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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章贡区开出两张电动车违停罚单!
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章贡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多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私拉电线、飞线充电进行专项整治
目前章贡区已开出两张电动车违停罚单!罚金500元!
近日,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举报说,万象国际小区的楼梯间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车的情况。监督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确有电动车停在楼梯间。监督人员立即联系物业人员,并电话通知了车主进行整改。
第一名处罚的业主是名女士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高层公共门厅且以“现在不在家等下午到家再移车”为由拒不改正违法行为
第二名处罚的业主是个男士物业多次通知男子整改都遭到了拒绝打电话过去,男子情绪激动跟监督员说“放在外面被偷过之前现在放出去被偷了你们负责吗”拒不改正违法行为
据了解,8月1日,由应急管理部制定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上述要求,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对电动车车主
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500元整并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要加强对小区内部的消防管理
来源丨章贡消防
编辑丨江薇
校对丨李双
审核丨钟敏
值班主任丨潘雪原
监审丨许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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