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性:香港保险180年,倒闭了几家公司?
网上关于内地保险公司安全性的科普越来越多,大家逐渐了解到,内地保险单的安全性很高。
随着通关和内地高利率保险产品的下架,港险的热度又起来了。
我们会有些相似的疑问,“香港保险的安全性怎么样?保险公司会不会破产啊?”
下面我们就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聊一聊港险的安全性。
从历史角度分析
保险业是香港最为古老的行业之一,1841年香港成立了第一家保险公司,保险业的发展至今已经有180多年的历史。
中间经历过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香港沦陷)、1930年第一次世界经济危机和1970年第二次世界经济危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金融危机……
哪怕这期间多家银行、金融机构破产,香港的人寿保险公司都没有出现倒闭的现象,依然稳健如初,甚至发展到了亚洲第一全球第二的位置。
(注:2022年,做车险的泰加保险(非人寿保险)宣布破产,主要原因是资不抵债,最后由相关部门兜底解决。)
从监管角度分析
1.偿付准备金规定
偿付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的资产值必须超过其负债额的一个指定数额,以此保留充足的资金,为客户提供保障。
一般来讲,保险公司偿付充足比率至少达到150%,也就是资产对负债比率需要至少1.5倍,不过大部分保险公司都会保持超过200%以上。
也就是说,在保险公司偿付准备金充足的情况下,不用担心自己保单的安全性。
2.再保险规定
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自己承担的一部分风险,转嫁给别的保险公司。这样可以防止风险过大,对于保险公司造成负担。
保监局规定,保险公司要为其经营的保险业务,做出足够的再保险安排。
再保险,相当于给保险公司,又上了一层保险。如果需要大笔赔付金额的时候,就由再保险公司负担一部分赔偿,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大。
3.保单安全性规定
根据《香港保险公司条例》第四十六条中规定:“除非法庭另有命令,否则清盘人必须继续经营保险人的长期业务,目的是将该业务作为正在营运中的事业而转让给另一个保险人。”
这个规定的意思是:如果保险公司真的破产了,保障类保险单的效力不变,由承接的新公司负责理赔,该怎么赔还怎么赔。
这一点,和内地保险公司的规定有异曲同工之处,保障了保单的安全性。
4.直接对保险公司进行干预
《保险公司条例》(第41章)第27至35条:赋予保险业监督权力,在保险公司出现令人关注的情况时,采取适当行动,以维护保单持有人及潜在保单持有人的权益。
其中包括:限制保费收入、限制投资、规定由获认可受托人保管资产、要求进行特别的精算调查、行使对保险公司的控制权等。
在保监局的保驾护航下,消费者的权益也可以得到保障。
从保险公司角度分析
1.精算能力
为了精确计算出承保能力和风险情况,精算师会综合风险因素、预期寿命、利率等因素,计算出合理的保费和保额。
除了保险公司自己的精算师,香港政府会指派一个政府任命的精算师,从而监管保险公司的运作,保障客户利益。
所以,在准确计算下,保险公司可以预留出充足的赔付金,不用担心保险公司无法赔付的情况发生。
如果是境外保险公司在香港注册,所经营业务与母公司独立核算。如果母公司出现财务风险,由香港政府指定的精算师,绕过保险公司董事会,直接上报香港政府,保护客户的权益。
2.公司实力方面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有很多跨国保险公司,很多公司已有超过百年的历史,实力雄厚。
而且很多跨国保险公司,背后的投资政府国债居多,国债稳定性很高,除非很多国家的政府都倒闭,不然保险公司倒闭的可能性很低。
3.大而不能倒
保险业,作为金融行业的防火墙,一般不会轻易倒闭,这就是大而不能倒(Too Big To Fail)。
G20全球金融稳定理事会公布的大的不能倒的保险公司如下:
1.法国安盛保险(AXA Group)
2.英国保诚集团(Prudential PLC)
3.友邦保险集团(AIA)
4.安联保险(Allianz SE)
5.美国国际集团(AIG)
6.英国英杰华集团(AVIVA)
7.中国平安集团
8.大都会集团(MetLife)
9.荷兰全球保险集团(Aegon N. V.)
其中,多数保险公司都在香港设有机构,保单的安全性有保障。
写在最后
由此可见,虽然历史记录就是用来打破的,只是与内地保险业一样,香港人寿保险业超强安全性和功能性决定了:
如果保险公司都出现大规模破产风险,这个社会的银行和房产破产风险,和金融危机一定是走在前面的。
保险业是整个社会风险的压舱石,经济的稳定器,是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