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高校原党委副书记落马两月后,原党委书记被查!
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原党委书记王仲明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王仲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仲明简历
王仲明,男,汉族,1959年1月生,四川达州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77年3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6年9月至1978年8月,四川达县檀木中心学校初中教师;
1978年8月至1982年8月,在西南师范学院政治系哲学专业本科学习;
1982年8月至1985年9月,西南师范大学教师;
1985年9月至1988年7月,在四川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
1988年7月至1991年8月,四川大学经济系讲师、科研秘书、教学秘书;
1991年8月至1994年9月,任四川大学经济系副主任、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4年9月至1998年4月,任四川联合大学社科处副处长、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校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8年4月至2002年1月,任四川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四川大学华西青羊校区管委会主任,经济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2002年1月至2009年10月,任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经济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2009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党委书记(2010年2月,任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2020年3月退休。
而据此前报道,4月14日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泗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泗德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多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为官不廉,多次收受下级和商人所送钱款,并接受其旅游活动安排,公权私用,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恣意妄为,将单位保管公款借给他人作项目保证金,毫无程序意识,随意决定工程无图纸施工建设;把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力寻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王泗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泗德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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