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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被反垄断了,为苹果叫屈!

古原 古老板 2024-03-27
2024年3月21日,美国司法部对科技巨头苹果公司提起全面反垄断诉讼,把苹果告上法庭,指控其垄断智能手机市场。
这已是苹果14年内第三次因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被美国政府盯上。苹果为何屡屡被反垄断?
美国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不放过苹果?
站在反垄断风口的互联网大厂
美国司法部指控苹果在iPhone的硬件和软件功能上阻碍竞争对手,以非法手段维持其在智能手机市场的主导地位。司法部还联合16个州和特区检察官指控苹果垄断智能手机市场。
面对重磅炸弹般的指控,苹果公司强硬回应称,美国政府对其提起的反垄断诉讼毫无根据。苹果还指责政府的诉讼具有误导性,警告称若诉讼得逞,将损害消费者、开发商和竞争对手的利益。
这并非苹果首次面临反垄断问题。此前,苹果因滥用应用商店规则,在欧盟被罚款18亿欧元,这是它首次因反垄断问题受罚。
另外,美国法院也拒绝了苹果对其软硬件限制提出的上诉请求。
遭此厄运的还有谷歌。
谷歌在2024年面临着多起反垄断诉讼,这些诉讼涉及不同的领域和方面。首先,美国司法部对谷歌提起的诉讼主要集中在利用非法协议排挤竞争对手,损害消费者和广告商的利益上。
这起诉讼被视为自1998年起诉微软以来,美国司法部面临的最大规模反垄断审判在具体的案件中,谷歌被判定违反了反垄断法,特别是在智能手机应用商店市场保持垄断,并从事反竞争行为,这损害了电子游戏开发商的利益此外,谷歌还因Epic Games的主张而被判赔7亿美金,并要求允许开发者直接收费,这是对其App分销、支付和收费政策的打击
谷歌面临的反垄断案件不仅限于美国国内,还包括与苹果、亚马逊、Meta等科技巨头一同坐上欧盟被告席的情况。
而在此前,2017年,欧盟委员会宣布对谷歌罚款24.2亿欧元,原因是谷歌存在违反欧盟竞争监管规定的行为,特别是其在购物比价市场的操作被视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这些互联网大厂,每年都得拿出巨额的律师费与各国政府周旋。
反垄断法的百年恩怨
说到反垄断,我们不得不提到距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美国反垄断法。
美国的反垄断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时正值美国经历工业革命的狂飙突进,市场化程度迅速提升,同时就开始有人指责生产和财富高度集中。
1890年,美国国会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反垄断法《谢尔曼法》,旨在禁止垄断和限制竞争。
随后1914年,《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和《克莱顿法》进一步加强了反垄断法律武器库。
一百多年来,美国反垄断经历了布兰迪斯、哈佛学派、芝加哥学派、新布兰迪斯等多个流派的论战,每次理论发展都伴随着反垄断目标的调整。
比如主张政府应主动干预 市场、限制企业规模的哈佛学派结构主义,对后续的反垄断政策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电信巨头AT&T因垄断长途电话网络市场而深陷反垄断泥潭。最终,AT&T在与美国司法部八年拉锯战后落败,被迫拆分成数家公司。。
而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芝加哥学派兴起,开始强调反垄断应关注效率而非规模。在这一时期,美国企业面临着来自日本等国的激烈竞争,反垄断政策也开始转向。
微软虽然因垄断PC操作系统市场而被司法部盯上,但最终与政府和解,并未被拆分。这反映了美国政策对企业竞争力的重视。
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对不平等控诉的加剧,反垄断再次成为焦点。谷歌、苹果等科技巨头受到越来越多的反垄断审查。
在新布兰迪斯主义者看来,过去40年美国反垄断政策过于强调效率而忽视公平,导致企业垄断日益严重,是时候重新平衡了。
特别是随着Facebook、谷歌等互联网巨头的崛起,有些人对巨头们的超级市场支配能力感到担心。

Facebook稳坐全球社交龙头地位,旗下坐拥Instagram和WhatsApp两员社交大将。Facebook日活用户为15.9亿,月活用户为24.1亿,分布全球主要国家。

谷歌在全球搜索引擎及移动操作系统中占据统治地位。在美国,谷歌搜索引擎市场份额高达86.4%,在欧洲,则是91.4%。谷歌安卓系统,在全球智能手机市场中占据85.9%的绝对份额。

Facebook和谷歌的市场支配力可能超过历史上的北方证券、标准石油、电话电报公司等巨头。

这时,“大即原罪”的思想又开始流行起来。今年8月初,美国两位参议员试图推出一项称为《垄断威慑法案》的新法案。若法案通过,Facebook、苹果等科技巨头,可能面临严厉惩罚——美国市场营收15%的罚款。

最近十多年来,欧美国家对互联网巨头的反垄断指控,最多的一项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一指控似乎是“有罪推论”。

他们更担心的是互联网巨头的市场支配地位导致其控制私人数据。

在这种担心中,数据本是用户的一项私人资源,数据所有权也就是一项私人权利。
但是,互联网巨头没有采用分布式系统,私人数据被中心化的数据库垄断。反垄断者认为,互联网巨头的市场支配地位,其实是对私人数据的支配优势。在算法时代,私人数据极可能被巨头以“大数据”之名滥用。

