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外汇业务政策问答 2021-02-26
个人外汇业务政策问答
2021-02-26
问题1:银行审核个人需提交近亲属关系说明材料的业务时,是否可凭近亲属关系承诺函直接办理,近亲属承诺函是否有格式要求?
答:银行在为个人办理外汇业务时,应首先要求其提供包括户口本或结婚证或出生证等可以证明其近亲属关系的说明材料。在个人确无法提供相关说明材料时,可以近亲属关系承诺函替代。对于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存疑的,银行可根据展业原则对近亲属关系进行必要的核实。
银行可根据展业原则,结合本行实际,自主确定近亲属关系承诺函的格式,近亲属关系承诺函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承诺人身份信息、近亲属关系信息。同时承诺函应明确承诺事项不属实的相关追责条款。
问题2:境内个人办理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经常项目结售汇业务银行如何把握审核材料?
答:银行为境内个人办理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经常项目结售汇业务时,结汇业务审核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结汇资金来源材料,购汇业务审核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购汇资金用途材料。银行应重点关注交易资金来源和用途是否符合经常项目管理规定,在确保个人结售汇业务交易背景真实、合法的基础上,可自主决定审核材料。
问题3:境外个人跨境汇入汇款环节,银行是否需要审核交易单证?
答: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以下简称《指引》)规定,银行办理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应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核。银行可根据展业原则,自主决定是否需要审核单证,及审核单证的种类和内容。同时应满足国际收支申报准确填报交易性质等有关要求。
问题4:《指引》废止了分拆行为的具体标准,银行应如何筛查拦截通过分拆等方式规避便利化额度管理及真实性管理的业务?
答:个人外汇业务是否属于分拆,关键看资金的来源或用途是否符合外汇管理规定。银行应重点聚焦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大额、恶性违法分拆行为。对于经核实资金使用或来源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不属于分拆购付汇行为。
问题5:《指引》未提及境外个人旅游购物贸易结汇业务,此项业务银行如何办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7年第34号公告,“旅游购物商品”海关监管方式已经废止。旅游购物贸易结汇参照市场采购贸易结汇规定办理。根据《指引》第六十六条规定,个人从事市场采购贸易,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符合相关要求的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结算。个人办理市场采购贸易项下结汇,提供有交易额的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问题6:如何界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主体是个人或企业?境内个人从事跨境电子商务是否要遵循“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的原则办理,是否可以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办理结汇,是否有额度限制?
答:界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主体是个人还是企业,主要以跨境电子商务实际经营主体提供的证照判断,使用个人身份证件的,按照个人管理。
根据《指引》规定,境内个人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可通过本人外汇账户(包括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和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对于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项下结售汇,个人可按实际交易金额办理,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个人外汇管理问题解答
2015-06-08
1.标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是否可以作为境内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答:可以。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的有关规定,标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临时身份证可以作为境内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2.如何理解个人旅行支票按照外币现钞有关规定办理?
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币旅行支票代售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5号)的有关要求;旅行支票兑换外币现钞按提钞规定办理,提钞超过等值1万美元,需向外汇局事前报备。
3.个人办理与其直系亲属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划转时,如两人分别在不同城市,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件是否可以为复印件?
答:可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07〕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办理与其直系亲属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划转时,如两人分别在不同城市,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件可以为复印件。
4.境外个人是否可以购买境内商业银行发行的外币或人民币理财产品?
答:在境内工作、居住满1年的境外个人,可以用来源于境内的收入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外币或人民币理财产品。
以上来源:外汇局
END
备注: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币旅行支票代售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5号)(已被《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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