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翰 | 论李商隐诗之“互诠”——兼及一种诗学阐释方法及其应用
李翰 教授
上海大学文学院
本文发表于《唐代文学研究》2023年第2辑(总第24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3年12月),如需引用,请依据原刊。
清初钱谦益、朱鹤龄、钱龙惕、冯浩等以比兴寄托论李商隐诗,一洗六七百年来义山所蒙之沉冤,开启了李商隐研究的新局面。朱鹤龄笺注《李商隐诗集》序云:“义山阨塞当涂,沉沦记室。其身危,则显言,不可,而曲言之;其思苦,则庄语,不可,而谩语之。”[1]最能代表清初注家的意见。此前,明人杨基曾谓义山《无题》诗“皆托于臣不忘君之义”(《眉庵集》卷九),朱鹤龄承其说,并作出知人论世的分析,然后得出结论:“义山之诗,乃风人之绪音,屈宋之遗响。”[2]“曲言谩语”能得风人、屈宋的绪音遗响,便在于比兴寄托。
作为传统的抒情言志手法,比兴寄托是诗人将情志寄托于所写对象,通过所叙对象诠释自我,迹近于本文所谓之“互诠”,在某种情形下与“互诠”具有同构性。不过,二者也存在区别,否则,本文就毋庸提出这一概念了。
“互诠”即相互诠释,或互助诠释。包含三个面向:一是诗人在其诗作中的“互诠”,用相关人、事、物来诠释自我。诗中之“互诠”,多表现为修辞上的比兴,或表现方法上的寄托,区别在于:首先,“互诠”是比兴寄托的实质和目的,直探诗歌意旨;其次,“互诠”是比兴寄托的特殊类型,即其非单向度的比托,而是物、我的平等对话,物亦具有一定的主体性;最后,“互诠”不只表现于比兴寄托,一般叙事、抒情也可以达成“互诠”。如果以作品为作家自叙传的观点来看,“互诠”几乎包含在全部创作之中。[3]作者通过“互诠”来“自诠”,反映其自我认知,就义山诗而言,“互诠”更能揭示其诗歌的特质。
二是指文学评论中的集合、比较的诠释方法,即以相关作家为背景,或以相类作家为集群来理解所评作家作品。具体表现在两方面:其一,所评对象的意义和价值往往要依托他者来作诠评,借助他者得以深化。其二,置所评对象于相类集群中,其价值和意义由该类群所赋予。李商隐研究中,“互诠”现象非常突出,如以阮籍、杜甫等来论李商隐,属于第一种;以宋玉、徐陵等来论李商隐,或将其与艳体诗词相关联,便属于第二种。文学批评之“互诠”,还可以是以诗注诗,既可以某诗人诗作自注,如钱良择引义山《房中曲》以解《锦瑟》,云其为“以义山诗注义山诗”[4];也可将某人诗中某句与他人他诗之某句相比,以阐明诗歌创作之渊源及创作思维之关联,有助于深化对诗意的理解。如王勃“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杜少府之任蜀州》),即可与曹植“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赠白马王彪》)、陶渊明“情通万里外,形迹滞江山”(《答庞参军》)互诠;王粲《登楼赋》开后代登高、登楼之书写范式,其中,“平原远而极目兮,蔽荆山之高岑”更是“岭树重遮千里目”“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等名篇之源……如是诗句,引以互诠,则名句的淬炼、发展过程,一目了然,不失为从写作学的角度笺诗之良法。古人解诗,常将相似诗句罗列在一起,贯穿作解,便是擅用此法。曩阅《诗薮》《四溟诗话》《姜斋诗话》等,于此印象极深。钱锺书先生《谈艺录》论诗,也多此类“互诠”之法,渊源有自而更胜一筹。
三是批评家与作家作品的相互诠释。批评家评论作家作品,作家作品同时也在诠释着批评家。围绕某一作家的批评,就是一部丰富的文化史,而主角就是批评家及其批评。因此,“互诠”不仅是适合李商隐诗歌特性的有效释读方法,对于一般诗歌而言,也具有普遍的适用性,是深化对古典诗歌理解与阐释的一种新视角、新方法。
一 李商隐诗中的“互诠”与诗人的自我认知、诗学旨趣
诗人的身份自觉,关联着其行为、处世,也直接关联着其作品的言说姿态、诗学旨趣,进而决定着诗歌的风格。正如物体只有在参照系中才能感知运动,与他人“互诠”,就是诗人所寻找的参照系,是其认知自我,获得身份自觉的普遍方式。
如左思《咏史》诗题咏古人,便是典型的“互诠”。程千帆先生云:“(诗中)冯唐、主父偃、朱买臣、陈平、司马相如为一系……则作者所为况譬者也。段干木、鲁仲连一系,功成身退,爵赏不居,则作者引为仰慕者也。许由、扬雄一系,当时尊隐,来叶传馨,则作者所引为慰藉者也。苏秦、李斯一系,福既盈矣,祸亦随之,则作者所引为鉴戒者也。”[5]诗中题咏,清晰地诠释着诗人的自我认识,即自己是怎样的人,想成为怎样的人,不可成为怎样的人,等等。
唐诗双峰李白、杜甫,也多在诗中与古人“互诠”,以确证自我的存在。李白《古风·其一》:“……我志在删述,垂辉映千春。希圣如有立,绝笔于获麟。”便是以孔子自比,明其立言不朽之志。据统计,李白诗中直接出现“我”398次、出现“吾”64次、出现“余”76次[6],还直接出现“李白”数十次,此足见其个体中心意识之强烈。在这些诗中,“我”“余”除了直接叙述、记事,很多时候是与他人一起出现的。他“登舟望秋月,空忆谢将军”,旋即想起自己:“余亦能高咏,斯人不可闻。”(《夜泊牛渚怀古》)读诸葛亮传,心怀戚戚:“余亦草间人,颇怀拯物情。”(《读诸葛武侯传书怀赠长安崔少府叔封昆季》)咏韩信遇明主而“啸咤从此兴”,转而念及自身:“而我竟何为,寒苦坐相仍。”(《赠新平少年》)答王十二云:“与君论心握君手,荣辱于余亦何有。孔圣犹闻伤凤麟,董龙更是何鸡狗。一生傲岸苦不谐,恩疏媒劳志多乖。严陵高揖汉天子,何必长剑拄颐事玉阶。”(《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以古人为榜样,也与古人休戚与共,所咏者成为李白思想行为的注脚,那里有诗人自己的影子。
