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在执法车上“呕吐”死亡?家属的说法与通报不一样!
残疾商贩在执法车上“呕吐”死亡?家属的说法与通报不一样!
好好的人坐在执法队车上呕吐死亡,如果没有外力所致,这样的说法你会相信吗?第一次听说有这样的事发生,但我不会相信这样的死亡结果。
4月3日,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一份通报,通报称,4月2日上午,白云区泉湖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在辖区共大农贸市场清理消防通道占地经营,劝阻周某某停止占道经营,并对其所经营商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其间,其丈夫王某某进入执法车辆后座不愿下车。
执法车辆在返回单位途中,王某某被发现有呕吐现象,综合执法人员迅速报警,民警到场后发现王某某呕吐情况严重,随即拨打120送医,经抢救无效王某某于12时40分左右死亡。
事件发生后,白云区政府已经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相关情况将依规进行通报。
我对上述的相关说法提出质疑,执法人员发现王某某呕吐情况后,为什么不拨打120或者是将王某某送到医院抢救?是警察赶到后拨打的120,发现王某某呕吐的时间是几点几分?通报中只说经抢救无效死亡时间,如何来证实死亡时间的真实性?
死者王某某的女儿与当地官方通报是两种说法,其女儿在网上发布信息称,爸爸是一个只有一条腿的残疾人,4月2日早上9点左右,贵阳市白云区城管局的来强行收爸爸的水果摊,而且还把我爸爸强行带走。我姐姐和我妈妈中途请求他们把我爸爸放下来,他们叫很多人把我们拦着,就这样我爸爸被他们带走。中途我姐姐报了两次警,都没有人出警,说这是他们政府部门的事,叫去找他们老大,我们一个平民百姓去哪里找得到?把我爸爸带走之后, 我妈妈也进了急诊室,然后我姐姐到处跑去问,后面跑了泉湖派出所几次,下午三点过,才告知我,说我爸爸已经在新添寨殡仪馆里面了。现在我们全部在泉湖派出所,对面没有一个人出来处理,我想请求广大的好心人帮我转,我不想我爸爸死的不明不白。
现在是网络时代,许多证据是毁不掉的,有人拍下了城管在现场的执法情况。现场照片中显示,有一名胸前挂有工作证的男子在现场拿着手机录像,从服装上看他不是城管人员,也没有和城管站在一起,判断这名男子应该是其他工作人员。
官方通报是王某某“坐在车上不下来”,王某某的女儿说是“被强行带走”。如果证实谁在撒谎,那么,他们说的都不可信,试图掩盖真相。
王某某的女儿说,“姐姐报了两次警,都没有人出警,说这是他们政府部门的事,叫去找他们老大”。人民警察不接人民的报警,老百姓求助时不出警,像这样的辖区派出所,以后就别叫人民警察了。王某某的女儿说没有人出警,城管报警他们就及时赶到。警察的形象就是被不作为者破坏了,要维护好警察的形象,必须对不作为的警员严肃处理,别落到城管一样的口碑。
该事件由执法纠纷发展成命案,就是因为有人报警没有人出警,如果警方到现场处理了双方的纠纷,王某某就不会被城管带走,也就没有了“呕吐死亡”。正是因为警察没有出警,造成了事件进一步发展,涉事的那些城管可能也开始埋怨警察不出警了。许多事情往往是这样的,不负责任的让事件继续发展,导致后来出现严重后果。谁在撒谎很好查清,报警人手机上有记录,相信王某某的女儿不会撒谎,警察可能就是说了“去找他们的老大”,很社会的样子。
中央有明确规定,党政机关称呼不能市场化,工作人员不能将市场经济中对企业老板或高层管理人员的称呼用到党内生活中,如“老板”“老总”等。禁止党内称呼江湖化,不得把社会上的一些称呼用语用到党政中,如“老大”“老爷子”等等。
根据社会常识分析,有人在车上发生呕吐后,其他的乘员第一选择是将呕吐人员送往医院,而不是选择报警。报警往往会发生在非正常的情况下,甚至当事人已经死亡,事件已经升级到了警方的介入。
恶心呕吐导致死亡往往是脑颅损伤常见的症状,有多名医学权威人士在网上讲过脑颅损伤导致呕吐的原因。他们的共同说法是,颅脑损伤通常有头部外伤史,常见的症状有恶心呕吐、意识障碍、肢体活动障碍等。患者颅脑损伤后,因脑组织受到冲击引起水肿,颅内压升高反射性地引起肠胃道相应的表现,患者出现恶心、呕吐症状,严重者可导致死亡。
医学专家称,大脑受到外伤后,有一部分人可能会出现呕吐的情况。这是一个连锁的反应,因为脑外伤之后头颅形成一个肿胀的状态,头颅肿胀之后就会形成颅内高压,颅内高压就会反射性的引起胃肠道相应的表现。比如一开始出现恶心,后期如果不进行改善,病情加重的话就会出现呕吐等相应的情况。
根据医学专家的症状描述,患者呕吐死亡原因很多时候是脑外部受到外力撞击,正常的呕吐不会发生死亡。王某某在执法车上呕吐死亡属于非常情况,车内具体发生了什么,只有车上的执法人员最清楚。执法人员的记录仪是否开着对该事件的调查很重要,一般情况,他们在非执法过程中会将记录仪关闭,在暴力时更不会打开。
我认为该事件应该有上级官方成立调查组,或者是异地派遣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只要调查组依法作为,王某某的死因就能彻底还原。因为王某某如果受到外力所致导致死亡,尸体上会留有证据,调查起来并不难。家属也要尽快见到王某某尸体,看尸体的头部和胸部是否有外伤?
