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物业工程承接查验工作手册
★ 目录 ★
01
承接查验流程
02
承接查验指引
03
记录表单
接管验收移交表单
业主户内验查表
共用区域承接查验表
其他表单
04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05
参考资料
第一部分 承接查验流程
集团接管项目交付前准备工作职责分配表
一、需报集团审批的事项
(一)年度交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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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力资源及培训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工作要求/实现目标 | 时间阶段 | 主责部门/人 | 审批部门/人 | 配合部门/人 |
1 | 物业服务中心成立 | 发文成立物业服务中心 | 物业交付前3-6个月 | 本体建设部 | 行政管理中心 | 一级单位 |
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选定 | 物业交付前3-6个月 | 本体建设部 | 行政管理中心 | 一级单位 | ||
重点首次交付项目经理、工程主管、秩序维护主管对口轮岗 | 物业交付前6个月 | 一级单位 | 行政管理中心(考核) | 各对口项目 | ||
2 | 人员配置方案及到岗计划 | 编制 | 物业交付前4-7个月 | 一级单位 (本体系统) | 分管领导 | 交付小组 |
批准 | 物业交付前3-6个月 | / | 本体建设部 | / | ||
管理员按计划招聘、到岗 | 根据到岗计划 | 一级单位 (本体系统) | / | / | ||
工程人员按计划招聘、到岗 | 根据到岗计划 | 一级单位 (本体系统) | / | / | ||
秩序维护员按计划招聘、到岗 | 根据到岗计划 | 一级单位 (本体系统) | / | / | ||
保洁员按计划招聘、到岗 | 根据到岗计划 | 一级单位 (本体系统) | / | / | ||
3 | 物业服务中心培训 | 编制交付培训材料及培训方案范本 | 每年12月底之前 | 本体建设部 | 各管理中心 | 各职能部门 |
二、一级单位自行开展的工作事项
(一)项目交付前的培训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工作要求/实现目标 | 时间阶段 | 主责部门/人 | 审批部门/人 | 配合部门/人 |
1 | 交付培训的实施 | 物业服务中心新员工培训 | 根据公司 培训计划 | 一级单位 (本体系统) | / | / |
根据培训材料范本确定本园区的培训材料和方案 | 物业交付前3个月 | 一级单位 (本体系统) | 各分管领导 | 交付小组 | ||
物业承接查验 | 物业交付前3个月 | 参加培训人员:物业服务中心人员(除保安、保洁外) | 一级单位 (本体系统、工程系统) | 交付小组、工程技术部 |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临时管理规约 | 物业交付前1个月 | 参加培训人员: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 一级单位 | 交付小组、企业发展中心 | ||
标书或方案 | 物业交付前4个月 | 参加培训人员:主管级以上人员 | 一级单位 | 交付小组、企业发展中心 | ||
园区服务体系 | 物业交付前1个月 | 参加培训人员: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 一级单位 (园区服务系统) | 园区物业服务中心 | ||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工作要求/实现目标 | 时间阶段 | 主责部门/人 | 审批部门/人 | 配合部门/人 |
1 | 交付培训的实施 | 物业管理作业指导书 | 物业交付前1个月 | 参加培训人员:相应岗位人员 | 一级单位 | 各职能部门 |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 物业交付前1个月 | 参加培训人员: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 一级单位 | 质量管理部 | ||
项目基础财务管理 | 物业交付前1个月 | 参加培训人员:物业服务中心人员(除保洁人员外) | 一级单位 (财务系统) | 财务部 | ||
客户投诉流程 | 物业交付前1个月 | 参加培训人员: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 一级单位 | 客户服务部 | ||
亲情服务手册 | 物业交付前1个月 | 参加培训人员: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 一级单位 | 客户服务部 | ||
8S管理 | 物业交付前1个月 | 参加培训人员: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 一级单位 | 质量管理部 | ||
管家服务制度 | 物业交付前1个月 | 参加培训人员: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 一级单位 | 管家协会 | ||
IOS9001质量体系知识 | 物业交付前1个月 | 参加培训人员: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 一级单位 | 质量管理部 |
(二)项目交付前与开发公司的各类沟通事项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工作要求/实现目标 | 时间阶段 | 责任部门/人 | 配合部门/人 | 备 注 |
1 | 参加开发公司会议 | 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并就会议议题从物业管理角度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 物业交付前 | 咨询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 相关职能部门 | / |
2 | 提交物业建议或报告 | 把认为与本楼盘密切相关的问题,及时提交开发商 | 物业交付前 | 咨询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 / | / |
3 | 提交建筑设计方面的建议 | 可包括(规划布局、交通流线、出入口设计、房型布局、建筑立面、环境设计、园林绿化、内外装饰、建材选用、垃圾收集、标识系统等) | 物业交付前 1—3个月 | 咨询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 / | / |
4 | 提交机电设施方面的建议 | 通过审视机电设计和跟进安装工程,对业主户内空调机组安装、户外照明灯具、开关回路设置、给排水管道、后备发电机、消防设施及会所设备等设计、选购及安装,提出有利于节能、控制质量、节约初始投资、方便业主使用及维护保养等方面的顾问意见和建议 | 物业交付前 | 咨询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工程系统) | 工程技术部 (技术支持) |
5 | 提交智能化系统方面的建议 | 根据物业管理的需要,对周界报警、电视监控、访客对讲、户内防盗报警、电子巡更、车辆管理、设备监控、三表远程计抄、上网方式、应急广播及背景声响等智能化系统设计与施工,提出方便业主使用及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 物业交付前 | 咨询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 工程技术部 (技术支持) | |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工作要求/实现目标 | 时间阶段 | 责任部门/人 | 配合部门/人 | 备 注 |
6 | 提交配套设施方面的建议 | 结合客户对象和社区环境,对会所、物业管理用房、业委会用房及社区用房等配套设施的功能设置、面积大小和档次高低,提出有利于提高档次、方便业主和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 物业交付前 | 咨询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 / | / |
7 | 提交工程现场方面的建议 | 定期查勘施工现场,了解施工进度,协助检查施工质量,随时发现各种隐患及缺陷,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及机电设备调试,并提供成品保护建议。若发现问题或不足,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有关的专业顾问意见和建议 | 物业交付前 | 咨询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工程系统) | / |
8 | 配合项目销售 | 交付前全力配合市场推广、大型房屋促销活动等。 交付后成立广玉兰小组,进行全员营销。 | 交付前后项目销售期 | 一级单位全员 | 置换公司 | / |
9 | 标识系统的统计 | 完成项目标识统计,提交开发公司,标识系统现场复核 | 物业交付前2个月 | 物业服务中心 (确定种类数量) | 企业文化部 (审核并定稿) | 及时提交开发公司 |
(三)项目承接查验具体工作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工作要求/实现目标 | 时间阶段 | 责任部门/人 | 配合部门/人 | 备 注 | |
1 | 房屋交付验收准备 | 制定物业验收标准及要求、竣工资料递交要求、备品配件递交要求、各类物业验收表格 | 交付验收工作开始前半个月 | 物业服务中心 (制定初稿) | 一级单位 (工程系统) | 及时提交开发公司 | |