杜甫呢?“杜陵有布衣,老大意转拙。许身一何愚,窃比稷与契。……葵藿倾太阳,物性固难夺。……”(《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稷、契就是杜甫“致君尧舜”的偶像,葵、藿就是诗人的本性。再看他在文学上与古人的“互诠”:“赋料扬雄敌,诗看子建亲。”(《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庾信文章老更成,凌云健笔意纵横。”《戏为六绝句·其一》“窃攀屈宋宜方驾,恐与齐梁作后尘。”(《戏为六绝句·其五》)
由于思想、阅历以及性格气质的差异,不同作者与古人“互诠”,在参照系及参照点的选取、诠释的角度和主次等方面,都会有鲜明的个性特色。李、杜皆有诗咏诸葛亮,李白瞩目“鱼水三顾合,风云四海生”的君臣际遇,杜甫则由之生发拳拳之忠:“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蜀相》)二人题咏同一历史人物,却展示了不同的人格精神和人生理想,李白是纵横策士,杜甫是儒臣谋国,其间区别可谓历历分明。
不过,个性中也有共性。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那就是“士”,因此,“诗言志”就是最大的共性。作为中国诗学“开山的纲领”,“诗言志”与家国情怀、经邦济世密切相关。上述诗作,皆可说明此点。即便其“志”是“泛咏皋壤”“虚叙人外”,也不过是“邦有道则仕”的另一面——“邦无道卷而怀之。”总之,在与古人的互诠中,“士”的身份自觉与责任担当意识得以强化,诗教大传统下的古代知识分子,弦歌不辍,以此凝聚成稳定的价值共同体。[7]
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李商隐凸显出特殊的意义。不可否认,李商隐也是唐代的“士”,同样有这一阶层的身份自觉和责任担当意识。其诗文很大一部分与其时社会及政局密切相关,虽包蕴密致,然幽怀深衷,情见乎辞。他自道“楚雨含情俱有托”(《梓州罢吟寄同舍》)、“南国妖姬,丛台妙妓,虽有涉于篇什,实不接于风流”(《上河东公启》)[8],清人注李,所强调的正是此点,这也是后人推崇义山的重要原因。
然而,尽管有“士”的身份自觉,李商隐在某些方面却表现得很独特。李商隐《上崔华州书》:“夫所谓道,岂古所谓周公、孔子者独能邪?盖愚与周、孔俱身之耳。”此段最为知名,论者多以此称许义山的独立思想和质疑精神,却鲜有人论及李商隐的思维特点。“盖愚与周、孔俱身之耳”,即是义山与古人的“互诠”,与前述左思、李白、杜甫等与古人“互诠”类似,不同的是,大部分诗人与古人“互诠”是“见贤思齐”,向上跻攀,李商隐则反之,其思维逻辑不是向上,而是拉上就下,即把前贤拉下来与之等齐。他如《马嵬·其二》“如何四纪为天子,不及卢家有莫愁”、《嫦娥》“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等,诗云普通人家、寻常子女胜过天子和成仙,也都是拉上就下的思维特点。
这是一种具有平等意识的思维,它使李商隐打破圣贤崇拜,在“士”这一身份自觉之外,获得了更为广泛的、普通而普遍的“人”的身份自觉。这就能理解义山在诗中用以“互诠”者,多为落魄文人、淹蹇才士,如宋玉、贾谊、司马相如等,所谓“哀同庾开府,瘦极沈尚书”(《有怀在蒙飞卿》)也。那些以文治武功彪炳史册的显赫人物,即便出现在义山诗中,其旨趣也多有不同。比如咏诸葛亮,义山《筹笔驿》与杜甫《蜀相》主题相近,然“徒令上将挥神笔”“关张无命欲何如”“梁父吟成恨有余”等句,将杜诗偏重的政治、历史命题转为哲学命题,渗透了宿命的悲凉,其笔触穿过强者权力或功业的外衣,直达他们的心灵世界。再如咏帝王的《汉宫》《茂陵》《马嵬》《龙池》等诗,也多非歌咏帝业,而是着眼于他们的情事,其中固不乏政治讽刺,但更多的是关注所咏者的情感与心灵。如前引《马嵬》,将天子也看成有家庭与情爱需要的普通人,对其不幸之遭际深致悲悯。缪钺先生说:“义山以善感之心,生多故之世,观当时帝王之尊,宰相之贵,生死不常,荣衰倏变,己身牵于党争恩怨之间,心事难明,所遇多迕,故对人生为悲观,其作品中充满哀音。”[9]如果将这些也看成一种“互诠”,那么,义山是从普遍人性的角度,平视历史人物,与古人作心灵对话,在更高的哲学层面思考人类的悲剧性宿命。
更能说明此点的,是义山“互诠”的对象,在“士”阶层与帝王将相之外,还有寂寞女冠、薄命佳人、深宫怨女等悲剧性女性。他写仙女“青女素娥俱耐冷,月中霜里斗婵娟”、写清溪小姑“小姑居处本无郎”、写柳枝“同时不同类,那复更相思”等,也是在写自己。不只如此,义山托意于物,与蜂、蝶、流莺、孤鸿、残阳、弱柳、落花等微物对话,以之诠释自己的心境和命运。
从修辞或表现方法上看,上述多为比兴寄托,但李商隐在失意文士、薄命佳人及凄凉微物之上感受自己的命运,强化了悲剧性的自我体认,通过与物之“互诠”而“自诠”,落实了比兴寄托的功能和效用。更重要的是,李商隐的这类诗有别于一般比兴寄托。比兴寄托是以物比我,寄我于物,主次分明,而李商隐则非如此。这是本文谓之“互诠”的又一重要原因。
前文云李商隐拉上就下的思维具有平等意识,这一意识渗透在写作之中,使其诗中的比兴寄托泯灭主次,成为一种平等的对话和倾诉。董乃斌先生释《临发崇让宅紫薇》为“诗人与花树的对话”,认为“李商隐是把紫薇当作自己的心灵之友,向它倾诉,听它回答,与它共鸣”。[10]类似的诗还可以举出许多,如《夕阳楼》“欲问孤鸿向何处,不知身世自悠悠”之问答(实则有问无答)、《李花》“李径独来数,愁情相与悬”之相携、《蝉》“烦君最相警,我亦举家清”之比照等。有时,他还把多种动植与人合在一起,以类相诠,如《野菊》“已悲节物同寒雁,忍委芳心与暮蝉”、《雨》“秋池不自冷,风叶共成喧”、《端居》“阶下青苔与红树,雨中寥落月中愁”等。当然,也有很多时候,诗人没有出现,如《流莺》“流莺漂荡复参差,度陌临流不自持”、《蝶》“远恐芳尘断,轻忧艳雪融”、《菊》“几时禁重露,实是怯残阳”等。诗中虽然无人,然所咏之物就是人:度陌临流的流莺、忧怯怖恐的蜂蝶,就是栖身无所、忧谗畏讥的诗人;“已带斜阳又带蝉”的残柳、“微香冉冉泪涓涓”的野菊、“非时裛裛香”的早梅……无一不是诗人的化身。
