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错峰,电价4角!
昨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即日起四川电网试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政策,鼓励和引导用户主动错避峰用电,助力四川电网电力供应平稳有序。
据悉,对主动参与并有效执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的电力用户,通过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临时减少的电量执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电价标准为0.4元/千瓦时。
为什么要实施?
省发展改革委称,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措施之一,通过经济激励鼓励用户与电网企业签订协议,约定在系统电力供应不足时,通过用户主动错避峰用电,助力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当国网四川电力预测用电负荷需求超过最大供应能力,预计将出现全网或局部电力电量供需缺口时,可启动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
怎么样实施?
据了解,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为约定响应。响应启动后,由国网四川电力根据电力电量供需缺口规模,提前1天向主动错避峰负荷资源库内的电力用户发布响应规模、响应时段等。
电力用户在收到信息后及时确定是否参与响应及参与响应的负荷量。对主动参与并有效执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的电力用户,其通过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临时减少的电量执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电价标准为0.4元/千瓦时。
实施条件?
用户在响应时段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一是响应时段最大负荷不高于基线最大负荷;
二是响应时段平均负荷低于基线平均负荷,且其差值不小于约定响应量的80%。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将统计核定用户的负荷响应量和响应时间,实施监测、自动记录并判断响应实施效果。
每月15日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统计汇总上月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执行结果,测算各参与用户响应费用。
参与用户的响应费用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在结算电费时予以返还。
该通知即日起执行至2024年1月31日,到期后视情况研究调整。
省发展改革委表示,将结合我省电力市场改革情况,研究建立主动错避峰负荷响应电量及价格的市场化形成机制,并逐步扩展至省属地方电网、地方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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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杨富
编辑 周杨云
校对 王戬
审核 庄伟伟
监制 吴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