2 | 对房屋进行交付验收 | 对房屋进行细致的检查(土建、水电)等各方面 | 根据工程进度 | 物业服务中心 (组织检查) | 一级单位 (工程系统) | / | |
3 | 整理验收初验资料,报开发公司进行整改 | 将验收资料进行分类或分户汇总,对不合格项报开发公司整改,并重复程序至验收通过。 | 初验开始后分标段进行,检查后五天内将检查情况提交开发商 | 物业服务中心 (组织检查、汇总检查结果报开发商) | 一级单位 | / | |
4 | 对房屋进行复验 | 待开发公司整改完毕后,再进行复验,再汇总,如有问题再报开发公司整改 | 复验开始后分标段进行,检查后五天内将检查情况提交开发商 | 物业服务中心 (组织检查、汇总检查结果报开发商) | 一级单位 (工程系统) | / | |
5 | 公共区域验收 | 对可见的损坏、缺陷和未完工程,对建筑及道路的内部结构、隐蔽工程及定量参数等不作验收 | 根据工程进度 | 物业服务中心(组织检查、汇总检查结果报开发商) | 一级单位 (工程系统) | / | |
6 | 进行公共区域复验 | 待开发公司整改完毕后,再进行复验,再汇总,如有问题再报开发公司整改 | 根据工程进度 | 物业服务中心 (组织检查、汇总检查结果报开发商) | 一级单位 (工程系统) | 资料归档,重大问题做好备录工作 | |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工作要求/实现目标 | 时间阶段 | 责任部门/人 | 配合部门/人 | 备 注 | |
7 | 绿化验收交接 | 绿化验收对植物的根基、是否有病虫害等不作验收。验收时由施工单位代表及监理签名确认《绿化验收表》,二年质保期满后交接(按合同约定) | 根据工程进度 | 物业服务中心 | 绿化公司 | 资料归档,重大问题做好备录工作 | |
8 | 参与机电设备的调试和验收 | 对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统、景观系统等进行交付验收 | 根据工程进度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工程系统)、电梯公司(电梯) | 资料归档,重大问题做好备录工作 | |
9 | 消监控中心设备的调试和验收(智能化设备) | 消防联动、消控调试、消防广播调试、监控调试,周界报警、电视监控、访客对讲、户内防盗报警、电子巡更、车辆管理、设备监控、卫星电视接收、三表远程计抄、上网方式、应急广播及背景声响等智能化系统交付和验收 | 根据工程进度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工程系统)、工程技术部提供技术支持 | 资料归档,重大问题做好备录工作 | |
10 | 资料清单 | 根据公司资料清单模版制订符合项目的具体承接查验移交资料清单 | 交付前3个月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相关部门 | / | |
11 | 资料移交 | 根据资料清单移交,包括各类图纸、竣工资料、电梯等设备运行记录资料、管线图等 | 交付使用前30天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相关部门 | / | |
12 | 物业管理用房的移交 |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的物业用房确认单现场核查 | 交付使用前30天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工程系统) | / | |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工作要求/实现目标 | 时间阶段 | 责任部门/人 | 配合部门/人 | 备 注 | |
13 | 设施设备资料的整理 | 安装合同、设施设备维保协议、说明书等 | 交付使用前30天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工程系统) | / | |
14 | 建立设施设备台帐 | 设备名称、产地、厂家、价格、产权所属等 | 交付后3个月内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工程系统) | / | |
15 | 建立备品备件资料档案 | 建材、设备等品名、产地、厂家、价格等资料和实样的收集 | 交付后3个月内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工程系统) | / | |
16 | 建立消防器材档案 | 各消防栓的具体位置、配置数量登记 | 交付后1个月 | 物业服务中心 | / | / | |
17 | 确认返修工作全部完成 | 按物业验收时的缺陷及整改记录,检查维修是否完成 | 保修期内 | 物业服务中心 | / | 未完成的向施工方申明 | |
18 | 承接查验协议 | 签订承接查验协议 | 交付前15天 | 一级单位 | / | 须先经集团相关部门评审 | |
19 | 备案 | 承接查验协议签订 | 签订后30日 | 一级单位 | / | / | |
20 | 验收资料归档 | 对所有验收资料等进行专门归档 | 长期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综管系统、工程系统) | 资料长期保存 | |
(四)各类方案、手册等的编制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工作要求/实现目标 | 时间阶段 | 主责部门 | 审定部门 | 配合部门/人 |
1 | 物业管理基础服务类方案的制订 | 确定各岗位职责,根据楼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方案的种类、对楼盘物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制订合理的管理方案:《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园区秩序维护方案》《园区车辆管理及交通组织方案》《园区清洁方案》《园区绿化方案》《园区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方案》《装修管理方案》等 | 物业交付前3个月完成初稿,交付后6个月内完善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工程系统、秩序维护系统等) | 各职能部门 |
2 | 交付危机公关方案的制订 | 根据楼盘实际情况编制方案 | 交付前1个月完成 | 各一级单位 | 分管领导 | 各职能部门 |
3 | 园区服务体系方案的制订 | 根据楼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方案的种类、对楼盘园区服务的各个方面制订合理的管理方案:《地下区域功能分区、管理方案》《会所配置方案》《会所经营及管理方案》《园区商铺(如有)经营管理方案》等 | 物业交付前3个月完成初稿,交付后6个月内完善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园区生活服务系统) | 各职能部门 |
4 | 增值类服务方案的制订 | 根据楼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方案的种类、对楼盘物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制订合理的管理方案:《成品保护方案》、《一房一验方案》、《开荒保洁方案》、《交付协助方案》、《软装配置方案》、《装修设计服务方案》等 | 物业交付前3个月完成初稿,交付后6个月内完善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 各职能部门 |
5 | 编制《业主手册》、《园区生活服务手册》(***项目) | 完成评审、修订 | 交付前1个月完成 | 一级单位 | / | 各职能部门 |
6 | 协助编制《住宅使用说明书》及《房屋质量保证书》 | 参与“两书”的评审、修订,提供意见或建议 | 交付前1个月完成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 各职能部门 |
7 | 办理物业管理费的报批/备案手续,合同备案 | 完成物业管理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报批/备案 | 交付前 | 一级单位 | / | 集团综管部备案 |
8 | 前期咨询阶段资料移交 | 完成移交 | 交付前3、6个月 | 一级单位 咨询公司 | / | / |
(五)项目交付前具体现场活动事项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工作要求/实现目标 | 时间阶段 | 责任部门/人 | 配合部门/人 | 备 注 |
1 | 购置安保器材 和日常用具 | 对讲机、电筒、警棍等日常用品 | 根据人员进场情况 | 一级单位 (秩序维护系统) | 秩序维护总部 | / |
2 | 购置维修器材 和常用工具 | 维修工具箱、工具梯、疏通机等 | 根据人员进场情况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工程系统) | / |
3 | 购置保洁机器设备 | 扫帚、保洁袋、果壳箱、拖把等 | 根据人员进场情况 | 物业服务中心 | 保洁公司 | / |
4 | 购置绿化工具 | 割草机、锄头等 | 根据人员进场情况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 / |
5 | 园区开荒工作 | 外墙清洗、室内卫生、大堂大理石,园区小道等 | 物业交付前 1-2个月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保洁公司 | / |
6 | 建立业主花名册 | 业主的现在住址、联系电话、房屋面积等 | 自开发公司提供 资料起三天内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 资料归档受控 |
7 | 园区标识、垃圾箱 等安置 | 门牌号、单元门、地下室标识、垃圾箱、休闲小品等 | 根据道路竣工情况 | 物业服务中心 | 企业文化部 | 若不按公司模版制订,应报公司审批 |