与一般诗人“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的比兴不同,李商隐不是驱使外物供其笔端,在他的眼中,万物有灵,作为人的镜像存在,而非简单的喻托。钱良择比较西昆体效颦李商隐,有云:“西昆以堆金砌玉效义山,是画花绣花,岂复有真花香色。”[11]这里的区别,就是有无生命、灵魂。在李商隐的诗中,无论是莺、蝶、蜂、蝉,还是残柳、野菊、李花,都是有情感、有灵魂的生命,都是人格化的平等对象,是诗人的“心灵之友”,能够与诗人做精神上深层次的“互诠”,故不宜单纯用寻常的比兴寄托来观之。
李商隐用以“互诠”之人、物,多具纤柔哀婉的性质,反映了他悲剧性的自我体认,以及忧伤而唯美的诗学旨趣与审美偏嗜。此点基本是对义山诗的共识,无须赘论。必须强调的是,李商隐诗悲剧性的审美特质,不尽同于西方文艺所谓之“悲剧”。康德在其早期著作《论优美感和崇高感》中,谓美感有崇高、优美两种,并从多个角度描述二者之区分,“崇高使人感动,优美则使人迷恋”,“崇高必定总是伟大的,而优美却也可以是渺小的”,“崇高的性质激发人们的尊敬,而优美的性质则激发人们的爱慕”……[12]在西方文艺中,悲剧美学是崇高美,蕴含“伟大”的品格。李商隐诗深情绵邈,哀婉绮丽,其美学特质当为优美。如果说崇高具有力量,唤起尊敬与敬仰,李商隐的诗则主要是引起怜悯与同情。
崇高相对于优美,更具有绝对价值,这似乎是中、西古典时代的共识。郎加纳斯说:“(自然)把我们生在这宇宙间,犹如将我们放在某种伟大的竞赛场中,要我们既作它的丰功伟绩的观众又作它的雄心勃勃的竞赛者;它一开始就在我们的灵魂中植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对于一切伟大事物、一切比我们自己更神圣的事物的渴望。”[13]而中国圣人云“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14],圣人则天秉道,故成其巍卓,孔子云:“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15]就美学而言,此即为“崇高”;就社会学与历史学而言,可称为“伟大”。究其根源,皆在上古人类受制于自然、社会,于仰观俯察、怀古思昔之际,因自身之渺小与短暂,敬畏天地神明,寻求依托与庇佑,神灵与英雄崇拜由此而生。故崇高的另一面,乃庸常之卑微。以崇高凌越庸常,是古典时代的文化烙印,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其负面作用也逐渐显现。最突出的就是“崇高”“伟大”往往要由具体个人或群体通过威权来落实,反映在政治制度与社会文化心理诸层面,压制个体自由,阻碍了文明的现代化进程。优美则不然,如康德所言,其无妨渺小、微弱,所引起的或是爱怜、悲悯,或是爱慕、欣赏,其蕴含的审美性质是平等与自由。
李商隐与凄凉微物、落魄文士、失意佳人互诠,其自我体认的过程,正是对爱与美、伤感与悲悯的书写;其所创造的优美的艺境,解构权威、尊重庸常,在崇高作为绝对价值的中古时代,具有某种审美启蒙的色彩。人类社会的发展终究是以单个人的普遍崛起而达成人类的共同自由,也就是说,“英雄”“伟人”最终将成为历史。平民美学,优美的审美价值,将是文艺未来的方向。明乎此,对李商隐的诗歌风格、美学旨趣,难道不应当有符合时代与文明发展方向的新认识吗?
二 李商隐诗的篇句“互诠”与义山心法
通过诗句、诗篇间的关联,以诗注诗,剖析名篇名句的生成,寻绎诗史演进脉络,可以说是古人习用的“互诠”解诗之法。如胡应麟《诗薮》:
庾信诗“地中鸣战鼓,天上下将军”,骆宾王《荡子从军赋》“隐隐地中鸣鼓角,迢迢天上出将军”全用此。“小麦青青大麦枯,谁当获者妇与姑,丈夫何在西击胡”,三语奇绝,即两汉不易得。子美“大麦干枯小麦黄,妇女行泣夫走藏,问谁腰镰胡与羌”,才易数字,便有唐、汉之别。[16]隋末无名氏:“……柳条折尽花飞尽,借问行人归不归?”……右丞“春草年年绿,王孙归不归”祖之。“黄雀衔黄花,飞上金井栏。美人恐惊去,不敢卷帘看”,晚唐郭氏奴作,殊有古意,与盛唐“打起黄莺儿”同。“数声风笛离亭晚,君向潇湘我向秦”“日暮酒醒人已远,满天风雨下西楼”,岂不一唱三叹,而气韵衰飒殊甚。[17]上述诗句有的字词相似,只是稍作改易,有的是意脉和构思上有关联,将其并列比对,即可互为诠释,透示出诸多的诗史信息。
王夫之倡导“以诗解诗”,指的虽是艺术思维,但在阐释方法上,《姜斋诗话》论诗采用篇句“互诠”者极多:
“子之不淑,云如之何”,“胡然我念之,亦可怀也”,皆意藏篇中。杜子美“故国平居有所思”,上下七首,于此维系,其源出此。“池塘生春草”、“蝴蝶飞南园”、“明月照积雪”皆心中目中与相融浃,一出语时,即得珠圆玉润。[18]王夫之还指出篇句“互诠”不能仅从字面上看:
“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岂以“萧萧马鸣,悠悠旆旌”为出处耶?用意别,则悲愉之景原不相贷,出语时偶然凑合耳。[19]这里指出诗歌篇句间的关联要从整体与主旨上看,不能拘泥于表面的字词。此即孟子所谓“以意逆志”,对我们正确应用“互诠”之法解诗非常重要。
非只古人,钱锺书《谈艺录》中,也随处可见篇句、语像之“互诠”:
【补正】《猗觉寮杂记》卷上引相书:“手如姜芽者贵。”【补订】指手形言,犹刘梦得《酬柳州》诗之“姜芽敛手”。明汪廷讷《狮吼记》…“我娘子手不是姜,怎么半月前打的耳巴,至今犹辣。”则由姜之形而引申姜之味。……华兹华斯曰:“语已有月眉、月眼矣。复欲以五官百体尽予此等无知无情之物,吾人独不为己身地耶。”……[20]此一节论诗文“假名而善喻”现象,在诗、史、佛经、笔记等例证外,又增以上种种补订。
