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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币”Defi流动性挖矿跑路案件

币追Bitrace团队 币追Bitrace 2022-10-20

案件基本情况

    2020年9月,本案多名嫌疑人通过建立网站,合谋创设发行名为“翡翠币”的虚拟币,计划以低价买入高价卖出的方式炒作并谋利。在申请注册虚拟货币账户后,嫌疑人通过微信、Telegram等社交软件发布“翡翠币”项目信息,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将EOS、USDT、DFS等虚拟币存入己方账户参与“挖矿”。为了虚构“翡翠币”的价值,几人使用不同的账号不断地收购投资者挖出来的“翡翠币”,炒作“翡翠币”项目的投资热度,营造假象。仅一天时间,该项目就吸引数百人参与,总投资折合当时人民币价值达1500多万元。

     “翡翠币”项目由于恶意炒作的事实败露,几名嫌疑人在不足24小时就迅速利用事先保留下来的账户密钥将投资者用于“投资挖矿”翡翠币的EOS、USDT、DFS等有价虚拟币转入自己账户,并关闭官方网站,导致投资者的直接损失。

案件特点

    【1】通过发行“空气币”并允诺低风险高收益,诱骗受害者参与投资;

    【2】嫌疑人通过专业技术手段,利用区块链智能合约的权限漏洞将资金进行转移,对普通投资者而言,其诈骗手段隐蔽性强;

    【3】案件将虚拟币投资作为包装实施诈骗,同时又结合黑客技术实施类似盗窃的行为,给案件带来多重性质和难点

Bitrace分析

    案发后,Bitrace第一时间介入,对翡翠币事件进行技术还原,同时追踪涉案资金流向,并协助警方成功对流出资金实施冻结。

图片来自「币追Bitrace」团队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通过币追平台的地址关系分析功能,Bitrace团队在其他多条公有链中发现了与嫌疑人有关的要素信息,成功帮助警方锁定了嫌疑团伙人员信息。

图片来自「币追Bitrace」团队

已进行脱敏处理

案件后续

    由永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钟某等4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2021)浙0324刑初202号」一审宣判,主犯钟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并且,永嘉县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时,成功追回1500万元赃款,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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