10人(副国1人,正部1人,副部7人)。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系:33分。总计15人(正部2人,副部13人)。


华东政法大学:21分。总计10人(副国1,副部9)。


西北政法大学:19分。总计14人(副部14人)。


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系:11.5分(9.5分)。总计5人(副部5人)。


其他法学院校(基本小于等于2人或2分):34.5分。总计21人(正部1人,副部20人)。此部分未统计落马人士。


注7:以上计分的灰色分数为去掉十八大以后落马人士的分数修正。



注8:以上排名不分先后;下划线人士为落马者。若有少数错漏,还请谅解。


另外,对以上数据存在疑问的读者,比如为何总理不在列;为何张军出现了两次;永清副主席/春鹰副秘书长已然是副国级/正部级,为何少算了一级等等,还请回顾之前的注1-注6。


03


赋分只是一个简化的评比模式,不能保证完全正确,但也一定程度说明了相关职务的影响力大小,以及相关院校培养出的学员在体制内的影响力。


对上述统计结果,可能有些结果在人们的预料之内,如,称雄政法系统的西政;有些结果则比较出人意料,比如,中国人文社科领域的顶尖院校北京大学,排名就没有意料中那么高;


再如,实力强大的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个位列最后,一个根本没有入围。


排行第一的西南政法大学


究竟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请容许小钟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法律相关体系由于专业性较强,人员流动较为封闭,对渊源较为强调。排名靠前的几位强者,其实都可以追溯到法学界的“五院四系”。


1952年,教育系统采纳苏联的教育经验,对全国范围内的院系进行了大调整。苏联的教育经验主张兴建专门院校,集中力量强化相关学科的科研、教学实力;也便于在人员分配上进行统筹和计划。


具体到法学教育领域,许多综合性院校的法律院系都被合并到5个大的专门政法院校中,即,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西南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前身)、华东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前身)、中南政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前身)、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前身)。这就是“五院”的来源。


仅有的几个保留法律系的综合性院校为,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和吉林大学。这就是“四系”的来源。


“五院四系”


上述历史因素,使得相关高校在法学领域的科研、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占据了先机,然后反哺本校的后来者。一个很简单的证据是,其他法学院校毕业生的影响力分值加起来,都比不过“五院四系”中的前4名。


其中,“五院”在法学领域专业水平强,招生人数多,使得本校学生在业务能力、人数上都具有优势,有利于提升本校在法律体系内的影响力。这种影响一直延续至今。


在这一基础上,是否存在优秀校友,则是相关院校是否能在本已优秀的“五院”内进一步脱引而出的重要影响因素。这也是“马太效应”的正常现象。


例如,本次统计中分数最高的西南政法大学产生了现任最高法一把手;华东政法大学产生了前任最高检一把手等等。


两位优秀校友


除此之外,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的所在地也为这些学校毕业生在实务界发展提供了助力。


西南政法大学的首任校长是伯承元帅,此外总设计师、贺龙元帅都在其中当过兼职老师。这样的历史高度,也确实是在院校中独树一帜。


西政也给前辈争气。如果统计算入警界人员,它的分数可能更高。毕竟,西南政法大学曾是普通高等院校中为数不多设有刑侦专业、可以培养警务人员的高校。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西南政法大学偏重于整个政法系统,而非仅为法律体系相关。


曾经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也是伯承元帅领导创建


中国政法大学在“五院”中门槛较高(专门政法大学中唯二的211,另一个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同时,北京的区位优势更有利于学生在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发展,以及本校老师参与相关决策。


此外,如今在疫情中肩负重责担任湖北省委书记的应勇,就曾经在中国政法大学进修;而中国政法大学多位领导、教授则从二十年前开始,就长期为福建省政府聘请为法律顾问。这些往事,对中国政法大学学子未来在法律体系的发展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


较为特殊的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其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法学教学、科研层面非常优秀。一个简单的证据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前任院长王利明、中国政法大学前任校长黄进等都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校友。


王利明;黄进


然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本次统计中没有脱颖而出,小钟认为,主要原因可能在于这所学校的缔造者之一先念同志并没有主管法律相关工作,而是长期在财经领域担任要职。也因为如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财经系统内影响力较大,算是弥补了此次统计的遗憾。


在“四系”中,武汉大学的情况和中南财大较为类似,不再赘述。


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一向在人文社科领域表现突出,生源质量极高,在此次统计中能崭露头角是正常现象。


