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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工作,试用期不能低于这个数!

成都日报 2022-09-29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由此可见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试用期工资的“托底线”
那么在四川工作试用期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多少?👇
目前四川省21市(州)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全部公布
其中成都市、甘孜州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档分别为2100元/月(97元/日)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1970元/月(91元/日)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
其余19市(州)月最低工资标准相同1970元/月(91元/日)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
详情如下👇


(点击可查看大图)

小贴士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用人单位有条件为劳动者提供食宿的,在此支出之外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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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蔺虹豆

校对 王戬

审核 单正华

监制 杨扬

来源 四川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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