长吉诗境,杜、韩集中时复有之。(以下举例)其于光阴之速,年命之短,世变无涯,人生有尽,每感怆低徊,长言咏叹。《天上谣》则曰:……《浩歌》则曰:……《秦王饮酒》则曰:……[21]此一节论李贺诗与杜甫、韩愈之关联。
钱锺书还将李贺与李商隐合观,谓李商隐学李贺,好用“啼”“泣”等字,举出大量诗例,此则是将二李诗互诠,指出李商隐诗中的“昌谷家法”。钱先生以其慧心巨眼,揭示了义山诗的渊源所自。[22]
钱氏之“互诠”,有诗句、有构思、有喻像、有语词,包罗万象,广涉古今中外,可谓集此法之大成。在某种程度上看,“互诠”也是钱先生最突出的论学方法。
“互诠”既可发生在不同诗人之间,也可发生在同一诗人身上。在李商隐诗中,篇句之间关联交通,客观上构成“互诠”的就很多,但并未引起学界足够重视。李诗的“互诠”,一是表现在字面上,如“流莺漂荡复参差”(《流莺》)、“流莺上下燕参差”(《池边》)、“黄蜂紫蝶两参差”(《闺情》)、“海燕参差沟水流”(《与同年李定言曲水闲话戏作》)、“短翼差池不及群”(《杜司勋》)、“东门送饯又差池”(《及第东归次灞上却寄同年》)等,“参差”“差池”为不齐、相差之意,写禽鸟之上下翻飞,移之以喻人事,则有失据无依之意。再如“锦瑟无端五十弦”(《锦瑟》)、“秋蝶无端丽”(《属疾》)、“人岂无端别”(《晋昌晚归马上赠》)等,前二之“无端”指没有端绪,或头绪纷繁而无从辨别,后一之“无端”,加一“岂”予以否定,则谓人生之别,总有缘由。前二与后一,反正互诠,诗意至为显豁,不过是说人间万事,有端还似无端,无端其实有端。又如“红楼隔雨相望冷”(《春雨》)、“雨过河源隔座看”(《碧城三首·其一》)、“一片非烟隔九枝”(《一片》)等,以一“隔”字,叙写人生相望而不可即的阻隔之悲。他如“惘然”“惆怅”“怅望”“怅卧”,“寂寥”“寂寞”“岑寂”“独自”以及“虚”“空”“寂”,等等,词义相类,具体到相关诗作,事、境有别而情、意无差。上述诗例,有的词句相同,有的词异而意近或意同,凡此皆可合观互诠,往往意脉贯通,观一可知二。
二是表现在内容上,篇句、语词不同,而诗意相同或相近。比如《蜀桐》“枉教紫凤无栖处,斫作秋琴弹《坏陵》”与《初食笋呈座中》“皇都陆海应无数,忍剪凌云一寸心”,同是致慨于良材被伐,用之非所;《晓起》“书长为报晚,梦好更寻难”、《过招国李家南园二首·其二》“惟有梦中相近分,卧来无睡欲如何”,都希望梦境打通现实中的疏隔,即所谓邀梦、请梦、期梦、选梦,钱锺书先生论李长吉诗,于此曾有妙论。[23]只是钱先生未引义山相关诗以作补订,殊为憾事。再如《寒食行次冷泉驿》“独夜三更月,空庭一树花”与《花下醉》“客散酒醒深夜后,更持红烛赏残花”并读,前后相接,更像一组连续的镜头,人与景构成完整而富有意味的情境。而《春日寄怀》“纵使有花兼有月,可堪无酒又无人”,正可用《流莺》“良辰未必有佳期”一句作笺。
更近一步,《流莺》之良辰佳期不偶,实为时运不济,则《李花》“自明无月夜”、《早梅》“非时裛裛香”、《回中牡丹为雨所败二首·其二》“榴花不及春”、《樱桃花下》“他日未开今日谢,嘉辰长短是参差”等,其意一揆,皆可互诠。再进一步,“贾生年少虚垂涕,王粲春来更远游”“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斑骓只系垂杨岸,何处西南待好风”等,非时无运、人生错舛,又何尝不能消息相通。引而伸之,《柳枝》“柳枝井上蟠,莲叶浦中干。锦鳞与绣羽,水陆有伤残”、《赠荷花》“世间花叶不相伦,花入金盆叶作尘”、《丹丘》“青女丁宁结夜霜,羲和辛苦送朝阳”、《板桥晓别》“水仙欲上鲤鱼去,一夜芙蓉红泪多”等,诗意相近,叙写同时不同类或时类皆相乖所造成的万般错舛,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时运不济。以上种种,一声长叹,不妨以“怅望人间万事违”(《赠从兄阆之》)作结。
“互诠”还是李商隐诗的内在笔法与义脉所在,在一首诗中,前后互诠,乃至句句互诠,形成一种“主调复奏”,强化其所要叙写的主题。比如《流莺》“流莺漂荡复参差,度陌临流不自持”,流莺漂荡无依,就是“不自持”;“巧啭岂能无本意,良辰未必有佳期”,巧啭之本意,即是渴盼良辰佳期。《即日》“重吟细把真无奈,已落犹开未放愁”,人的“真无奈”在于花的“未放愁”,而花的“未放愁”就是人的“未放愁”。《雨》“秋池不自冷,风叶共成喧”,后一句诠释前一句,构成因果逻辑。这里有必要强调一下,互诠与互文有相似,但不雷同,互文在意涵上可以是平行的,乃至不妨前后互换,比如《菊》“陶令篱边色,罗含宅里香”、《牡丹》“石家蜡烛何曾剪,荀令香炉可待熏”,就是典型的互文;而“互诠”则有先后或因果等逻辑关联,这从以上所举诗例皆能见出。互诠可以同时是互文,但互文并不都是互诠。互文处理得不好,容易形成合掌,是诗之大忌,而互诠则能相互渗透、衬托,推进和深化主题。
理解了李商隐的“互诠”诗法,某些难解的篇句、语词,很大一部分都能豁然。比如《临发崇让宅紫薇》,整首诗似并不难懂,聚讼纷纭的是颔联“不先摇落应为有,已欲别离休更开”,具体而言,是颔联的第一句令人费解。有以为该句是传写有误,“应为有”当作“应有待”,或“应有为”;有以为其意虽难解,是因为有省略,但省略了什么,也不清楚。[24]董乃斌先生将该诗看作诗人与花的对话,认为此句是诗人向紫薇花表示感激,诗人对紫薇说:“你的花朵还坚持开放不肯凋落,(是因为你对我有情吧!)”[25]董先生将该句的省略补足了,称得上合情合理。然笔者以为,该句是李商隐惯用的“互诠”诗法。没有摇落,还挂在枝头,当然就是“有”了,因此,“不先摇落”就是“应为有”,前后是一个意思。但仅仅这样理解义山诗,未免又太简单了,还要看到隐藏在其背后的话“不先摇落”,那么就是后摇落,终归是将摇落;相应地,“应为有”,就是勉强有,暂时有,而终归是无。