8 | 准备各类交房资料 | 业主验房交接验收表、业主手册、业主基本档案、业主健康档案、物品交接清单、服务卡等 | 物业交付前20天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综管系统、工程系统等) | / |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工作要求/实现目标 | 时间阶段 | 责任部门/人 | 配合部门/人 | 备 注 |
9 | 空关房水、电抄表登记 | 单元户各表的原始记录 | 物业交付前15天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 现场确认 |
10 | 制定水、电、管煤一览表 | 对各户的水、电、煤气进行统一登记 | 物业交付前1个月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 / |
11 | 物业管理用房装修 | 对物业管理用房进行装修 | 视工程进度 | 物业服务中心 | / | / |
12 | 物管用房装修竣工验收 | 物业管理用房竣工后组织验收 | 装修工程竣工 3天内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综管系统、工程系统等) | 资料归档 |
13 | 物管人员服装设计、定制 | 市场调查,确定面料、款式、并打样、制作(含工号牌等) | 物业交付前3个月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综管系统) | 若与公司统一制服不一致的应报公司批准 |
14 | 物业服务中心办公用品采购 | 桌、椅、复印机等采购, | 物业用房启用后 1周内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综管系统) | / |
15 | 物业服务中心 办公室布置 | 上墙文件、软装饰(符合公司VI应用系统手册和8S管理目视化手册)、电话开通等 | 物业用房启用后 1周内 | 物业服务中心 | 各一级单位 (综管系统) | / |
16 | 建立开办物资清册 | 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协议,对开办物资登记入册 | 开办物资采购完成1周内 | 物业服务中心 | 各一级单位(综管系统和财务系统) | / |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工作要求/实现目标 | 时间阶段 | 责任部门/人 | 配合部门/人 | 备 注 |
17 | 物业管理软件 | 安装物业管理软件并试运行 (OA、财务系统软件) | 办公设备到位后1周内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综管系统) | / |
18 | 物业保险 | 确定园区投保方案、确定投保的险种 | 根据实际情况 | 一级单位 (综管系统) | 综合管理部 | / |
19 | 配合开发公司核实房屋销售合同 | 物业服务中心归档业主商品房买卖合同(长期保存) | 物业交付前1个月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 / |
20 | 配合开发公司制定交付使用通知书 | 通知交楼日期说明需要缴纳的维修资金、首期物业管理费及装修垃圾清运费 | 在开发商发出入伙通知书前15天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财务系统) | 开发商应提供实测面积 |
21 | 物业服务收费 数据的导入 | 根据实测面积在OA中导入该数据 | 交付前半个月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财务系统) | 财务部 |
22 | 交付资料整理装袋 | 确认所有业主房屋的钥匙已经收到、有关表格、文件均已预备完毕 业主手册、产品说明书、品质保证书、钥匙等,并编号 | 视物品情况,确保交付前整理完毕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交付外协人员 | / |
23 | 编写交付统一说辞(对园区概况、疑难问题进行汇总) | 制作园区概况,将交付时业主会提到的问题等进行事先汇总,以便对业主可能提出的问题统一口径 | 物业交付前1个月内确保完成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报交付小组备案) | / |
24 | 配合制定现场交付方案 | 人员安排、交付流程、现场布置、交付培训材料等 | 物业交付前1个月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交付小组 | / |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工作要求/实现目标 | 时间阶段 | 责任部门/人 | 配合部门/人 | 备 注 |
25 | 配合交房现场所需物品的购置并进行布置 | 收费、领房、验房、园区服务体验区等区域布置,做好标牌 | 物业交付前7天确保布置完毕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 / |
26 | 制定交付各岗位工作流程(集中交付时期) | 地下停车场巡逻线、园区值勤巡逻线、工程维修检查巡视流程、保洁工作流程等 | 物业交付前1个月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 / |
27 | 增援交付工作人员落实 | 根据交付方案 | 物业交付前1周 | 一级单位 (本体系统) | 各职能部门及支援单位 | / |
28 | 交付前培训及交底 | 就业主领房流程、相关交付手续、现场布置、制定危机公关预案等 | 物业交付前1个月 | 一级单位 | 分管领导 | / |
29 | 布置秩序维护工作 | 检查园区各类重点部位安全、车辆管理、礼宾服务等 | 物业交付前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秩序维护系统) | / |
30 | 交付前预演练 | 领房注意事项、流程分工、危机公关流程、交付工作人员互相熟悉配对等 | 物业交付前1周 | 一级单位 物业服务中心 | 交付小组 | / |
31 | 集中交付 | 办理业主入伙手续(收费、领业主验房、记录业主提出的意见、园区服务体验等) | 交付期间(集中交付3-5天,预约交付10天之内0 | 一级单位 物业服务中心 | 支援单位 | / |
32 | 交付每日碰头会 | 每天就交付中碰到的问题汇总、讨论解决 | 交付期间每天 | 一级单位 物业服务中心 | / | / |
33 | 建立业主档案 | 根据交付时业主填写的业主基本资料,建立填写业主档案和健康档案 | 交付期间及交付后 | 物业服务中心 | / | 资料受控 |
34 | 交付总结(整改) | 总结交付过程,准备装修管理,就交付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 交付完毕后1周内 | 物业服务中心 | 一级单位 | / |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建房[2010]165号《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所辖各物业服务中心。
3 职责
3.1 各物业服务中心及一级单位为本项目承接查验的具体执行部门。
3.2 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运营管理中心、企业发展中心等相关部门、集团交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为各项目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提供专业支持。
3.2.1 行政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指导项目做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协议备案及综管指导工作。
3.2.2 行政管理中心本体建设部负责为项目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提供人员配置。
3.2.3 运营管理中心质量管理部负责项目做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协议评审的流程把控工作。
3.2.4 运营管理中心工程技术部负责协助项目做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具体交接、查验工作。
3.2.5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协助项目做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费用测算审核工作。
3.2.6 企业发展中心负责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评审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内容进行评审把控工作。
3.3 集团总经理负责各项目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协议的审批。
4 工作程序
4.1 定义
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4.2 原则
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有财产的原则。
4.3 承接查验的前提条件
建设单位在与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承接查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b)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c)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
