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的课时,能退费吗?
你是不是也有这样的疑问
随着“双减”政策的落地,一些培训机构单方面停业违约,除了正常课时的退费,赠送课时能计入退费吗?
像健身、美容、美发等预付式消费领域,如果遭遇机构停业,赠送的课时或者次数能计入退费吗?
高新法院审判的典型案例,为你解惑↓
案情介绍
2021年6月,王某某为其子在四川某教育公司处购买了正课68课时、单价260元总价17680元的英语、数学一对一辅导课程,双方签订了教育辅导协议,教育公司承诺赠送王某某10课时。双方对此签订了赠送协议,约定在教育辅导协议正课课时上完后赠送协议才生效。
当年9月16日,教育公司突然宣布经营困难停止营业并表示无力退费。截至倒闭之日,王某某之子已上17.5课时,尚有60.5课时(赠送课程计算入内)未消费,共计未消费金额13713元。
此后王某某多次与公司协商退费事宜均未果,遂向高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协议并退还剩余学费13713元并支付利息。
法院审理
高新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教育培训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教育公司单方停止经营,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故王某某有权解除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教育公司应当向王某某退还剩余学费并赔偿迟延退费的利息损失。
此外,“正课上完后赠送协议才生效”等类似约定的适用前提是接受培训一方违约。为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教育培训机构单方违约解除合同时,赠课应当计入退费。
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教育公司向王某某退还剩余学费的金额为13713元并支付利息。
近日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随着“双减”政策的落地,教培机构停业、跑路现象时有发生,相关纠纷爆发式增长,家长遭遇“退费难”。关于赠课是否应当计入退费在实践中观点不一。
法官表示,此案中“赠课不予退费”等类似条款一般是培训机构单方提供的格式条款,若培训机构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家长没有注意或者理解的,家长可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即使培训机构履行了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在理解上也应当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的规定,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即该条款的适用前提应限于接受培训一方违约。
在因培训机构单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赠课应当计入退费。该裁判规则对妥善化解教培行业退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典型意义,对健身、美容、美发等预付式消费领域同类退费纠纷亦具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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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晨迪
编辑 周杨云
校对 王戬
审核 饶竹舟
监制 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