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大侠说|争议解决律师的书生气与江湖气
最近参加一个投融资争议解决案件的招标,述标之后复盘,同事告诉我,我的表现太过于书生气了。
是啊,公司的负责人全程翘着二郎腿,抽着电子烟,一看就很社会,必然是不会喜欢太书生气的律师的。应付这种客户,我们要更有江湖气,牛都吹起来。TMD,谁说律师不能是黑涩会?
以上都是笑谈。“秀才造反,三年不成”,确实,无江湖气不成事,但是无书生气也走不远。最近经历了一些事情,我也在慢慢思考,争议解决律师的书生气与江湖气的问题。今天就来和大家聊一聊我的一些思考。
01:书生气
“律师”后面是一个“师”字,并且是关于法律的“师”。是“师”,首先就要传道授业解惑,有扎实的法律基础,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书生气从哪里来,俗话说“腹有诗书气自华”,律师的书生气,自然是来自于良好的法律研习和训练。(关于争议解决律师的训练,可参考我的旧文《我理想中的争议解决律师》)
没有书生气的律师,肚子里没有墨水,凡事不基于法律和事实分析,随便拍胸脯,暗示自己“很有资源”,大概率是骗子或者在以律师身份行骗。
02:江湖气
当然,争议解决律师光有书生气是不够的,至少在如今这个法律服务市场,会不太“吃得开”。
我们的客户,大部分都不是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人士,或者至少说最终能拿主意、做决定的人都不是“专业”人士(包括很多所谓“法总”在内)。
一方面,法律层面的,他们自是不懂(或者懂,但不太多)。另一方面,他们中的很多人对司法的理解还停留在N多年前,对律师有很多超出法律之外的期待,凡事更迷信“关系”,看重“资源”。
且不说很多律师口中所谓的“关系”和“资源”是否实际存在、能起多大作用,恕我直言,大部分客户给的那点律师费,根本不值得律师动用“关系”和“资源”,更多只能停留在心理消费层面。
总之,律师的眼中是事实和法律,客户的眼中却是江湖。律师要拿下客户,必须也要有一些江湖气,用魔法战胜魔法。如何拿捏其中的度,是一门学问。
除了“关系”和“资源”构筑的江湖外,律师江湖气的另一面,是要接地气。要能够和客户打成一片,甚至成为朋友,办一个案子交一个朋友。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