d)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e)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物业管理圈。
f)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4 合同、协议等对承接查验约定要求
4.4.1 前期工作要求
项目需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等文件的洽谈、评审过程中,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完成以下文件内容约定:
a)按照其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明确约定其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b)在临时管理规约中,约定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项;
c)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
4.4.2 承接查验补充协议要求
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内容进行明确。
4.4.3 时间要求
项目必须与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30日前,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4.5 物业承接查验具体工作程序
承接查验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隐蔽工程查验,时间为前期介入查验;第二阶段为成品承接查验。
4.5.1 承接查验流程
4.5.2 确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制定计划
4.5.2.1 承接查验方案
a)项目在物业交付使用前三个月,编制《××××项目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形成书面方案报告,在方案内明确时间节点安排、项目查验范围、查验方法、查验人员安排、查验结论记录、查验结论反馈等内容。《××××项目物业承接查验方案》经本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集团交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b)必要时由集团交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物业承接查验方案》进行评审,各部门针对方案提出专业评审意见,交付工作领导小组汇总意见后反馈至项目。
4.5.2.2 承接查验计划
按园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派驻的前期介入组应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进度计划,依据工程进度计划编写第一阶段(隐蔽工程)查验计划。
a)建设单位应在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前30天发出(配电系统,排水系统、精装修系统、空调暖通系统、消防系统、电梯与升降设系统、安防及弱电系统、人防系统)承接查验计划,如无准时发出的,物业服务中心责任人应向建设单位发出《工作联系单》,索取承接查验计划;
b)物业服务中心依据建设单位承接查验计划上报上属一级单位物业管理部(工程部),以便组织落实承接查验;
c)计划内应包含承接查验后物业服务中心签字的权限名单。
4.5.3 移交项目相关图纸资料
4.5.3.1 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现场工程主管按《接管物业需移交资料清单》(模板)编制本项目合同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接管物业需移交资料清单》,递交建设单位,并及时跟踪督促建设单位移交配电设施设备资料及清单。
4.5.3.2 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现场工程主管按建设单位移交的清单进行核对,分别填入《接管物业移交资料清单》、《共用设施设备资料移交清单》和《接管验收资料遗留问题清单》,对资料遗留问题发《工作联系单》督促建设单位整改,各类资料由现场责任人移交物业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人员组织存档。
4.5.3.3 完成资料移交合格后,分别按职责权限签字确认。
4.5.3.4 如建设单位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项目必须在《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中列明《接管物业未移交资料明细表》,并注明补交的具体时限等要求。
4.5.3.5 项目对建设单位移交的资料进行全面清点和核查,填写交接清单,重点核查共用设施设备出厂、安装、试验和运行的合格证明文件。
4.5.4 查验物业现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4.5.4.1 承接查验部位:
a)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b)共用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
c)共用设施:一般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d)备注: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移交有关单位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和有线电视等共用设施设备,不作为项目现场检查和验收的内容。
4.5.4.2 承接查验方法和重点:应当综合运用核对、观察、使用、检测和试验等方法,重点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
4.5.4.3 承接查验标准:
a)内部标准具体按《配电系统设施设备承接查验操作指引》、《给排水系统设施设备承接查验操作指引》、《楼宇及精装修系统承接查验操作指引》、《空调暖通系统设施设备承接查验操作指引》、《消防系统设施设备承接查验操作指引》、《电梯与升降系统设施设备承接查验操作指引》、《安防及弱电系统设施设备承接查验操作指引》、《人防系统设施设备承接查验操作指引》执行;
b)外部标准参考:GB 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2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等等。
4.5.4.4 承接查验实施: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主管准备好相关承接查验检查表,组织承接查验人员,并按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设计文本资料和承接查验标准与方法实施承接查验,填写相关验查表单。(说明:项目对与建设单位进行现场查验的内容进行全面清点和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查验时间、项目名称、查验范围、查验方法、存在问题、修复情况以及查验结论等内容,并由项目与建设单位参加查验的人员签字确认。)
4.5.4.5 按设施设备安装施工合同和操作说明等,向建设单位索要备品配件,填写《共用设施设备备品件移交清单》备品配件由现场责任人组织保管。
4.5.5 确认、解决现场查验问题
4.5.5.1 项已经查验的设施设备列入《共用设施设备系统移交明细表》,对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登记在《接管验收设施设备遗留问题清单》表中,并编制项目(配电系统,排水系统、精装修系统、空调暖通系统、消防系统、电梯与升降设系统、安防及弱电系统、人防系统)缺陷报告,对遗留问题发《工作联系单》督促建设单位整改,各类资料物业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人员组织存档。(说明:项目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现场查验具体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规定的情形。)物业管理圈。
4.5.5.2 完成整体各系统接管验收合格后,分别按职责权限签字确认。
4.5.5.3 建设单位整改完成后,由项目与建设单位进行复验。
4.5.6 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4.5.6.1 在完成项目图纸资料、现场查验后,由项目按集团的承接查验合同范本,补充完成本项目的《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经本单位负责人、本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质量管理部评审。
4.5.6.2 由质量管理部组织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对《物业承接查验协议》进行评审,各部门针对方案提出专业评审意见,质量管理部汇总意见后反馈至项目。
4.5.6.3 项目将修改后的《物业承接查验协议》报集团总经理审批后才可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
4.5.6.4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应当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其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4.5.7 办理物业交接手续
