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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可办!雄安新区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指南
调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该业务是不是只能线下办理?
不是的,
线上也可办理!
缴存比例如何调整
缴存企业在每年7月至9月期间,完成本年度6月份的公积金缴存后,企业每年可调整1次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
同一单位职工应当执行同一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与个人缴存比例应一致。
特别说明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一般应按新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核定,也可以在当年最低缴存基数至最高缴存基数之间自主申报。
第1步:经办人登录“雄安政务服务网”
第2步:进入“公积金单位网厅”
打开“服务超市”选择“公积金”进入公积金单位网厅首页。
第3步:缴存比例调整
点击左侧菜单栏,选择“变更业务”下的“缴存比例调整”。
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连续亏损6个月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50%的单位,可以申请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至5%以下;
单位职工平均月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30%的单位,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或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应当在期满之前30 日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