再如《即日》(一岁林花即日休)。本诗伤春叹逝,主旨很明确,但具体的诗句并不是很好理解。前文云“重吟细把真无奈,已落犹开未放愁”为花与人之“互诠”,人的“无奈”即花的含愁。若单独来看“已落犹开未放愁”一句,便很费解。有以为“已落犹开”为花落时情状犹如暂开之时;而“未放愁”,有释为“未全愁”“未尽愁”者,还是让人不明其然。[26]但理解了本诗花、人互诠的笔法,以前一句的“真无奈”来解后一句的“未放愁”,立刻就清楚了。结尾“金鞍忽散银壶漏,更醉谁家白玉钩”,“金鞍”指盛会场景,“忽散”指宴席散去,聚散匆匆,就像花开花落一样迅急。那么,将“金鞍忽散”与“已落犹开”对读互诠,“已落犹开”的意思是不是要清楚一些了呢?所有这些,都可以笼括进本诗首句“一岁林花即日休”。
一岁之花,一日凋尽,花落之迅即,令人猝不及防,似乎花开全盛之时,便是其凋落之日。诗人的悲观意识,把花开与花落的时间无限浓缩,一岁之花一日谢,花开叠映着花落,这就是义山眼之所见、心之所感。由春光之短暂,扩展到人生、生命的感慨,这样,也就更好理解“已落犹开”:按文词顺序,是说花的落,正如花的开;而诗人真正想说的,是花的开,犹如花的落——因为花开最终还是要落。这就是一个悲观主义者面对世界的心灵独白。金圣叹有段评语,部分触及了李商隐的内心:“江间,取长逝义;亭下,取暂住义;怅淹留者,长逝无法教停,故不觉其怅然,然暂住且如不逝,故遂漫作淹留也。”[27]金评精准地揭示了李商隐在暂住与长逝之间徘徊的心态,但谓义山能得暂住之安,却不尽然。暂住是幻象,对此李商隐尤为清醒。诗人写暂住,就像写花开一样,所要表达的是那不久必将降临的长逝与衰落,以及在这等待过程中的煎熬和焦灼。这与“不先摇落应为有”是一个意思,暂住只是“不先摇落”而已,“应为有”,却非真的有。
同样的意思,还有《李花》“自明无月夜,强笑欲风天”,写的是李花在枝头含笑开放,可“强笑欲风天”却是在自问又自怜,这花还能开几时,这明媚的笑容还能绽放几天?与其说它为春天而开放,不如说它就是为了风,为了凋落,来这世间受一番煎熬,经一番磨难。再如《摇落》“古木含风久,疏萤怯露深”,前人笺注皆云本诗写摇落之景,然“古木”且“含风久”,虽即将并终将摇落,然其时却尚未摇落,这“古木”只是悲伤地在等待那必然的摇落罢了;露深必然会冻死疏萤,只是此时疏萤尚有气力,它们只是悲伤地在等待那必然的死亡罢了。本诗悲秋怀人,所怀者多被认为是诗人妻子王氏,宜与《临发崇让宅紫薇》对读,则本诗中的摇落者即将而暂未摇落之状,可为前诗“不先摇落应为有”再补一笺。
李商隐是一个悲剧型人格特征特别突出的人,凡事总是抱着悲观的预期,而且他最善于从“有”中看到“无”,从暂时的侥幸中看到注定的不幸,他最善于表现的,是不幸作为永恒的结局尚未到来时所造成的心理折磨。他在诗中,为万物包括自己悬置了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
由于这种心理,李商隐诗中的诸多意象互相诠释,既可同义相诠,如“真无奈”“未放愁”“不先摇落”“应为有”;也可反义相诠,如“已落犹开”“金鞍忽散”,开就是落,聚就是散。李商隐的悲观气质、悲感悲情就像吸引力特别强大的黑洞,将一切意象吸引过来,使之趋向同质化,为其人生世情的悲剧性体认添加注脚。就诗人而言,这也许只是在无意识间形成的诗歌心法,却在不断重复中形成特有的笔法,因为主题的统一与同质,其语汇、意象、修辞在客观上都成为一种“互诠”。
三 “互诠”批评与李商隐的再发现
“互诠”作为方法和视角,很早就应用在李商隐研究、批评和接受中,至今仍是李商隐研究中重要的批评方法。
李商隐研究中的“互诠”批评,一是着眼于其诗风的绮丽柔美,将其与柔靡类文学,如南朝艳体诗、晚唐及其后的词等相比较。元好问《论诗绝句·其十三》云“风云若恨张华少,温李新声奈尔何”,“温李新声”就是从艳体视角将李商隐与温庭筠互诠而作出的经典概括。在李商隐接受史中,专于此视角较易导致对其人其诗的否定。二是注意到其诗风诗艺的多面性和丰富性。《新唐书·文艺传序》云:“谲怪则李贺、杜牧、李商隐,皆卓然以所长为一世冠,其可尚已。”[28]胡震亨亦云:“李贺之谲诡,李商隐之深僻……并须作注,细与笺释。”[29]以深僻、谲怪来论李商隐,其倾向有褒有贬。不过,从艺术的角度,尤其是在与李贺的比较互诠中,义山诗法诗艺得以较全面的挖掘,客观上为李商隐诗史地位的确立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三是对李商隐诗与人的全面肯定。与杜甫的互诠是完成这一点的关键。
李商隐诗学杜、似杜之处甚多,尤其是七言律诗,杜甫、李商隐为唐诗并峙之双峰,应该没有异议。杜诗民胞物与、忧怆沉郁,而李商隐心思绵密、典丽精深,以比兴寄托为津梁,义山在精神与人格上也与杜甫相接轨。杜甫的伟大世所共识,而李商隐褒贬在两可之间,与杜甫互诠,消除了李商隐形象的负面因素。可以说,正是以杜甫作为参照和支撑,确定了李商隐文学史地位逐渐走高的趋势。
早在北宋,很多学者就注意到李商隐对杜甫的继承和发展。《蔡宽夫诗话》记王安石晚年喜读义山诗,认为“唐人知学老杜而得其藩篱者,唯义山一人而已”[30];而黄庭坚“独用昆体功夫,而造老杜浑成之地”[31],则是在创作上将杜甫和李商隐系为一脉。不过,从诗歌、人格等方面将杜甫、李商隐全面而深刻地联系起来,通过杜甫重新发现李商隐的则是在清初,以虞山诗派著功最大。
罗时进先生揭示虞山派“跻义山,祧少陵”,即由李商隐而杜甫的诗学路径,代表了学界的普遍看法。[32]不过,采用从李商隐到杜甫的路径,主要还是因为杜甫作为终极典范,升其堂室意味着诗之能事毕矣。现实中的序次,虞山诗人多是先研杜甫,在杜甫那里发现李商隐,再由学义山而祧少陵。钱谦益、朱鹤龄等均是先治杜后入李,进而杜、李并治。
北宋西昆诗人是宗李、学李的第一次高潮,但因其艺术局限,算不得特别成功,很快就被埋没在宋诗的汪洋之中。虞山诗派则是第二次宗李、学李的高潮。诗史上在一地形成尊崇、学习某一位诗人的高潮,且延续数代,除了虞山诗派之于李商隐,恐难再找第二例。虞山诗人宗李、学李,与地域、时代环境、诗人自身处境遭际等密切相关。选择李商隐,盖因李商隐诗幽隐绵密、婉雅沉深,在特定地域、特定时期的特定人群中,能激起最广大的共鸣,最能诠释他们的心曲。