4.5.7.1 项目在与建设单位在《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签订后10日内办理物业交接手续,移交物业服务用房以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4.5.7.2 移交工作由项目与建设单位共同形成书面记录,交接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移交资料明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明细、交接时间、交接方式等内容。
4.5.8 备案
4.5.8.1 项目在物业交接后30日内,将《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4.5.8.2 由项目和建设单位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
4.6 物业承接查验资料保管、移交
4.6.1 项目负责将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按集团《档案管理操作指引》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
4.6.2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由项目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向项目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承接查验档案。
4.7 其他约定(分期开发建设项目管理、质保期管理)
4.7.1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管理:根据开发进度,项目与建设单位对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分期承接查验。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承接最后一期物业时,办理物业项目整体交接手续。
4.7.2质保期管理:第二阶段完成验查移交合格后,项目各系统设施设备、各成品分别进入质保期日常运行,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人员监督管理设施设备的运行,并进行日常维保。工程主管负责收集运行缺陷,形成项目系统运行缺陷报告,发《工作联系单》至建设单位整改,并及时督促整改,各类资料物业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人员组织存档。
5 相关文件
5.1 建房[2010]165号《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5.2 GB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3 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5.4 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5.5 GB5022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5.6 GT-ZY-GC-001《配电系统设施设备承接查验操作指引》
5.7 GT-ZY-GC-002《给排水系统设施设备承接查验操作指引》
5.8 GT-ZY-GC-003《楼宇及精装修系统承接查验操作指引》
5.9 GT-ZY-GC-004《空调暖通系统设施设备承接查验操作指引》
5.10 GT-ZY-GC-005《消防系统设施设备承接查验操作指引》
5.11 GT-ZY-GC-006《电梯与升降系统设施设备承接查验操作指引》
5.12 GT-ZY-GC-007《安防及弱电系统设施设备承接查验操作指引》
5.13 GT-ZY-GC-008《人防系统设施设备承接查验操作指引》
5.14 《档案管理操作指引》
5.15 附件1《 项目物业承接查验协议(范本)》
5.16 附件2《 要求整改的函》
6 记录
6.1 GT-R-GC-001《接管物业移交资料清单》
6.2 GT-R-GC-002《接管物业未移交资料明细表》
6.3 GT-R-GC-003《共用设施设备系统移交明细表》
6.4 GT-R-GC-004《接管验收设施设备遗留问题清单》
6.5 GT-R-GC-005《共用设施设备资料移交清单》
6.6 GT-R-GC-006《共用设施设备备品件移交清单》
6.7 GT-R-ZHGL-XXX《工作联系单》
6.8 《××××项目物业承接查验方案》(无固定格式,不编号)
6.9 《××××系统物业承接查验计划》(无固定格式,不编号)
6.10 各系统承接查验记录
附件1:
项目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该协议在交接验收时签订)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分公司接管项目,必须由总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书范本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聘用乙方为 (注:物业名称)(以下简称“物业”或“本物业”或“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就 项目的物业承接查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多层公寓、小高层公寓、高层公寓、排屋、别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位(库)、库房、储藏室、地下层。(注:根据物业的实际情况填写)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物业交付时间: 年 月 日前。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
第二条 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第二章 物业承接查验期限
第三条 物业承接查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结束。但是,甲方必须在交付使用 日前(办法规定15日前,公司规定30日前),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全部承接查验工作。
如甲方未能在约定交付日期向物业买受人进行交付的,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交付日期另行明确约定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完成期限,但必须在实际交付日期前 天前完成。
第三章 物业承接查验内容
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第二章规定日期前完成物业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相关图纸资料的移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现场查验,确定现场查验结果,解决查验发现的问题,承接查验问题的复验工作,办理物业交接手续等。
第五条 截至 年 月 日,甲方已向乙方移交附件三所列图纸资料。
在现场查验前移交的项目图纸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注:杭州地区必须增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计可证,规划总平图,用地红线图,分幢分层平面图和套型图,物业区域内附属配套设施、道路、地下停车库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通信系统竣工验收证说明等)
(二)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三)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四)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五)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项目根据实际移交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移交清单,在协议或以附件形式在协议中注明)
……
第六条 甲方因 原因,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尚未向乙方移交的图纸资料见附件四。
(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根据实际未移交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未移交清单,在协议或以附件形式在协议中注明)
……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与乙方完成附件四未移交资料的补充移交,届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移交资料的确认文件。
第七条 截至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已进行查验的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查验结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共用部位: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二)共用设备: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
