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捂住“养老钱包”
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
上期,小万给大家科普了那些老人家容易上当的诈骗圈套。
本期,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就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央、省和市是怎样部署要求的吧~
陈一新:要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强大攻势
5月7日,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召开第2次主任会议暨全国专项行动推进会,通报各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启动和宣传发动情况,分析专项行动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部署打击整治环节的阶段性目标任务,推动全国专项行动依法有力有序开展。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专项办主任陈一新强调了四点意见。
1. 专项行动开局良好。全国专项行动部署会后,全国专项办组建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和各地迅速贯彻落实。截至5月4日,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共收到涉养老诈骗有效举报线索11218条。公安机关共梳理存案1981起,现已破获99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82人;集中抓捕涉养老诈骗犯罪逃犯53人;组织快破现案,已立案711起,破案559起,打掉犯罪团伙8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90人。人民群众普遍认为这次专项行动合民意、护民利、得民心。
2. 转段之际要防止五类苗头性问题,确保打击整治有力有序有效。目前,全国专项行动已从宣传发动环节转入打击整治环节。要防止打击声势不大的问题,政法机关要指引精准打击、强化线索摸排、聚力起底大要案,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要防止线索核查质效不高的问题,做到精准交办核查、加强核查反馈、完善核查机制,不放过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要防止整治不深入的问题,做到积极主动排查,坚持标本兼治,坚决铲除养老诈骗问题隐患。要防止宣传发动不充分的问题,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持续营造强大宣传声势。要防止推进时效不理想的问题,盯住重点、包片督导,确保打击整治压茬推进。
3. 全国专项办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要突出科学谋划,认真研提专项行动思路对策,细化目标任务。要强化统筹推进,统筹好打击与整治,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统筹好部门与地方,有效调动各成员单位和各地能动性;统筹好维稳与维权,推动各地解决好受害老年人合法合理诉求,同时积极做好教育引导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要发扬严实作风,坚持求真务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良好的纪律作风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全胜。
4. 省级专项办要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落实好全国专项办决策部署,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为专项行动提供保障。要组织好省级层面专项行动,定期会商研究重点工作,以问题突破推动面上工作取得新进展。要指导好市县专项行动,对养老诈骗重点地区、案件、线索加强督导督办。
全国专项办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白少康、王洪祥,中央网信办副主任盛荣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姜万荣,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王建军,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张志杰出席会议。
钟政声:要防止五类苗头性问题,有力有序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4月8日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启动后,全国专项办和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开局有部署、有章法、有成效,人民群众普遍认为这次专项行动合民意、护民利、得民心。当前,专项行动正转入打击整治环节,这是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要坚持问题导向,抓痛点、攻难点、消堵点,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强大攻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01
专项行动开局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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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项办迅速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各成员单位和各地迅速行动、贯彻落实、扎实推进。目前,专项行动开局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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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转段之际要防止五类苗头性问题,确保打击整治有力有序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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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打击整治环节工作特点,当前要注意防止五类苗头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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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全国专项办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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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专项行动历时半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国专项办一定要高度负责,充分发挥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督促落实等职能作用,确保专项行动蹄疾步稳、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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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专项办要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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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专项办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枢纽,要明确职责定位,强化上下联动,有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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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养老诈骗线索,广州喊你赶紧举报!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让全市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广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确保该项行动取得实效,广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近日公布有关举报方式,面向社会征集相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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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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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2. 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
3. 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
4. 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
5. 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
6. 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
7. 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诊疗;
8. 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
9.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10. 以“养老”为名的其他涉诈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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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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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举报电话:
020-8310565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020-110(长期使用)
2. 举报邮箱:
szfwzzzxgzc@gz.gov.cn
3. 举报信箱: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43号大院7号楼专项行动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046
编辑丨嘉欣
审核丨成凤
来源丨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广州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