北大法学院大楼一角


但之所以两校没有在统计中站在顶端,一方面是源于招生人数较少,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两校法律系/法学院毕业生较为优异,更多的去负责全面工作了。


中国人民大学风采


需要额外说明的是吉林大学。在建国后的前30年,长期作为共和国工业经济中心的东北为本地高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身为东北“法学中心”的吉大,自然深受其益。


吉林大学风貌


除此之外,吉林大学前身之一东北人民大学创立时,其主管部门(东北局)的一位主要领导彭真后来成为全国政法工作的负责人,这都为吉林大学的法学教育质量,以及毕业生在法律相关领域发展提供了非常良好的条件。


04


除此之外,历史机遇也是五院四系的学员能在法律体系内掌握先机,并反哺本校后辈、巩固本校地位的重要原因。


1977年,中国恢复高考。由于当时中央要求“宜早不宜迟”,恢复高考的消息在10月公开,高考于12月举行。这使得“77级”和“78级”都在1978年入学,1982年毕业,中间仅差半年。



其中,1977年可以招生的法学院校只有北京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中南政法学院等院校,其他许多院校一直到一两年之后可以招生。例如,西南政法大学1978年才恢复招生。


这批“77级”、“78级”在那个年代迅速脱引而出,站在潮头。其中的佼佼者为本校之后在实务界影响力的提升、延续做出了重要贡献。


图为北大法律系/法学院77级的杰出校友,由于本次只统计法律体系领导,这位负责全面工作的法科生没有列入统计范围


随着80年代,党中央提出“恢复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这些珍贵的法律专业人才被早早预定,进入政法机关、立法机构等担任要职,或是被其他高校延揽,在学界大放异彩。


这批掌握历史先机的“77级”、“78级”的老学长,对本校后来者在本系统的发展自然较为有利。


05


不过,到了今天,法学教育的格局相对过去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


第一,众多大学设立法学院/法律系,法学招生、毕业生人数大量增加。


第二,部分新兴法学院校迅速崛起。


典型代表就是清华大学。这一传统工科强校决定向综合大学进军,强化人文社科建设后,于1995年复建法律系,1999年改法律系为法学院。由于人才充沛,名声响亮,不到20年的时间,清华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全国一流法学院,可以与对门的传统法学重镇北京大学法学院并驾齐驱。


清华大学法学院


相信随着时间推移,清华大学法学院的优秀校友也会在法律体系高层不断涌现。


第三,地区经济水平影响重大对法学教育影响重大。


一些发达地区高校决定设立法学院,或是设立分校之后,往往能借用自己的优厚财力吸引优秀的教师前来任教;这些院校坐落地的就业机会也吸引了许多优秀的学生前来就读,提升学校影响力。


另一方面,经济不发达的地区,高等教育则随着区域发展差距扩大而衰落。对此,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升落后地区的高等教育水平,但这类措施的实效还有待观察。


06


综上,由于法律体系专业性较强,使得内部人员对院校渊源较为重视,占据先机的相关院校人员在体制内的发展相对更为顺利。


其次,部分院校中涌现的优秀校友也会对本校的后来者进行反哺,巩固本校在体制内的地位和影响力。


而且法律体系工作尤其特殊性,开头也提到了,学校出身往往是法律工作者们最宝贵的人脉财富。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院校选择对个人发展有重要意义。


对尚处于学生阶段的读者来说,努力学习,提升自己的考试分数,无疑是让自己在院校选择中更有主动权更好的办法;


对已经工作的读者来说,上述数据也是深造决策的重要参考。虽然出于方便的考量,没有纳入在职等履历,但这样的经历,对于法律体系工作者来说依旧相当裨益。


曾经的司考的一幕


但是,上述数据毕竟也具有其局限性。比如刚才也提到,许多优秀的法科生并没有从事法律体系工作,而是在负责全面工作的岗位上发光发热。


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重要岗位,正在打破“传承”。比如与法律体系息息相关的政法系统、纪委系统,学校出身、仕途出身也越来越多元化。


这一事实也提醒读者,院校、专业并不会限制就业方向。在人生道路上,一直保持学习的能力,广泛阅读各学科书籍,提升自己的综合素养才是最重要的。


至于开头绵里藏针的张三、李四和王五,小钟想说:院校出身固然很重要,但最核心的还是自我奋斗!把自己变成母校的骄傲、后来人的长者,更应该是自己的奋斗目标。


读者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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