(三)共用设施: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项目根据实际查验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类别、查验时间、查验方法、查验内容(外观、运行、配置等)、查验人、查验问题、双方协商的解决办法、查验结果等整理详细清单,在协议或以附件形式在协议中注明)
……
第八条 甲乙双方未进行查验的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未进行查验的主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根据实际未查验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未进行查验的主要问题等整理详细清单,在协议或以附件形式在协议中注明)
……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完成上述第七条涉及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查验所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并于 年 月 日前就该等整改结果与乙方进行复验。
甲方承担解决第七条所及查验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前完成上述第八条所及未进行查验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工作,并由甲方将查验发现的问题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整改,并于 年 月 日前就整改结果与乙方进行复验工作。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甲方完成所有的上述项目相关图纸资料的移交工作,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及查验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完成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复验工作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办理物业的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 对于现场查验时未能正常运行的共用设施设备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共用部位等,其保修期起始时间为甲乙双方确认整改完成之日起次日。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2、甲方与乙方进行承接查验前,甲方必须确保项目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3)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
(4)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5)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6)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甲方必须与乙方积极配合,委派落实专人负责物业承接查验工作,与乙方共同完成项目的物业承接查验工作。
5、甲方应当在本协议规定期限内与乙方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向乙方移交物业服务用房以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6、甲方应当在与乙方完成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同时,完成应依法向有关单位移交项目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和有线电视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移交工作。
7、项目属于分期开发的,根据开发进度,对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分期与乙方进行承接查验工作。在承接最后一期物业时,与乙方办理物业项目整体交接手续。
8、依据本协议约定,承担、支付物业承接查验费用。
9、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项目承接查验工作,严格按要求完成各项内容的承接查验工作。
2、乙方对甲方移交的图纸资料进行清点、核查,重点核查共用设施设备出厂、安装、试验和运行的合格证明文件。
3、乙方对于甲方移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仔细现场检查和验收,乙方的查验内容仅限于如下三项: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是否与移交资料反映的配置相符;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肉眼可视的外观质量是否存在瑕疵或缺陷;
(3)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是否在正常状态。对隐蔽部位、隐蔽工程以及结构安全的查验,乙方不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开展现场检查和验收,但有义务核查甲方是否已提供了与此相关的合格证明文件。对于查验中发现的问题,乙方有义务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进行整改落实。在甲方整改完结后,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复验工作。
4、依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承接查验费用。
5、项目属于分期开发的,与甲方根据开发进度,对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分期进行承接查验工作。在承接最后一期物业时,与甲方办理物业项目整体交接手续。
6、建立和妥善保管本物业承接查验资料档案,及时记录相关情况。
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向甲方移交本项目物业承接查验的全部档案资料,移交时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乙方需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承接查验档案资料。
8、积极配合甲方,于项目交付时,将物业承接查验结果、备案情况书面告知项目全体业主。
9、自物业交接之日起,乙方应当全面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义务。
10、乙方自物业交接后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临时管理规约;
(3)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4)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5)查验记录;
(6)交接记录;
(7)其它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
11、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章 承接查验费用
第十五条 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费用为人民币××元整(¥××.00),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为:
(1)×年×月×日前,甲方支付乙方计人民币××元整(¥××.00);
(2)×年×月×日前,甲方支付乙方计人民币××元整(¥××.00);
(3)……
(如费用为一次性支付,直接在协议约定支付时间和方式)
第十六条 物业承接查验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乙方从事物业承接查验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承接查验所需工具、器械等的采购费;
(3)物业承接查验外聘专业机构的服务费;
(4)法定税费;
(5)其他为完成物业承接查验工作而发生的所有开支(水电费除外)。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因甲方原因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在物业交付使用前15日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交接查验,导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造成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进行赔偿。
第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完成物业承接查验相关工作的,使乙方未完成规定工作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完成物业承接查验相关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注:按乙方年度物业服务费的5%为上限)。
