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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成都第一时政平台 成都日报 2023-12-25


为进一步保护
大熊猫及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的珍稀动植物
《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提出
大熊猫国家公园按照
生态系统功能、管控目标、利用价值
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
实行差异化保护管理
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
详情如下



实行差异化保护管理

人为活动不得破坏生态功能


《条例》共八章六十六条,主要包括总则、分则、法律责任和附则,明确制定了目的、适用范围、国家公园定义以及地方政府、公园管理机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并对大熊猫国家公园的规划与建设、保护与管理、发展与共享、保障与监督、区域协作等作了相关规定。



为更好地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以及同域分布的野生动植物,《条例》提出,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但符合法律法规,坚持自然生态原则,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和生态环境不受损害的下列活动除外。

具体而言,包括巡护管护、保护执法、调查监测、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活动及必要的配套设施建设;因应对气候变化、治理自然灾害、防治有害生物、防控外来入侵物种等特殊情况,或者为维护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采取生态修复、病害动植物清理等人工干预措施;暂时不能搬迁的原住居民在不扩大现有规模和增大利用强度的情况下,修缮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开展必要的种植、养殖等生产生活活动;已有的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必须且无法避让,以生态环境无害化方式穿越、跨越的地下或者空中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必要的地面主体结构建设;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标本采集、文物保护、地质勘察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标本采集、文物保护、地质勘察活动;在一般控制区内,则是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但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下列有限人为活动除外。如核心保护区允许开展的活动、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人为活动。


《条例》还提到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内开展建设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水体、野生动植物和地形地貌等,不得违法排放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不得违法占用、破坏河湖水域岸线或者妨碍河道行洪。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造成环境破坏的,应当同步进行生态修复。



加强川陕甘三省协作

毗邻陕甘的“邻居”多“串门”



大熊猫国家公园是我国第一批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之一,由于涉及川陕甘三省众多自然保护地。其中,四川片区1.93万平方公里,占公园总面积87.7%;栖息着野生大熊猫1227只,占国家公园内野生大熊猫总数(1340只)的91.6%,涉及成都、绵阳、雅安、眉山等7个市(州)20个县(市、区)。



《条例》中,专设章节对三省如何进行区域协作进行细化。三省人民政府将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国家关于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的决策部署,协商解决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发展重大问题,共同保护大熊猫野生种群及其栖息地,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高质量建设。

为进一步强化区域合作,《条例》对毗邻陕西省、甘肃省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要求——毗邻陕西省、甘肃省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与陕西省、甘肃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沟通协商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共同研究、协商解决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发展有关事项;协商不一致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解决。

解读《条例》细则,不难看出,下一步,四川省还将继续加强与陕西省、甘肃省相关领域的科研合作,构建多层次科研合作平台,确定重大科研课题,开展共同研究,加强学术交流,共享科研成果。


值得一提的是,与《条例》一同通过的还有《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的决定》,为保护大熊猫提供坚强制度保障。目前,川陕甘三省也已在本月初同时施行《决定》,这也是川陕甘三省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的首次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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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李菲菲
图片 成都大熊猫分局
编辑 王戬
校对 蔺虹豆
审核 郝燕萍
监制 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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