近些年,Facebook因此屡受国会调查。Facebook卷入数据滥用丑闻,一家名为“剑桥分析”的英国公司被曝以不正当方式获取8700万脸书用户数据。随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对脸书展开调查。

在听证会上,一名议员质问创始人扎克伯格:“Facebook是否在窃听用户说的话”?扎克伯格婉转地回答:“我们允许用户上传分享自己拍摄的视频,这些视频的确有声音,我们也的确会记录那些声音,并且对这些声音进行分析来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扎克伯格其实百口莫辩。
Facebook存有用户的私人数据,同时根据个人数据匹配相应的信息。这就被指控为两大问题:一是偷录用户私人信息;二是以算法方式控制(匹配)信息。
美国司法部认为这种行为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控制言论自由。在大选期间,还可能涉嫌干扰大选,威胁美国民主政治。

最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以3比2的投票结果批准了和解协议。和解的代价是,Facebook缴纳50亿美元的罚款——美国政府对科技公司开出的最大罚单。

不得不说,在反垄断领域,美国走在了世界反市场的最前沿,是全世界执行反垄断法、分拆企业、巨额罚款最多的地方。
全世界各国政府的反垄断法,基本上是向美国学习而来,但是,这种反市场行动,是对市场最大的伤害。
自由市场中的垄断并非洪水猛兽
我们经常听到对垄断和反竞争行为的批评,认为它们扭曲了市场,损害了消费者利益。然而,当我们仔细审视这些观点时,会发现它们往往忽视了自由市场运作的内在逻辑和复杂性。
事实上,许多所谓的反垄断政策阻碍了市场效率和创新
反垄断的支持者经常强调"消费者主权"的重要性,即消费者应该对生产者拥有某种控制权。
然而,这种说法忽视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个人主权。在自由市场中,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可以自由选择如何支配自己的资源和行动。
生产者满足消费者需求,并非出于强制,而是基于自愿交易和追求自身利益的考虑。
我们常听到一些人抱怨,某些公司太大了,它们操纵价格、限制产量、损害消费者利益。
但让我们想一想,如果一家公司真的那么"邪恶",消费者完全可以用脚投票,转向其他供应商。
没人能强迫你去买他们的产品,对吧?说到底,生产者和消费者是平等的交易伙伴,双方的权利都应得到尊重。
另一个常见的反垄断论点是,卡特尔和垄断企业操纵价格,限制产量,从而损害消费者福利。
然而,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些行为往往有其合理性。
当市场需求下降时,企业减少生产,提高价格,这是对市场信号的自然反应。通过这种调整,资源可以从低需求领域转移到高需求领域,提高整体经济效率。
一些人可能会说,那些搞价格联盟的企业不就是在合谋压榨消费者吗?但事实是,如果联盟把价格定得太高,消费者自然会减少购买,转而青睐替代品。
市场的力量会制衡任何不合理的定价行为。再说,企业联合提价,本质上与几个合伙人成立公司没什么区别。
它们都是市场主体自愿合作的结果,目的是提高收益和效率。
反垄断还一个重要理由是,大企业过于强大,扼杀竞争,阻碍创新。
然而,企业的最优规模取决于具体的市场条件和技术特点,不是官僚或经济学家说了算的。在自由竞争中,有能力提供更好产品、更低价格的企业自然会成长扩张。
如果我们人为限制企业规模,岂不是在惩罚效率和创新?
有些朋友担心,任由企业自由发展,最后会导致垄断,反而损害消费者利益。但事实上,单个企业很难完全垄断一个行业。
随着企业不断做大,它必然会遇到管理复杂性上升、效率下降等问题,自然受到市场竞争的制约。比如拼多多就反超了阿里。
相反,一些反垄断措施,如限制兼并、价格管制等,反而削弱了这种市场纪律,减损了整体效率。
反垄断的一个看似正义的主张是,生产应该"为使用而生产",而不是"为利润而生产"。这似乎在道德上占了上风,但在市场经济中,几乎所有的生产都是为了他人(即消费者) 的使用。企业必须生产有价值、有需求的产品,才能获得利润。
没有利润的驱动,生产就缺乏意义和目的。
想象一下,如果一家面包店老板只顾自己爱吃什么,而不考虑顾客的口味,他的生意还能长久吗?只有那些善于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企业,才能在自由竞争中胜出。
因此,利润动机与"为使用而生产"并不矛盾。相反,利润激励确保了生产能真正满足人们的需要。
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反垄断的论点忽视了自由市场运作的内在逻辑和复杂性。在一个尊重产权、契约自由的市场中,垄断和竞争限制的问题往往被夸大了。
真正的解决之道不是更多的政府干预,而是进一步放开市场,让竞争和创新充分发挥作用。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企业行为都是合理的。对于那些欺诈、强迫等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政府当然有必要予以制止和惩治。
但在没有强制和欺诈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个市场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自由,哪怕他们联合起来,做出看似"垄断"的行为。
因为归根结底,在一个自由开放的市场中,任何不合理的垄断和限制最终都会被推翻,消费者的利益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
反垄断绝不应该成为政府干预市场、扼杀竞争的借口。真正的公平正义,只能建立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对契约自由、个人主权的尊重之上。
反垄断执法,最终伤害的是消费者,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在市场中投票选择企业的权利,被政府消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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