虞山诗人治李、学李始于释道源与钱谦益。钱谦益始宗宋诗,尊杜甫,并不重视李商隐。《曾房仲诗序》:“自唐以降,诗家之途辙,总萃于杜氏。大历后,以诗名家者,靡不繇杜而出。……若二李,若卢仝、马异之流,盘空排奡,横从谲诡,非得杜之一枝者乎?”[33]《邵梁卿诗序》云:“唐人之诗,光焰而为李、杜,排奡而为韩、孟,畅而为元、白,诡而为二李。”[34]二文皆作于入清前。文中将义山与李贺并提,归为“谲诡”,是承自宋人的旧说。在杜甫的笼罩下,义山只是某某“之流”中的龙套甲。入清之后,钱谦益对李商隐态度大变,不仅抄校李商隐诗集,还鼓动挚友门生笺义山诗,并为他们的笺注积极作序,大力揄扬。
释道源《义山诗注》是清人第一部完整的李诗笺注,钱氏为之作序。序以对话体结撰,叙道源语云:“义山之诗,宋初为词馆所宗,优人内燕,至有挦扯商隐之谑。元季作者,惩西江学杜之弊,往往跻义山,祧少陵。流风迨国初未变。然诗人之论少陵,以谓忠君忧国,一饭不忘。兔园村夫子皆能嗟咨吟咀。而义山则徒以其绮靡香艳,极玉台香奁之致而已。吾以为……少陵当杂种作逆,藩镇不庭,疾声怒号,如人之疾病而呼天呼父母也,其志直,其词危。义山当南北水火,中外钳结,若喑而欲言也,若魇而求寤也,不得不纡曲其指,诞谩其辞,婉娈托寄,谜连比,此亦风人之遐思,小雅之寄位也。吾以为义山之诗,推原其志义,可以鼓吹少陵。其为人激昂奡兀,刘司户、杜司勋之流亚,而无庸以浪子嗤谪。”[35]
杜甫一直是清人论李商隐的背景和语境,钱谦益和道源的对话也不例外。序借道源之口,说出钱氏本人对义山态度的转变。在二人的对话中,义山不再是杜甫笼罩下的某某之流,而是可以“鼓吹少陵”的后劲。值得注意的是道源为义山辩白一段。杜甫的伟大世所公认,而义山则不同,在他的身上,蒙受过不少的诬枉乃至污蔑。也许正是这一点触发了易代之后的钱谦益,他在新朝的经历及饱受的煎熬,使其能够对义山所遭之诬枉感同身受,义山“若喑而欲言也,若魇而求寤也”,实实在在地戳中了钱氏的痛点。故其论李商隐,必先汲汲于为之辩白,且要处处与杜甫对比,来确证李商隐的价值。《题冯子永日草》谓义山“心肝腑脏,窍穴筋脉,一一皆绮组缛绣,排纂而成。泣而成珠,吐而成碧”[36],再次强调义山诗绮靡其表,而内在却是泪血之凝聚。陈衍曾谓钱谦益学义山“专事摘艳熏香,托于芬芳悱恻”[37],乃为末流,他轻视了钱谦益与义山的深刻联系,不理解钱把这种芬芳悱恻的寄托看得有多深沉、多郑重。如果说杜甫是钱谦益的高大偶像,李商隐则是钱谦益的现实镜像,批评者在批评对象那里照见自己,找到自我诠释的绝佳文本。
杜、李互诠并以之自诠,还体现在钱谦益的诗作中。如《和盛集陶落叶》两首,第一首颈联“平原纵猎埋狐窟,空谷虚弦应鸟巢”,“空谷虚弦应鸟巢”一句,最得义山擅长心理描写的心法,用“惊弓之鸟”之典,写其饱受惊恐、折磨乃至一击而溃的脆弱心态。义山诗有“鸟覆危巢岂待风”[38],易“风”为“弓”,即与钱诗契合无间。第二首更是将杜、李熔为一炉:
秋老钟山万木稀,凋伤总属劫尘飞。不知玉露凉风急,只道金陵王气非。倚月素娥徒有树,履霜青女正无衣。华林惨淡如沙漠,万里寒空一雁归。钱谦益对杜甫的《秋兴八首》极为推崇,曾步韵作《后秋兴》百余首,在其他诗篇中,也常化用此诗,如这里的“万木”“凋伤”“玉露”等词语以及与之相应的意境。全诗通篇采用比兴,以秋风落木、玉露凋伤寄怀“金陵王气”,充满故国之思。罗时进先生分析虞山诗派学义山而深于比兴,云“在异族入主中原的险恶环境中,忠爱心曲难以直赋,更难以昭世,因此采用婉曲比兴,深隐寄托的义山体,就不失为既可表达忠愤之情,又可避祸全身的方法了。显然,这是一种包含了一定政治智慧的诗学选择”[39]。暗伤亡国的政治寄托是一个方面,对钱谦益来说,其与义山的心神相通,可能主要还是个人际遇以及与之相关的抑郁心结。
就本诗而言,前半承杜甫,重在写故国之思;后半则多近义山诗境,重在写个人心曲。“倚月素娥徒有树,履霜青女正无衣”一联,正是所谓“义山体”,尤值得注意。此联令人立刻想到义山“素娥惟与月,青女不饶霜”(《十一月中旬至扶风界见梅花》)、“青女素娥俱耐冷,月中霜里斗婵娟”(《霜月》)、“风波不信菱枝弱,月露谁教桂叶香”(《无题》)等句。诗境清冷孤高而又幽怨哀怜,清高自不难理解,而哀怨者,与其所遭“爱之者虚而无益,妒之者实而有损”[40]的现实处境当不无关系。钱、李诗心合境谐,千年一叹,彼此正可互诠响应。
为李商隐辩诬,也就是为自己辩白。也许说不上是辩白,易代孤危之境,是非系于一身,风前灯下读义山,句篇之外皆有所指,字里行间就是寄托。将这种阅读感受呈现出来,李商隐的形象自然为之一变。以比兴寄托作为转换,以杜甫作为背景和阶梯,在辩白的基础上,义山诗也就极自然地升华为“风人之遐思,小雅之寄位”。
道源的诗注、钱谦益的序,奠定了清人接受李商隐的基调及以比兴寄托为根本的解诗之法。钱谦益因为个人的境遇,着眼在义山的抑郁心结;而虞山派及清初其他治义山的大家,如朱鹤龄、冯舒、冯班、吴乔等,都未曾仕清而得以全节,这使他们非但没有钱谦益那样的心理负担,反而多了一份精神上的兀傲和自负,故其注义山诗能两者兼重,既伸义山之冤,又明义山之志,直揭其政治寄托。朱鹤龄《李商隐诗集笺注》强调李商隐“阨塞”“沉沦”的处境,谓之“身危”“思苦”,就跳过为义山辩诬一节,直揭其深隐婉曲的风人遗响。
与钱谦益先后主盟虞山诗坛的冯班,在宗杜甫的同时,逐渐提高李商隐和西昆体的地位,最后跳出杜甫,独重晚唐与义山。冯班性格孤傲,生涯潦倒,与朋友聚,时作阮籍哭而常含义山悲。李商隐《有感》诗云“古来才命两相妨”,冯班就是“才命相妨”的典型。其兄冯舒因诗文被构陷,系狱屈死之后,冯班对清廷更为惮恨,在文字狱的阴影下,他也更深刻地体会到隐曲微言的苦心孤诣。钱谦益序冯班诗云:“其为诗,沉酣六代,出入于义山、牧之、庭筠之间。其情深,其调苦,乐而哀,怨而思,信所谓穷而能工者也。”[41]六代和温、李的绮词丽语,在特殊年代能成为文人的保护色,掩盖深微的兴寄。冯班出入齐、梁、温、李,重在绮词婉讽,视“比兴乃诗中第一要事”[42],齐、梁艳体加以比兴之意,“风云月露之词”同样可以“寄托高胜”[43]。冯班之诗,与李商隐诗契合相类的极多,如其咏物诗多咏微细悲凄之物,用典细密深婉,诗法深谙义山曲折吞吐之要妙,乃至在语词意象上的借鉴、重叠等。[44]从某种程度上说,《钝吟集》中的很多诗,足可作为笺释樊南诗的文本。当然,冯班诗对义山的诠释,更深的是在精神层面,倚红偎翠之间寓含的忧苦郁勃,只是流淌得更曲折、更沉缓罢了,钱谦益谓之“情深、调苦”,良有以也。
