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典型案例】500多人被虚假贵金属、天然气交易平台诈骗近1.1亿 深圳福田法院审结一起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

天下有诈 天下有法
2024-08-23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通讯员 徐骏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虚假期货交易实施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47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7年2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共处罚金25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刘某亮、杜某龙等人(均另案处理)注册成立某管理公司、某科技公司及某技术研究院等公司,在广州天河先后设立了三处办公地点。为了逃避司法打击,他们还在马来西亚设立海外事业部,招募员工组成犯罪集团,下设销售部、海外事业部、电销中心、技术部及媒体中心等部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利用自行非法搭建HDI、CIG、AGE等虚假期货交易平台,诱骗客户投资理财,通过设置高杠杆、高点差、仓息等参数,造成客户平仓亏损,并从中牟利。

该犯罪集团首先对业务员进行统一的“话术”培训。随后,业务员利用该犯罪集团购买的大量客户手机号码信息,以炒股为诱饵,使用控制的多个微信账号添加对股票感兴趣的客户,再筛选无相关专业知识及敏感度较低的客户,对其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客户进入交流股票操作等信息的微信群,之后再将其拉入股票直播间。

客户进入直播间后,媒体中心安排“讲师”在直播间为客户分析、推荐股票,其最终目的就是推荐涉案平台。直播间内看似学员众多,实则遍布由业务员伪装而成的“水军”,他们通过晒假单、吹捧等方式,让客户对“讲师”产生信任,并进一步诱骗客户到涉案平台开户交易

在涉案平台缺乏贵金属、天然气等实际货物可供交割的情况下,客户开户交易,其资金会被转入该犯罪集团控制的多个银行账号上,后台则为客户生成账号并填入相应数字代表入金。继而,“讲师”和业务员便会相互分工、协作配合,采用多种欺骗手段蓄意做亏客户。

为防止客户察觉被骗,业务员会劝说亏损50%以上的客户提前离场。一旦客户有所察觉,媒体中心下设的风控部门会第一时间处理,以退款给予补偿等方式安抚客户。

作案期间,532名被害人在涉案平台交易,入金人民币近1.1亿,庭审前各被告人退回了部分赃款,但仍有人民币8000余万元的损失未能追回。2019年1月至4月,涉案47名被告人陆续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涉案47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共同结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罚。本案中,同案犯刘某亮等人为实施电信诈骗,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分工明确,在国内、境外实施严格管理,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500多起电信诈骗,社会危害严重,具备犯罪集团的特征,应依法认定为犯罪集团。在具体量刑时,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具体行为,并结合其参与程度、造成的客损及个人非法获利金额、主观恶性大小等具体事实、情节,适当区别量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天下有法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