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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业主:请不要把公共区域当自己家,伤害屡发生,源于堆杂物

中物智培
2024-12-12


楼道堆杂物

是违法行为

违反了《民法典》《消防法》等

一旦出事

要承担法律责任


楼道堆杂物

实则是自私

多占一平方又如何?


一封来自楼梯间的求救信







亲爱的业主:


您好!我是您的老朋友——楼梯间,作为楼梯间,每天清晨我目送您去上班,每天傍晚我迎接您的归来。虽然我并不起眼,但相信您对我并不陌生。


还记得我们初次见面的时候吗?那时的您刚刚搬到新居,对生活满怀憧憬。那时的我墙面整洁,空间宽敞。


我们都憧憬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我们相敬如宾,和谐相处。


慢慢的,您开始变得忙碌了,而我变得拥挤了,我变成了储藏间,我的身边聚集了花盆、鞋架、快递盒子、垃圾袋子、电动车等等,您不再像以前一样对我微笑了,您在路过我的时候踮起脚尖躲避,好似看一个脏东西一样,眉头紧皱。


本质上分析,还是您自私!可以放在屋内呀!



麻烦您帮我把身上的杂物清理干净,帮我回到最美的样子,我不想成为您通往生存路上的绊脚石,我不想阻碍您逃生前进的脚步。让我们彼此爱护对方好吗?我们共同拥有一个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伤害屡发生,源于堆杂物







01


2012年8月,包头市青山区一小区就因居民楼楼道内杂物着火,导致该单元楼内一居民命丧火海。


02


2013年4月,北京一小区楼道起火,纪某从5楼窗户跳下,不幸坠楼身亡。此次着火原因正是同楼层的蔡某在楼道堆放的浴霸和纸板箱引起。


03


2014年8月12日上午,如东县某小区2号楼3单元505室的16岁少女姗姗,因邻居业主在楼梯间堆放杂物、遗留火种引发火灾导致烧伤,致十级伤残。


04


2015年5月的一个晚上,居住在辽宁省甘井子区某小区的赵先生与几个好友在朋友家多喝了几杯,摇摇晃晃地往家走。由于居住的小区没有电梯,在4层转5层的拐角处,不幸被停在楼道口的一辆自行车绊了一跤,导致轻微骨折。


05


2016年7月22日12时,阜南县某小区A栋三单元发生火灾,烧损电瓶车、杂物等,并造成居住在该单元3A室的住户马某死亡。


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为电瓶车电线短路引燃可燃物着火。医院诊断证明书确认:马某为呼吸道烧伤、重度烧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06


2018年1月19日晚,四川资阳市雁江区一小区1楼楼道内杂物起火,整个民房为7层。消防出动7辆消防车、35人赶到现场将火扑灭,并疏散出24名被困人员。火灾造成8人受伤。


07
2021年7月15号上午,在瘦西湖福苑小区发生了一起悲剧。一名3岁的女童因家中无人,竟通过攀爬楼道杂物到十楼窗户口,不幸坠楼身亡。
孩子父亲认为,孩子之死与楼道邻居堆放的杂物脱不开干系。原来,孩子是从公共楼道的窗户爬出去坠亡的,而一米多高的窗台旁,则摆放着邻居家的缝纫机、凳子以及一辆自行车。


08


2022年12月1日,陕西省西安市小区大厅、过道、楼梯间杂物着火,浓烟顺着楼道蔓延至楼上,夺走了5人的生命。


······


楼道杂物多,危害可不小 







01

楼道堆物隐患多,你堆我放不应该



02

家居安全有标准,通道清洁且畅通



03

狭窄脏乱易失火,火灾发生难逃生



04

随手一放成隐患,影响环境和卫生





亲爱的业主,


电动车停放充电一定要注意!


电动车切勿进楼入户

更不能彻夜充电!

电动车电池

一旦在室内故障自燃

火灾蔓延迅速

极易导致人员被困而无法逃生

造成人员伤亡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业主请对房间外围进行自查,清理楼道内、安全步梯、管道井、阳台等位置的全部个人物品,确保楼内消防安全;当物业对您的杂物进行清理时,万望配合,营造安全氛围,

物业没有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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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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