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一派|看病看出新高度!邢台一对夫妻“恶意看病”被认定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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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字就是博大精深,连老外都不得不服。
自从那个“恶意返乡”一词横空出世后,相关衍生的词语层出不穷。比如恶意讨薪,恶意封门,对了,新近又诞生了一个新名词,叫“恶意看病”。
看病就是看医生。谁都有身体不适的时候,比如不小心割破了手,比如咳嗽发烧、头疼感冒啦,那就去看医生,很正常的一件事,哪有“恶意看病”一说。
最近在河北邢台市发生了一起被警方认定为“恶意看病”的事件。
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如下:
4月23日上午10时许,张某刚(男,44岁,南和区和阳镇人)因手部伤口发炎有发热症状,急于就医,其妻田某娟(女,45岁,南和区和阳镇人)谎称“已经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是救护车来不了,需要自行去医院就诊”,骗取村干部为2人开具了出入证明。
田某娟送张某刚到南和城区外围疫情防控执勤点后自行返回,张某刚凭借出入证明在疫情防控执勤点登记后,民警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张某刚运送到医院治疗。
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张某刚、田某娟二人骗取出入证明,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对二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受理案件并开展调查工作。
这个警情通报一出炉,立即在网上疯传。为什么会疯传,在我看来,这个警情通报大有问题,张某刚既没有招摇撞骗,也没有硬冲卡点,更谈不上违法,哪来的警情和通报?
你不觉得发布这个通报是荒谬的吗?
一个人生病了就要治疗,这是人人皆知的常识,张某刚因手部伤口发炎,而且有发热症状,急需就医,自己去医院治疗,这有错吗。
伤口感染发炎,身体发烧,万一破伤风什么的,如果不及时处理,也会有生命危险。张某刚不占用医疗资源让救护车来拉,自行去医院就医,就涉嫌“恶意看病”?
退一步说,张某刚为了看医生,“骗取”出入证明,确实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之嫌,但最终证明他就是为了去看病而不是去干别的事,这样的行为,是情有可原的,何至于戴上“恶意看病”的帽子?
疫情本身并不致命,而过度防控很容易导致次生灾害的发生,这种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悲剧,已经发生多起。
这份警情通报不仅没有尊重张某刚的个体利益,粗暴干涉了公民的看病权益,还涉嫌权力过度,错误定性张某刚及其妻子骗取出入证明就是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具备主观恶意或者造成一定危害后果,但张某刚的行为具备主观恶意吗,他的行为有没有造成了危害?
如果你一定要说张某刚涉嫌违法,唯一的证据或许就是四个字——
恶意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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