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46名台湾电信诈骗犯在大陆被判刑,台陆委会竟主张带回台湾审判
针对从西班牙押解到大陆的46名台湾省籍电信诈骗嫌犯,北京市海淀区法院16日开庭宣判,最重判处有期徒刑13年,最轻则是有期徒刑4年6个月。对此,台湾陆委会今天表态,居然主张带回台湾审判,结果被岛内网友冷嘲热讽。
根据海淀人民法院网站公告,2016年10月至12月间,蔡维晋等11人在西班牙参加诈骗犯罪集团,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对生活在大陆、香港的居民进行语音诈骗,冒充出入境管理局、公安局、检察院工作人员等身份,虚构被害人因个人讯息泄露而涉嫌犯罪等事实,以需要接受审查、资产保全等为名,先后骗取10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321万余元。
法院宣判认定,蔡维晋等11名被告人均构成诈骗罪,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5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等。
另外,法院网站公告另一案件指出,卢俊铭等35人在西班牙参加针对大陆居民进行诈骗的犯罪集团,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冒充电信、公安局、检察院工作人员等身份,虚构被害人因个人讯息泄露而涉嫌犯罪等事实,以需要接受审查、资产保全等为名,先后骗取66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40万余元。
法院宣判认定,卢俊铭等35人均构成诈骗罪,其中,卢俊铭等7名主嫌被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10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林育庆等28名嫌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4年6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等。
对此,台湾陆委会老调重弹称,跨境电信犯罪处理,台方向来主张应透过各方合作,共同打击跨境电信犯罪,并将相关涉案人,带回台湾依法进行审判,云云。
对于陆委会的论调,有台湾网友讽刺说,“幸好送回大陆,假如送回台湾,绝对是查无实证,无罪释放”、“带回台湾审判?有几个诈骗犯真正坐牢的”。更有网友揶揄“台独”,你们不是要开F16战机去要人吗?
台湾政治评论员沈富雄曾表示,大陆的刑法对台湾诈骗犯更有震慑力,在台湾诈骗判得太轻了!(薛洋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