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验收!交通运输部命名成都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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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等13个城市通过验收
通报指出,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十三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1〕501号)等部署安排,交通运输部受理了鞍山、昆山、湖州、金华、蚌埠、洛阳、南阳、驻马店、襄阳、常德、南宁、三亚、成都、自贡、泸州、重庆涪陵区16个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验收申请。
经技术组评估、专家组实地验收、社会公示、专项整改等程序和整改综合评议,成都、南宁、鞍山、昆山、湖州、金华、洛阳、南阳、驻马店、襄阳、常德、自贡、泸州13个城市达到国家公交都市创建预期目标,通过验收。交通运输部决定命名成都等13个城市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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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做法
自2017年开展创建以来,成都修订公共交通条例,为公交高质量发展提供法规依据;打造民生定制公交,丰富公交社区示范区内涵;推进公交基础设施改造,营造全龄友好型公交服务场景;创新慢行交通和综合开发,支撑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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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推动成都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成都市在公交都市创建期间,通过扎实的基础研究和强有力的协调保障,研究编制了《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报批稿),已于2021年9月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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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交集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解决百姓出行难题,践行初心使命,在推进新时代公交服务的进程中,问民情、集民意,相继开行了赶集公交、果蔬公交、助学公交、山区公交等贴近民生的特色公交线路,惠及天府新区沿线十余个乡镇,切实解决了普通老百姓的日常出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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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龄友好公交服务场景体现着一座城市的温度,更透露出一座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同时,这也是促进城市文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成都通过加强政策保障、完善公交线网、推进交通设施无障碍(适老化)改造等举措,加快营造全龄友好型公交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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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明确提出要构建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现代化高品质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慢行交通成带成网,高标准打造天府绿道,加快完善“慢行交通体系”。
♦ 构建自行车交通网络和步行交通网“两网”,将其作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主体部分;
♦ 构建区域级、城区级、社区级三级绿道,将公园与城市深度融合;
♦ “站城一体”,创新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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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田程晨
编辑 王戬
校对 周杨云
审核 饶竹舟
监制 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