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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枪,赣州一男子获刑!

章贡发布 2023-09-18



近日章贡区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男子获刑三年!!!
2022年10月15日赣州警方在吴某家中查获双管猎枪1支、单管猎枪1支、气枪4支以及铅弹、霰弹、军用子弹等物品


经查2010年至2022年期间吴某通过借玩枪支、维修枪支等理由从他人手中获得并将枪支放置在家中
经鉴定查获的双管猎枪、单管猎枪均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气枪是以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
章贡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吴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遂判决吴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 条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条 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具有巨大的潜在危害性和社会隐患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远离非法枪支切勿以身试法




 | 章贡区人民法院编辑 | 叶思妤审核 | 钟敏审签丨潘雪原监制丨罗旭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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