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携手“出招”!这类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01
财税、金融共同支撑
中小微企业将获得扶持
《通知》明确提出,要对市场主体加大财政力度、强化金融支撑服务。
增值税方面
《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实行免征增值税、暂停预缴增值税、抵减应纳税额等优惠政策。在税务办理方面,成渝地区的市场主体也将更加方便。《通知》指出,将推进全税费种集成申报,自动获取纳税人同一时期应申报信息,将申报要素进行智能化集成,整合申报入口,实现纳税人只登录一个界面、一次集中填报、一次展示即能完成当期所有税费种的申报。
金融服务方面
《通知》指出,将优化金融供给,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在产业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领域开展金融创新,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现代基础设施、现代产业体系、科技创新中心、国际消费目的地等建设,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同时,还鼓励金融机构按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要求,创新“科创贷”“绿易贷”“科票通”“绿票通”等“央行再贷款+”“央行再贴现+”信贷产品。
中小微企业方面
《通知》提出,要全面落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13个行业企业增值税存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政策。还要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减少部分所得税缴纳金额、扩大对其的金融信贷投放。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还可以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
02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加强川渝两地联动
作为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具体措施,此次《通知》也关注川渝两地在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上的协作,并从财税、金融、政务、监管、法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政府服务方面
《通知》禁止因地区等因素的不合理差别化待遇。同时,还要深化拓展政务服务“川渝通办”,围绕企业异地投资兴业、流动人口异地就医就学落户等跨省高频事项,推动更多区域性特色事项通办。在企业流通方面,《通知》也为两地企业自由流动创造了条件。《通知》指出,支持川渝企业自由流动,对于符合迁移条件的,全程网上办理跨省(市)迁移手续,企业迁移后原有纳税信用等级、开票限额、留抵税额等征管数据全面沿用。此外,注册登记、资质认定、海关银行机构、公共资源等关键方面都将逐渐实现“川渝一体化”。
如何知晓?如何查询?
《通知》提出,要建设川渝惠企“政策通”平台,梳理汇总近年来两省市政府出台的现行惠企政策文件,形成惠企政策清单,实现川渝惠企政策集中发布、精准推送、线上解读、在线申请,推动政策兑现,开展政策评价。
03
法治环境做保障
“首违不罚”清单将出台
司法方面
《通知》提出,将分领域制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首违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不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实施“首违不罚”事项快速办理,探索推进简易处罚网上办理。
中小企业权益保障方面
《通知》明确规定,将协同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和投诉处理办法,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方面
为维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健康发展、保障金融市场稳定,以后,成渝地区将强化金融稳定信息共享和风险联防联控,切实维护成渝地区金融稳定,建立反洗钱信息交流机制,强化数据保护与管理,加强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解决机制(ADR)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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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杨升涛 实习记者 陈煦阳
编辑 蔺虹豆
校对 周杨云
审核 饶竹舟
监制 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