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最高法的报告,夏俊峰被判死刑应该复核!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21年至2023年,人民法院对77名被告人以正当防卫宣告无罪。
报告举例说,付某酒后夜间到马某家砸门、叫嚣杀人,马某告知其找错人并报警,付某不予理会并砸碎多片窗玻璃。马某持刀出门制止,付某与其厮打,马某手、背部受伤,付某被刀伤多处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法院认定马某属正当防卫,宣告其无罪。报告明确提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是口号,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还要持续落到实处。
既然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院认定马某属正当防卫,此时让我想起一起具有争议的案件。2009年5月16日,辽宁沈阳33岁小贩夏俊峰在城管勤务室里刺死了城管中队长申凯和队员张旭东一案,夏俊峰作案工具是一把平时出摊用于割香肠的小刀。结果,该案件在被社会广泛质疑的情况下,2009年11月,沈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夏俊峰故意杀人罪,死刑。2011年5月10日,辽宁省高级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终审判决夏俊峰故意杀人罪,死刑。
夏俊峰案判决后引发了社会争议,直到现在,人们仍认为夏俊峰不该被判死刑,舆论几乎是一边倒。针对夏俊峰案,网民并不是站在同情弱者的角度上认为他不该被判死刑,而是本案有很多疑点,审理中存在许多瑕疵。
夏俊峰的妻子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她当时就在现场,围观群众都看到了城管对夏俊峰殴打。案发后,她找到了6名目击证人,他们都愿意为夏俊峰被打去法院出庭作证,但法院没有获准证人出庭。在任何案件中,只要双方都基于事实没有异议,目击证人是否出庭并不重要。但夏俊峰案控辩双方存在较大的分歧,夏俊峰的律师指控城管先非法拘禁,然后在其办公室内对夏俊峰实施殴打,夏俊峰属于正当防卫。
法庭对于一些关键事实不了解的情况下,拒绝了辩方6位证人出庭,这已经违背了法庭的正常程序。夏俊峰的律师当时告诉媒体,案件的关键事实一旦被认定,法院就会在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和故意伤人致死三项中做出选择,在这三项中选择任何一项夏俊峰都构不成故意杀人罪。辩方律师强调,即使夏俊峰是“故意杀人”,据当时的案发情况,夏俊峰也可以酌情被免除死刑。
案情,2006年8月11日下午,北京中关村科贸电子商城,崔英杰像往常一样出摊卖烤肠。随后城管来到该处执法,崔英杰和城管发生了争吵,城管说崔英杰没有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没收了他的摆摊工具,并严厉警告如果再犯就将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带队的城管李志强让其他的城管将崔英杰的三轮车带走扣押,此时的崔英杰在绝望中愤怒了,拿起一把切烤肠的小刀试图对抗。城管李志强认为小贩崔英杰不敢怎样,双方争吵中崔持刀捅向了李志强的颈部,伤致动脉鲜血涌出。崔英杰一看事搞大了,随后逃离了现场。
几个月后,在外逃亡的崔英杰听路人议论,他刺伤的城管李志强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崔英杰再三考虑,无论他逃到哪里警方都能够找到他,决定找警方自首。一审法院判崔英杰死缓,二审判无期徒刑。
在崔英杰刺死城管案的审理中,辩方律师夏霖说:“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我的当事人来到城市,被生活所迫,从事这样一份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无论这个社会怎样伤害他,他没有偷盗没有抢劫,没有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当他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到走投无路的绝境,你们会怎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