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采指纹?勇敢Say No!我们原来可以这样保护好个人隐私…
在你的认知中
你觉得签字、盖章、按指纹
这三者的法律效应哪个更高呢?
从“仪式感”方面来说的话
似乎是盖章>按指纹>签字
但实际上
三者的法律效应是一致的!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中的规定,如果合同是在当事人双方均认可的情况下成立的,那么签名、印章、指印只要出现其中一个,合同即生效。三者的法律效力并无差别。
不想按指印?
可勇敢SAY NO!
01
无需指印也能成功完成各类手续
近期,刘女士计划换个地方租住,在签约环节时,中介要求刘女士与该房屋业主两人在房屋租赁合同的甲乙双方签名处都按上指印。“当时我也提出能否不按指印,因为签名就可以代表我认同了合同内容。在经过我们双方的共同协商之后,中介表示可以,于是我们便都没有按指印。”
02
为什么现在都是“签名+按指印”呢?
从举证角度来看,指纹鉴定和字迹鉴定的方式也不同。在鉴定程序上,指纹鉴定更加快速方便。因此在一些实际情况下,如通过中间人拿取合同,无法确定是否本人时签名,为了减少潜在纠纷的出现,“签名+按指印”的组合方式往往会作为一种固定证据的办法。
但实际上除了在看守所被要求采集指印必须服从之外,其他的场合,公民都有权拒绝。当然前提是不要妨碍自己办成事情。
03
注重保护指纹隐私
尽管签合同时的指印并不一定会被挪作他用,但也应警惕指印泛滥造成的危害,尤其随着指纹识别技术的发展,一旦指纹被随意泄露,就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指纹作为重要的个人信息,我们应加强对个人隐私权的重视和保护。
提防指纹泛滥的应用!
不少市民更为担心的是在一些公共场存在指纹识别技术使用泛滥的情况。尤其随着智能终端和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应用,诸如指纹解锁、指纹支付、指纹身份认证等使用场景也越来越多,其安全性也日益受到关注。
细想在日常生活中,涉及“按指纹”的场景多到超乎想象:酒店前台、健身房打卡处、办公楼入闸口、储物柜存放处……市民每一次无意识地轻轻一按,可能就会泄漏自己的指纹信息。
在一些如健身房、写字楼之类的半封闭场合,仍存在不少以指纹识别方式来录入会员或出入人员信息,并作为主要出入凭证的情况。健身房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不录入指纹就没办法打卡,也用不了会员的储物柜,会员的指纹信息都是储存在企业云端,不会对外。但用户指纹的存储是否设置了有效期限,以及是否会在会员期满后清除用户指纹信息时,健身房却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01
减少指纹录入需求
如今收集生物特征信息的主体大致有三大类:一类为部分监控设备的运营主体,如商场、酒店等公共场馆通过监控设备采集信息;另一类为公共职能部门、互联网企业、商业机构等,为开展业务,经过用户授权同意,采集包含用户指纹在内的个人生物特征数据;还有一类则为学术、科研类机构。
针对以上几类主体,如今像一些企事业单位或面向大众的公共场合,实则没必要再用指纹识别,但在民事行为中是否需要以指纹来固定证据,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02
可主动要求清除指纹信息
我们应自觉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主动拒绝“任意录入指纹”的情况:细心识别指纹录入系统是否官方,如粤居码、微警认证、自助机等。
同时,在已经录入指纹信息的情况下,也可在结束相关设备或服务使用后,及时申请提出让信息收集方清除个人指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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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elex
图文来源: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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