从诗史的角度看,冯班以《香奁》《才调》及温、李为师范,提倡“炼饰文采”,以矫正宋明固陋浮疏之风,也逐渐与钱谦益的“筋力于韩、杜而成就于苏、陆”拉开距离[45],使虞山诗学分枝散叶,更为丰富、复杂。如果说钱谦益主要以杜甫诠释义山,那么,冯班等则加大了用六朝诠释义山的分量,杜甫、宋诗的比重与六朝、温、李此消彼长,是判断钱、冯诗学最显著的指标。对冯班来说,李商隐的深情绵邈、丽密精工显然比杜甫更接近其诗歌理想。
冯班的追随者吴乔,服膺冯氏丽词婉讽、寄兴深微的诗学主张,他一方面撰《正钱录》,规正钱谦益宗法宋元的倾向;另一方面在其诗话与诗选评中,大段引用冯班的观点,倡扬冯氏诗学。虞山诗两派之分,愈加清晰,对二冯、吴乔这一派而言,丽词、比兴,成为密切相关的两大要素。吴乔《西昆发微·序》云:“义山虽取法少陵,而晚能规模屈、宋,优柔敦厚。为此道之瑶草、琪花,凡诸篇什,莫不深远幽折,不易浅窥。”[46]这一段文字,意味着作为背景的杜甫逐渐隐去身影,而李商隐作为典范得以确立。
以比兴寄托为内核,将李商隐从《楚辞》一路接引而下,谓其乃“美人香草之遗”[47],也就不必把杜甫拉到台前,为义山的绮靡香艳作辩白。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杜甫的离开,杜甫作为灵魂已渗透到义山诗的内骨。
刘学锴先生说:“清初李商隐接受、研究热的兴起,钱谦益是一位起倡导、指导作用的关键人物。”[48]钱谦益有倡导之功,然后人眼中的“虞山派”,“主要指二冯及其追随者中提倡晚唐,学西昆体的那部分诗人”[49],这实际上说明宗祖李商隐是虞山诗派得以成型的标志。虞山诗派与虞山诗学由杜甫始而至李商隐终,虞山诗家在治杜中发现李的价值,并因地域、时局和研究者个人情怀境遇而不断酝酿、激发,通过比兴寄托的转化,将李商隐的诗坛地位抬到史上最高。
两层“互诠”,使清初诗家重新发现李商隐,一是通过与杜甫及六代的互诠;二是批评者在特殊环境中的情怀、心态、诗学旨趣等,与义山深婉诗境的“互诠”。冯、吴等人注义山,因过于讲求比兴寄托,以致有妄加比附、求深反凿等弊端,今人固然可以评其不当。不过,也不妨从这不当中,去认识批评家的个性、思想以及其与批评对象互动所呈现的丰富图景。
结 语
“互诠”作为文学创作和批评的基本思维和方法,客观存在于诗歌创作和批评中,就像物体以参照物显示运动,“互诠”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创作和批评得以进行的必要方法。
就李商隐而言,通过“互诠”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其诗歌的风格特征、情味旨趣,对于某些隐约深微的篇句,从“互诠”的角度剖析其创作心法,进窥其诗思与笔法,则能奏刀然,解开“诗谜”。在李商隐的接受史与批评史上,与杜甫的“互诠”,是李商隐诗史地位得以提高的重要环节,虞山诗家对此居功至伟,开启了重新发现李商隐的新路径。虞山诗家以比兴寄托解义山,在笺释义山的同时,也在诠释着他们的诗歌主张和情怀志趣,这是批评家和批评对象的“互诠”。
本文大略梳理了李商隐诗歌及其接受、批评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初探“互诠”之法在义山诗歌研究中的应用,对于其他的很多诗人诗作,“互诠”也许同样是一个值得尝试的视角和方法。
注释
[1] (唐)李商隐著,(清)朱鹤龄笺注,田松青点校《李商隐诗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序,第2页。
[2] (唐)李商隐著,(清)朱鹤龄笺注,田松青点校《李商隐诗集》,序,第2页。
[3] 郁达夫《五六年来创作生活的回顾》:“我觉得‘文学作品,都是作家的自叙传’这一句话,是千真万真的。”原载《文学周报》1927年10月第5卷第11、12号合刊,收入《达夫全集》第3卷《过去集》,开明书店,1928,第10页。据川合康三在《中国的自传文学》中考证,此语源自法国自然主义作家阿纳托尔·法朗士的名言“所有的小说,细想起来都是自传”。
[4] (清)钱良择:《唐音审体》,清康熙四十三年昭质堂刻本。
[5] 程千帆:《左太冲咏史诗三论》,载《程千帆全集》第8卷,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第413~414页。
[6] 参见罗时进《唐诗演进论》,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第45~46页。
[7] 参见李翰《汉魏盛唐咏史诗研究——“言志”之诗学传统及士人思想的考察》,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8] 本文引用李商隐诗文,均据刘学锴、余恕诚《李商隐诗歌集解》(增订重排本),中华书局,2004;《李商隐文编年校注》,中华书局,2002。后文不再一一加注。
[9] 缪钺:《论李义山诗》,载《诗词散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第29页。
[10] 董乃斌:《诗人与花树的对话——说李商隐〈临发崇让宅紫薇〉》,《名作欣赏》2022年第3期。
