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2024年普惠性幼儿园招生公告发布啦→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4〕2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区域实际,现将成都高新区普惠性幼儿园2024年招生有关政策要求及具体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备 注
1、幼儿户籍原则上需在成都高新区。
2、符合在蓉外籍和在蓉港澳台适龄儿童入园政策的,于2024年5月21日—23日将文件要求的申报材料交至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益州大道中段999号)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进行信息审核,同时仍须网上报名。
3、成都高新区金熊猫A、B类人才子女,于2024年5月23日前登录“金熊猫人才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办理。
4、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相关规定办理。
5、多子女家庭家长可自愿申请未入园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在读子女应在同一幼儿园共同就读至少一年。家长可于2024年5月20日前到已在读子女所在幼儿园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二、报名流程
第一阶段
公办幼儿园
备 注
1、所填信息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2、须选报服务幼儿户籍所在街道的公办幼儿园(只能选报一所)。
3、双胞胎(多胞胎)选择同一所幼儿园登记的,监护人可自愿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报名:
①使用不同幼儿身份证号分别参加报名,录取结果互不相关;
②使用其中一名幼儿身份证绑定其他幼儿共同参加报名,若该身份证所属子女被录取,被绑定其他子女一同录取,反之,若该身份证所属子女未被录取,被绑定其他子女也未被录取。
4、有多报、虚报、谎报、瞒报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幼儿入园资格审核不符、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报名信息按时填报,逾期不得修改。
备 注
1、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选调2名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对于未被录取的幼儿,由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会同街道办事处、社区及幼儿园,根据区内幼儿园学位余缺情况,开展幼儿入园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2、如幼儿已被公办幼儿园录取,不再参加成都高新区民办幼儿园招生;如幼儿未被公办幼儿园录取,可自行选择参加成都高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其他民办幼儿园招生,根据其招生公告,报名入园。
第二阶段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备 注
1、所填信息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2、须选报服务幼儿户籍所在街道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只能选报一所)。
3、双胞胎(多胞胎)选择同一所幼儿园登记的,监护人可自愿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报名:
①使用不同幼儿身份证号分别参加报名,录取结果互不相关;
②使用其中一名幼儿身份证绑定其他幼儿共同参加报名,若该身份证所属子女被录取,被绑定其他子女一同录取,反之,若该身份证所属子女未被录取,被绑定其他子女也未被录取。
4、有多报、虚报、谎报、瞒报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幼儿入园资格审核不符、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报名信息按时填报,逾期不得修改。
备 注
已参加公办幼儿园网上报名,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且未修改个人信息的幼儿家长,无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系统将同步公办园报名时的审核结果。家长可于6月17日后,在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确认结果。
备 注
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三、新生入园
幼儿家长须持以下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的首页、户主页、幼儿页)。
3、幼儿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备 注
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2024年成都高新区普惠性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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