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疆周末大讲堂 | 可持续发展理念对经贸法的影响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4月1日,我校特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边永民教授作题为《可持续发展理念对经贸法的影响》的专题讲座。边永民教授主要从事国际公法、环境法、世界贸易组织法等领域的研究,在《外交评论》《政法论坛》《当代法学》等国内外期刊发表中英文论文六十余篇,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等各类纵向、横向课题二十余项,兼任国际法协会(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可持续的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委员、国际可持续发展法律中心(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Law)研究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国际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边永民教授自1994年3月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执教至今,潜心教学,匠心育人,获得诸多教学与科研荣誉。校长陈旭东,副校长魏建华,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及全校教师参加,学生们通过流媒体和钉钉群观看直播,讲座由副校长魏建华主持。
魏建华副校长在主持中讲到,今年第3期的“依法治疆周末大讲堂”谈到了联合国的可持续发展议程,本期大讲堂继续围绕“可持续发展”这一关键词,探讨可持续发展理念对国际经贸法各个领域的影响。可持续发展是与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的新发展要求息息相关的重要内容。例如,商务部、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7月联合印发《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提出“推动企业在遵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等要求的条件下,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可持续发展正从一种理念演化为一项原则,深刻影响着国际社会的贸易、投资、金融等活动。
边永民教授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的17个发展目标引入,分别介绍了可持续发展理念对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的影响。首先,结合《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0条等具体规则以及美国对金枪鱼的进口限制案等相关案例,从贸易与环境的协调、贸易与社会公平两方面阐释了可持续发展理念对国际贸易法的影响;其次,从投资者的环保义务、工商业与人权保护两个角度,运用诸多生动的案例,详细分析了可持续发展理念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最后,关于可持续发展理念对国际金融法的影响,主要从绿色金融、ESG可持续发展评估两个层次加以展开。
讲座伊始,边永民教授介绍了可持续发展从理念到司法原则的发展脉络以及其与绿色发展之间的关系,可持续发展具体包括经济可持续、生态可持续、社会可持续三方面。接着,边永民教授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理念对国际贸易法的影响,从两个具体角度展开。一是贸易与环境的协调,比如传统的外部性理论问题,即较少考虑国内的环境和社会成本、存在国际不公平竞争等具体问题。相应的,需要外部性的内部化,考虑资源合理配置、负责任的消费与贸易等目标。在WTO的“绿化”过程中,呈现出整体案件量增多、与中国有关的案件出现等特征,具体涉及生产和加工方法(PPMs)、预防措施(Precaution)、环境标签(Label)、多边环境协定(MEAs)、争端解决(Dispute Settlement)等问题。二是贸易与社会公平的互动,覆盖贸易与劳工保护、妇女参加国际贸易的公平机会、贸易中的少数族群利益以及贸易中的其他社会问题(中小微企业参加国际贸易、在线纠纷解决等)。
讲座末,边永民教授阐释了可持续发展理念对国际金融法的影响。在目标层面,要求金融机构承担绿色金融的责任,比如商业银行不应助长产能过剩和环境污染。对此,巴克莱、德意志、花旗、荷兰等银行于2003年提出了“赤道原则”(Equator Principle),主要国家或地区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或文件,包括中国《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南》、美国《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欧盟绿色债券标准等。在方法层面,体现为可持续发展评估,以ESG披露与评估为典型。ESG披露主要涉及环保(气候变化等)、社会(劳工权、人权保护、性别平等、公平正义等)、治理(透明度、遵守法律和社会责任、处理ESG纠纷等)三方面信息。ESG 评估则涵盖项目的短期、中期和长期影响力以及单一和累积影响力,遵循不造成重大损害原则、避免影响力清洗等标准。
魏建华副校长在总结中讲到,边永民教授的精彩讲授让我们了解到可持续发展从抽象理念到司法原则的演进,可持续发展理念已对经贸法的运行与实施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在新征程上,我们必须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用可持续发展原则、绿色发展原则指引我们的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实践,积极回应国际社会关切的可持续发展议题,为实现国际经贸领域更高水平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以此为契机,希望老师们能够加快面向可持续发展与国际经贸法前沿发展等重大命题的科研攻关;引导同学们系统全面地了解可持续发展理念,关心国际经贸法发展的最新动向,努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能坚持用联系的、发展的眼光历史地、长远地、发展地看待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国际化复合型人才。
新疆政法学院作为新疆唯一的政法类大学,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承担着为兵团、自治区乃至国家培养优秀法治人才、民族团结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才的重要职责使命。特殊的地理环境和职责使命,要求学校在依法治校、民族团结工作中作出表率。我们要教育引导师生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利用好“依法治疆周末大讲堂”的学术前沿窗口,深刻把握“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以实际行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新疆社会繁荣稳定。
往期精彩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