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不要挨到我抽电子烟!
事情是这样的
今天,#因丈夫吸烟夫妻俩人同患癌#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前三。新闻中,河南一名女子丈夫长期吸烟患上肺癌,而她自己长时间吸二手烟、三手烟后,也患上了肺癌。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呼吸病学研究室
副研究员 陈俊
华西专家说
电子烟二手烟问题依然存在!
“电子烟就没有二手烟?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呼吸病学研究室副研究员陈俊表示,由于抽电子烟时没有了燃烧后产生的测流烟雾,只有吸电子烟的人呼出的气,相比之下烟气和味道确实小了些,就有很多人以为电子烟不存在二手烟的问题,但这其实是错误的理解。
据陈俊介绍,电子烟烟液雾化后产生的颗粒,固体颗粒含量很少,主要以气溶胶或液态颗粒为主。但是电子烟毕竟含有有害物质,即使呼出的是大家说的“水蒸气”,同样也含有这些有害物质,空气中尼古丁、甲醛、乙醛、PM1.0、PM2.5等物质的浓度,都会比没有电子烟的环境中高很多。
陈俊表示,虽然现在对电子烟的“二手烟”危害还没有确切的研究结果,但这并不等于说电子烟没有二手烟,更不能说电子烟的烟气就对人体没有影响。
相关规定
从本月开始
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
今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从今年5月1日起,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同时规定,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与此同时,今年4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意味着中国电子烟长时间以来无国家标准生产阶段的结束,对行业具有重要意义。该标准提出,电子烟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并要求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
针对电子烟的管理,成都市今年也公布了新一版的《成都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其中提到公共场所室内区域禁止吸烟,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儿童福利院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等禁止吸烟。值得一提的是,时下流行的电子烟也被纳入到吸烟行为中,受到约束。
记者调查
大部分公共场所控烟较好
个别餐馆仍有人抽烟
记者走访调查后,发现大部分公共场所都有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绝大部分市民也很自觉,没有随意抽烟的行为,同时,很多公共场所设置有吸烟区,有需要抽烟的市民都会主动前往,“不管做什么,都要顾及周围人的感受,这是做人的基本素质。”一位市民说。
不过,记者在蓉华寺路走访时,还是发现有一名男子在餐馆里抽烟,还不停地往街边道路上抖烟灰,记者从其身边经过时,能闻到浓重的“二手烟”味道,令人感到不适。对此,不少市民认为其行为很不文明,是自私自利、不顾他人的行为,“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和处罚的力度,不要让二手烟继续危害他人健康。”周围居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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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图片 杨甦
编辑 王戬
校对 蔺虹豆
审核 庄伟伟 饶竹舟 单正华
监制 吴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