第二十条 物业交接后,甲方未能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的约定,及时解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物业交接后,发现隐蔽工程质量问题,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复;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提请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共 页,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报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
附件2
要求整改的函
(建设单位)
根据贵司与我司物业承接查验相关联系人于 年 月 日签字确认的关于 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现场查验记录,其主要存在如下问题(详见附件1)。为更好的对 项目相关设施设备、共用部位进行管理,顺利实现项目安全交付,同时降低贵司因未及时解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风险,特要求贵司与 年 月 日前完成附件1中所涉问题的整改,并于整改完成后 日内通知我司一同对整改事项进行复验。
请及时回函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 年 月 日
接管物业需移交资料清单(模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90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6号《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504号》、省政府令第 号《 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物业服务中心根据参考《接管物业需移交资料清单(模板)》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接管物业需移交资料清单》,所有资料永久保存。
序号 | 类别 | 图纸及资料内容 |
1 | 产权资料 | 1、项目开发批准报告依据 |
2、规划许可证 | ||
3、项目设计方案 | ||
4、建筑施工许可证 | ||
5、建筑用地许可证 | ||
6、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清楚 | ||
7、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监理、水电、电信、工程师) | ||
8、土地使用范围划分 | ||
2 | 竣工图纸资料 | 1、竣工总平面图 |
2、施工总平面图 | ||
3、建筑竣工图 | ||
4、结构竣工图 | ||
5、单体竣工图、单体施工图(建筑、结构、设备、配套设备、分户检验合格标识和套型图、地下管网) | ||
6、总平面布置图(建筑、建筑小品、水景、照明、道路、绿化) | ||
7、设备安装基础竣工图、带配电柜的要有电气原理图、设备总装图 | ||
8、装修装饰竣工图 | ||
9、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图 | ||
10、地下给水、排水、消防、燃气管网综合图 | ||
11、电气综合管网工程竣工图 | ||
3 | 燃气系统竣工图及资料 | 1、燃气工程竣工图 |
2、燃气公司验收证明 | ||
3、燃气管道试压报告 | ||
4、燃气系统图、煤气平面图 | ||
5、燃气调压站平面图 | ||
6、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7、竣工验收证明书 | ||
8、竣工验收报告 | ||
9、工程质量保修书 | ||
10、施工图及说明书 | ||
序号 | 类别 | 图纸及资料内容 |
3 | 燃气系统竣工图及资料 | 11、设备试运行记录 |
12、设备明细表 | ||
1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 ||
14、质量检查站验收报告 | ||
4 | 暖通系统竣工图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 1、供暖系统图、管道平面图、电气控制系统图、管网综合图 |
2、空调系统、送排风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 | ||
3、空调机组、新风机、热交换器、风机管理盘等明细表、数据及产品合格证 | ||
4、所用产品质量保证书 | ||
5、热水供应系统图 | ||
6、管道试压报告 | ||
7、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8、竣工验收证明书 | ||
9、竣工验收报告 | ||
10、工程质量保修书 | ||
11、施工图及说明书 | ||
12、设备试运行记录 | ||
13、设备明细表 | ||
1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 ||
15、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空载、满载试运行记录;平衡、运速、噪声调整试验报告 | ||
16、质量检查站验收报告 | ||
17、免费维保合同或协议 | ||
18、供货及安装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5 | 游泳池系统竣工图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 1、游泳池电气平面布置图 |
2、游泳池给排水平面布置图 | ||
3、游泳池给排水透视图 | ||
4、游泳池系统图、平面布置图、电气控制图、管网综合图 | ||
5、游泳池体育经营备案证书 | ||
6、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说明书、保修卡 | ||
7、游泳池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安全防护措施 | ||
8、水泵的附属起动设备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 | ||
9、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10、竣工验收证明书 | ||
11、竣工验收报告 | ||
12、工程质量保修书 | ||
13、施工图及说明书 | ||
14、设备试运行记录 | ||
15、设备明细表 | ||
1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 ||
17、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空载、满载试运行记录;平衡、运速、噪声调整试验报告 | ||
18、质量检查站验收报告 | ||
19、卫生防疫站验收报告 | ||
20、水质监测报告 | ||
21、游泳池设备免费维保合同或协议 | ||
22、游泳池设备购货合同 | ||
23、游泳池设备供货及安装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序号 | 类别 | 图纸及资料内容 |
6 | 道路 竣工图及资料 | 1、道路竣工总图 |
2、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3、竣工验收证明书 | ||
4、竣工验收报告 | ||
5、工程质量保修书 | ||
6、施工图及说明书 | ||
7、质量检查站验收报告 | ||
7 | 景观工程竣工图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 1、喷泉给排水管道平面电气控制图 |
2、喷泉给排水管道平面布置图 | ||
3、绿化喷灌给排水管道平面布置图 | ||
4、绿化喷灌取水口平面布置图 | ||
5、喷泉给排水管道电气平面布置图 | ||
6、小溪循环水管道电气平面布置图 | ||
7、地下循环泵房电气工程图 | ||
8、地下循环泵房给排水工程图 | ||
9、地下综合管网工程竣工图 | ||
10、水泵的附属起动设备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 | ||
11、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12、竣工验收证明书 | ||
13、竣工验收报告 | ||
14、工程质量保修书 | ||
15、施工图及说明书 | ||
16、设备试运行记录 | ||
17、设备明细表 | ||
18、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 ||
19、质量检查站验收报告 | ||
8 | 弱电系统需要的技术资料 | 1、楼宇自动控制系统图、平面图 |
2、消防自动报警联动系统图、平面图 | ||
3、 周界防越报警系统图、平面图 | ||
4、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图、平面图 | ||
5、电讯、宽带、电视综合布线系统图、平面图 | ||
6、 背景音响系统图、平面图 | ||
7、 车辆管理系统图、平面图 | ||
8、电子巡更系统图、平面图 | ||
9、可视对讲系统图、平面图 | ||
10、各弱电系统的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包括消防自动报警联动系统、周界防越系统、防盗监控系统、闭路电视系统、电话和综合布线系统、背景音响系统、车辆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等 | ||
11、各弱电系统设备明细表及产品合格证 | ||
12、各弱电系统原理图 | ||
13、各弱电系统计算机软件程序及密码、序列号 | ||
14、各弱电系统免费维保合同或协议 | ||