近几年,被执法非正常死亡事件越来越,这显然是法治的倒退,而且大多都很难调查出真相。原因是作案者和调查人员都是当地官方人员,甚至是一个单位的,地方官场关系网纵横交错,不难理解很多事件的调查没有下文。
早在去年6月19日,一位邓女士在网上发视频求助,母亲赵友香于6月14日上午10点多主动到湖南省慈利县公安局观音桥派出所接受询问,下午4点零6分其接到派出所电话通知,其母亲在县中医医院抢救,等她赶到医院时,母亲已经死去。她发现母亲身上有伤痕,怀疑受到了刑讯逼供,被殴打致死,要求观看母亲在派出所四小时的监控视频。
当地警方称,派出所在审讯过程中,赵友香提出去厕所,在中途因恶性心律失常猝死。警方在发布通告后,公布了一段2分钟的视频,内容只显示赵友香被工作人员抬到救护车上,没有其他相关内容。
邓女士要求警方拿出在公共场合执法和审讯视频及同步录音,以此才能证明警方没有刑讯逼供。但警方一直拿不出来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当记者致电慈利县公安局观音桥派出所求证时,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却出现了更反常的情况:“我们家猪没有下崽,我不养猪。”这一种新的忽悠方式,不敢正面回答问题。
2013年,在兰州监狱服刑的马龙在服刑中突然死亡。当天下午,涉案的四位狱警统一口径说是在对马龙进行私藏违禁品的盘问过程中,因其不配合回答,就让他去旁边打扫卫生,结果马龙不慎从凳子上摔落,不治身亡。
家属提出要查看监控视频,警方说没有,家属发现死者额头上有淤青和血迹。但还没来得及仔细查看,就被阻拦,随后尸体被火化,兰州监狱与马龙的家属签订协议,表示愿意给6万元困难补助金私了。
在马龙死后的十年中,“知情人士”透露,马龙是在监狱中被狱警打死的,我分析这个知情人士可能就是狱警中的一个好人。哪里都有好人和坏人,他们由于工作的问题间接帮助还原真相和恢复正义。
“躲猫猫死”“打扫卫生死”“上厕所死”……现在又出现“执法车上呕吐死”。官方媒体曾报道,许多地方出现过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被警方给出的死亡原因大多都是“心源性猝死”,例如内蒙古五原县西环派出所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江苏宿迁市沭阳县公安局被曝出43岁的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
我记得前不久还有一起审讯后“在派出所内睡死”的,嫌疑人被带派出所审讯时醉酒,并用头部撞击派出所墙体。警方说,嫌疑人撞的墙是木质,在医院没有检查出来问题,第二天发现在床上死了。虽然这些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很可恨,但他们不应该非正常死亡,在司法机关及监狱里非正常死亡,比社会上的一些违法犯罪更让人可怕。
近些年已经出现了多样化非正常死亡事件,以后还会有其他的新死法吗?任何人都应该得到法律赋予的人身安全保障,无论是社会上的人,还是犯罪嫌疑人,以及服刑人员。违法犯罪有相关法律进行惩罚,任何人不得以个人意愿,使用非法手段取代法律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