[11] 钱良择《锦瑟》眉批,转引自刘学锴、余恕诚《李商隐诗歌集解》(增订重排本),第1585页。
[12] 〔德〕康德:《论优美感和崇高感》,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1,第3、4、6页。
[13] 〔罗马〕郎加纳斯:《论崇高》,载伍蠡甫、胡经之主编《西方文艺理论名著选编》(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第126页。
[14] (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第8页。
[15] 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第83页。
[16] (明)胡应麟撰,王国安点校《诗薮·内篇》卷五,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23,第50、52页。
[17] (明)胡应麟撰,王国安点校《诗薮·内篇》卷六,第104~105页。
[18] (清)王夫之著,夷之校点《姜斋诗话》,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第142、146页。
[19] (清)王夫之著,夷之校点《姜斋诗话》,第158页。
[20] 钱锺书:《谈艺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第33页。
[21] 钱锺书:《谈艺录》,第150~151页。
[22] 钱锺书:《谈艺录》,第137~138页。
[23] 钱锺书:《谈艺录》,第156~157页。
[24] 参见刘学锴、余恕诚《李商隐诗歌集解》(增订重排本),第1200页。
[25] 董乃斌:《诗人与花树的对话——说李商隐〈临发崇让宅紫薇〉》,《名作欣赏》2022年第3期。
[26] 参见刘学锴、余恕诚《李商隐诗歌集解》(增订重排本),第1381页。
[27] 刘学锴、余恕诚:《李商隐诗歌集解》(增订重排本),第1382页。
[28] 《新唐书》卷二一○《文艺传》,中华书局,1975,第5726页。
[29] (明)胡震亨:《唐音癸签》卷三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第338页。
[30] (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二二,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第146页。
[31] (宋)朱弁:《风月堂诗话》,载胡传志《金代诗论辑存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第65页。
[32] 罗时进:《李商隐对清初虞山诗派的影响》,《中国韵文学刊》2002年第2期。
[33] (清)钱谦益:《曾房仲诗序》,载《牧斋初学集》卷三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第928~929页。
[34] (清)钱谦益:《邵梁卿诗序》,载《牧斋初学集》卷三二,第936页。
[35] (清)钱谦益:《注李义山诗集序》,载《牧斋有学集》卷一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第703~704页。
[36] (清)钱谦益:《题冯子永日草》,载《牧斋有学集》卷四八,第1576页。
[37] 陈衍:《石遗室诗话》卷七,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第104页。
[38] 本句出自李商隐《行次昭应县道上送户部李郎中充昭义攻讨》,乃灭敌之威,而非抒写个人情感,然诗句之构思、修辞与钱诗极契合。而李诗中写心态之煎熬、脆弱的,即所谓头悬达摩克利斯之剑的情境,数量极多,见前文所论,皆可与钱诗对读。
[39] 罗时进:《李商隐对清初虞山诗派的影响》,《中国韵文学刊》2002年第2期。
[40] 纪昀评语,见刘学锴、余恕诚《李商隐诗歌集解》(增订重排本),第334页。
[41] (清)钱谦益:《冯定远诗序》,载《牧斋初学集》卷三二,第939页。
[42] (清)冯班:《读古浅说》,载《钝吟杂录》卷四,中华书局,2013,第75页。
[43] (清)冯班《家戒上》云“风云月露之词,使人意思萧散,寄托高胜,君子为之,其亦贤于博弈也”(《钝吟杂录》卷一,第5页),在《陆敕先玄要斋稿序》(《钝吟杂录》附录一,第150~151页)中,冯班称颂陆的诗歌,进一步强调红紫倾仄之体亦可发扬温柔敦厚之诗教。
[44] 冯班及其兄冯舒诗作与李商隐的关联,可参米彦青《论二冯对李商隐的接受》(《中国韵文学刊》2006年第3期),毋烦本文援诗例证。
[45] (清)王应奎:《柳南文钞》卷二,载《清代诗文集汇编》第25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另,蒋寅《二冯诗学的影响与虞山派诗论》(《文史哲》2008年第1期),论二冯与钱谦益诗学之异甚详,可参。
[46] (清)吴乔:《西昆发微·序》,载《丛书集成初编》第240册,商务印书馆,1937,第1页。
[47] 冯班评语:“义山《无题》诸作,真有美人香草之遗。”见刘学锴、余恕诚《李商隐诗歌集解》(增订重排本),第432页。
[48] 刘学锴:《李商隐诗歌接受史》,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第86页。
[49] 赵永纪:《论清初诗坛的虞山派》,《文学遗产》198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