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贩儿捅了两名城管,管理与被管理者的矛盾何时休?
前几天,我写过一篇文章,标题是“棍棒向底层百姓生存的小车砸去”。在文章中提到执法人员要依法行事,不要与商贩有肢体冲突,更不要用语言激怒商贩,要文明沟通,大家都互相理解一下。小贩为了生存摆摊也是无奈之举,城管是份工作,不要个人情绪执法,要文明执法,免得双方发生冲突。
我在此前文章的收尾重点提到:“ 有摊贩因摆摊造成交通问题的,管理者可以进行劝导或批评教育,绝不能因摊贩一时之错采取暴力执法。告诫那些暴力执法者,在宪法赋予的框架内运用手中的权力,不要把执法的手伸到铁笼之外。”
“ 你可以砸赢九次,一次砸不下来,自己就倒霉了。你们的工资来自于老百姓的税收,在老百姓失去收入靠摆摊生存的时候,正是你们回报他们的时候。多一点爱心,理解他们的处境,文明执法,帮助那些靠摆摊生存的底层民众走出困境,才是管理者应该做的正确事。”
时间仅过去了半月,网上又有视频显示,摊贩与城管干起来了,而且这次城管吃了大亏,有两名城管人员被卖芒果的商贩用刀捅伤。
9月5日上午,在安阳市东工路南段,一卖芒果的摊贩,将正在执法的两名城管捅伤,被捅伤的城管坐在地上,身上有血不断外流,看上去肯定痛的很。在现场有不少群众在围观。据周周人讲,只看见被捅后的惨状,具体事情的起因也不清楚,捅城管的男子已被其他城管人员当场制服。
安阳高新区城管对该事件称,确有此事,有城管人员受伤,还在医院救治,但具体起因还不清楚。
安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也回应媒体称,不方便回应此事,已将情况向高新区管委会进行汇报。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表示,该事件仍在调查中,后续会对外进行公布。
三个部门都没有讲事件发生原因,这事好似挺复杂的。不就是城管上街执法,路见小贩摆摊,劝离时因某种原因发生了双方冲突。这么简单的事调查清楚不应该有难度,按以往城管与摊贩发生打斗,只要一说是临时工,批评教育或辞退,基本上就处理结束了。
这一次是城管工作人员被打伤了,应该比此前更好处理,把经过讲一下就行了,如果有当时视频录像或执法记录,网上一公示,就可以公诉卖芒果男了,好像这次有难言之隐,截止现在也没有讲清楚怎么发生的?
其实,这种事在安阳最不应该发生,原因是安阳在几年前有此教训,因城管工作人员与商贩发生冲突打死过人,还有一个重伤。咱们回顾一下!
2016年8月29日,早上8时许,安阳市自由路上发生一起血案,一名男子捅伤两名城管。事后,捅城管工作人员的唐某主动投案,受伤的城管执法人员马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董某受伤。
当时,据安阳市公安局通报,两名城管执法人员马某、董某在自由路与友谊路交叉路口西50米处清理占道经营时,被犯罪嫌疑人唐某(男,51岁,安阳市北关区人,打零工人员)捅伤。随后,犯罪嫌疑人骑电动车逃窜,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破工作,犯罪嫌疑人唐某事后去公安机关投案。受伤的行政执法人员马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董某在医院接受治疗。
出了人命的事才过去5年,这又发生了捅城管事件,一点教训不吸取,酿成恶果,都是上有老下有小中间有老婆的人了,因为工作与摆摊闹出人命,不觉得自己很悲哀吗?多大仇气因工作丧命,以后家里还怎么过?
我没少写关于城管与商贩之间的文章,就是警示双方要和谐相处,大家都是为了生活,别断了别人生计,摆摊并不违法,最多摆的地方不合适,算是个违规。城管工作人员执法要有奈心、理性,在人的生存面前,生存为大。
近几年老百姓的收入连续的下降,别看头条上媒体整天说经济多么好,那都是昧着良心说的瞎话,为了几块钱的流量把良知抛在脑后,和微信写假身世卖惨的货色都是一样,他们不那样写挣不到狗粮。只要是自由择业者,在城市里又买了房子,这几年日子都不好过,表面上看是装的很幸福,从每个人的脸色上就能看出来,生活压力比此前大多了。
老百姓在失去收入之后,唯一能够生存的就是摆个摊儿卖点东西,这种方式也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无奈之举。如果老百姓都过的像黄胜赖小民一样,没有一个去摆摊儿的。
靠摆摊生存是一种自救,如果不想让摆摊儿,办法也有,每个月发足够的纾困金和养老金,我想没有人再去摆摊,谁都知道夏天空调间里凉快,冬天暖气房里吃西瓜很舒服。
城管是一种工作,和摊贩之间的关系并非是对立的,而是和摊贩儿在社会上能够共存的两个职业。正因为有了摊贩,城市中才有了城管,假如没有了摊贩,要城管还干什么?也都该下岗了。
社会的生存方式是多元化的,只有百业俱兴才能够繁荣,各行各业只要不违反宪法都应该得到社会的包容和保护,毕竟每个人的生活来源不同,强迫别人放弃生存方式,是剥夺别人的权利。
要想杜绝摊贩和城管的刀棍相见,在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的同时,更应该注重解决商贩摆摊难的问题。例如在不影响交通的非主干道上,准许商贩在此集中摆摊儿,既解决了底层老百姓的生存问题,又能够把城市形象和卫生便于搞好。
管理者只坐在办公室里是做不好工作的,管理社会是需要智慧的,不是每个人被安排的那个位置上都能做好,应该让社会上有经验的人去竞争管理城市的工作岗位,做的老百姓既没有怨言,又管理的到位,就可以留用,否则下岗。
解决商贩和城市管理人员的冲突,不能因为职业违背法律公平,任何一方如果先动手打人,另一方就属于正当防卫。小贩捅了城管属于犯罪行为,城管有打砸商贩的现象同样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城市执法者在扣押商贩商品的时候必须有正规的单子,例如扣的是什么?多少件?什么时间地点扣的?什么时候处理等等,都应该给商贩一个手续,便于事后处理。特别是那些鲜品,必须在有效的时间内把事情处理结束,在规定的时间内,商贩如果不去处理,城管就可以自行处理掉。但是,扣押物品的去向商贩必须有知情权。
管理与被管理者之间是一种服务和被服的关系,管理者决不能认为自己是强者,摊贩儿大多都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平时生活压力过大,造成容易过激。执法人员如果素质跟不上,也更容易认为自己很牛逼,正因为两者的心态都容易上火,城管与摊贩儿之间的大战才屡禁不止。
如果说摊贩不被城管逼急,他们绝对不敢对城管执法人员下手,他们知道一刀下去除了坐牢还要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对于他们家庭来说有毁灭性的后果。近些年我们通过网上了解到,商贩受到痛揍的现象还真不少,城管执法人员挨刀子的也不少,双方各有伤亡情况,如果不改变管理的方式,双方拼家伙的事还会发生。
要想使双方能够和谐共处,必须改变管理的方式和执法态度。不让商贩摆摊儿,他们就没有收入,摆摊儿是杜绝不了的,只有顺势而为,给底层摆摊儿的老百姓提供免费集中摆摊儿的场所,才是解决矛盾的唯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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