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年人享有高质量的基本养老服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全国两会期间,一些党派以及多位政协委员从适老化改造、失能失智老人照护等方面,为实现老年人享有高质量的基本养老服务建言献策。
从居住环境、日常用品、
照料服务等方面加强适老化改造
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
长期照护服务
近年来,全国各地在建立健全失能失智老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方面不断提质增效,如浙江杭州、嘉兴等地积极探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效缓解了失能失智老人家庭的经济压力,提高了失能老人的生活质量。
针对推进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农工党中央在提案中倡导,将家庭病床、签约医生、居家养老等项目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畴,同时探索制定长期护理体系规范化构建标准,针对长期护理保险覆盖的各项老年群体医养保障服务,科学设置操作规程和标准。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彬将目光聚焦在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李彬建议完善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服务体系,在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时,更加关注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的能力评估,优先将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范围。与此同时,多渠道增加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的财产性收入,加快发展储蓄性养老保险,重点考虑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的需求,推动逐步形成基本社会保险为主,同时辅以商业保险、个人储蓄的多支柱、多层级的社会保障模式。
让老年人高质量地养老
享有高质量的基本养老服务,是老年人共同的养老期待。
“我国众多老年人并未与子女生活在一起,他们有的能完成自我料理,但很难完成家庭设施维修、大型物品购买、线上生活缴费等事项。”全国政协委员、金澳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舒心认为,要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舒心建议,引导设立一批小型养老服务公司,提供购买日用品、水暖管道和电器的维修、电视手机网络的指导使用、话费燃气费网费采暖费等生活缴费、医院挂号拿药等服务,帮助老年人办理基本生活事务。
随着老龄化社会到来,空巢、独居、孤寡老人日渐增多。“缺乏子女的日常照护和监护,老年人往往无法独立处理人身照护和财产管理等监护问题。”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政协副主席阮诗玮表示,“亟需在国家层面明确建立公共监护制度。”
阮诗玮在提案中提出,要引导自然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监护,扶持和发展社会公共监护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积极作用,进而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
来源:《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