15、各弱电系统购货合同 | ||
16、各弱电系统供货及安装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17、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或意见书 | ||
18、技防办验收合格证明 | ||
19、音像管理处验收合格证明 | ||
序号 | 类别 | 图纸及资料内容 |
8 | 弱电系统需要的技术资料 | 20、有线电视验收合格证明 |
21、电话发展总公司验收合格证明 | ||
22、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23、竣工验收证明书 | ||
24、竣工验收报告 | ||
25、工程质量保修书 | ||
26、施工图及说明书 | ||
27、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说明书、保修卡 | ||
28、设备试运行记录 | ||
29、设备明细表 | ||
30、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 ||
31、电气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综合布线有线电视末端等测试记录 | ||
32、变配电设备安装、检查、通电、满负荷测试记录 | ||
33、电气(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系统)管网线综合图, | ||
34、避雷装置系统图、平面图 | ||
9 | 电气系统竣工图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 1、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竣工图 |
2、隐蔽工程系统图、平面图、验收数据及说明 | ||
3、避雷装置系统图、平面图 | ||
4、照明、动力电气系统图、平面图 | ||
5、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6、竣工验收证明书 | ||
7、竣工验收报告 | ||
8、工程质量保修书 | ||
9、施工图及说明书 | ||
10、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说明书、保修卡 | ||
11、电气设备试运行记录 | ||
12、电气设备明细表 | ||
13、电气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 ||
14、电气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综合布线有线电视末端等测试记录 | ||
15、变配电设备安装、检查、通电、满负荷测试记录 | ||
16、供电局验收报告 | ||
17、防雷办验收报告 | ||
18、劳动局验收证明 | ||
19、质检站验收证明 | ||
20、变配电和高、低压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 | ||
21、电气设备明细表,数据及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 | ||
22、动力、照明配电箱、低压柜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 | ||
23、电动机及附属设备出厂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 | ||
24、蓄电池应急照明设备出厂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 | ||
25、每个规格的电线、电缆、导管等说明书、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各一份) | ||
26、照明灯具、吊扇、开关、插座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各一份) | ||
27、产品质量保证书 | ||
28、符合性质、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和对保安电源的需求 | ||
29、电源电压、供电方式及电源数量 | ||
30、主线系统图和位置平面图 | ||
31、内部设施设备的装置图 | ||
序号 | 类别 | 图纸及资料内容 |
9 | 电气系统竣工图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 32、过电压保护、继电保护、电能计量装置、接地装置等设计图高、低压电气设备明细表及产品合格证 |
33、高、低压电气系统原理图 | ||
34、高、低压电气系统免费维保合同或协议 | ||
35、高、低压电气系统设备购货合同 | ||
36、高、低压电气系统供货及安装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37、高压绝缘用品检验报告 | ||
38、高压绝缘安全防护用品检验报告 | ||
10 | 给排水系统竣工图/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 1、给排水(包括消防水)设计总说明 |
2、消防水系统图、平面图(包括单体或单幢) | ||
3、给水系统图、平面图(包括单体或单幢) | ||
4、给水节点详图 | ||
5、给水电气控制图(包括泵站电气原理图、二次接线图) | ||
6、室内外污水、雨水排水系统图、平面图 | ||
7、单体排水平面图 | ||
8、泵站设备安装平面图 | ||
9、卫生防疫站验收报告 | ||
10、自来水公司验收报告 | ||
11、城市排水检查站验收报告 | ||
12、质检站验收报告 | ||
13、排污许可证 | ||
14、水质监测报告 | ||
15、劳动局验收证明 | ||
16、质检站验收证明 | ||
17、给排水系统的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 | ||
18、消防喷淋、消火栓系统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 | ||
19、消防喷淋、消火栓、给排水系统设备明细表及产品合格证明 | ||
20、给排水系统免费维保合同或协议 | ||
21、给排水系统设备购货合同 | ||
22、给排水系统供货及安装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23、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燃气等管道强度、严密性、灌水、通水、吹洗、漏风、试压、通球、阀门等试验记录 | ||
24、隐蔽工程系统图、平面图、验收数据及说明 | ||
25、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26、竣工验收证明书 | ||
27、竣工验收报告 | ||
28、工程质量保修书 | ||
29、施工图及说明书 | ||
30、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说明书、保修卡 | ||
11 | 电梯设施设备图纸及资料 | 1、电梯技术规格说明书 |
2、电梯出厂合格证及产地来源证 | ||
3、电梯装箱清单 | ||
4、电梯管理与使用手册 | ||
5、电梯一般安装标准 | ||
6、电梯操作说明书 | ||
序号 | 类别 | 图纸及资料内容 |
11 | 电梯设施设备图纸及资料 | 7、电梯维修保养手册 |
8、电梯安装图纸 | ||
9、电梯机械及电气控制图纸 | ||
10、电梯备品备件清单 | ||
11、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 | ||
12、电梯年检报告 | ||
13、电梯安装检验报告 | ||
14、电梯产品合格证书 | ||
12 | 人防设施技术资料 | 1、人防设施的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 |
2、人防设施免费维保合同或协议 | ||
3、人防设施设备购货合同 | ||
4、人防设施供货及安装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5、人防平时使用证 | ||
6、孔口防护工程(包括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门框)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7、人防建筑竣工图 | ||
8、人防结构竣工图(包括桩位图) | ||
9、人防装修(装饰)工程竣工图 | ||
10、人防电气工程竣工图 | ||
11、人防给排水工程竣工图 | ||
12、人防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竣工图 | ||
13 | 物业管理必需的资料 | 1、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公共活动用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分割土地使用权证 |
2、商业用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分割土地使用权证 | ||
3、物业管理用房交接清单 | ||
4、物业维修基金和用房缴交确认单 | ||
5、地名确认书、通邮许可证 | ||
6、已购房业主姓名、位置、面积、联系电话 | ||
7、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 | ||
8、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汇总表 | ||
9、住宅质量保证书 | ||
10、住宅使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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