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年底决定开始独立展业以来,我曾多次提到过,未来要秉承一种创业的心态,来经营自己的律师事业。
律师独立展业,本身就是一个“创业”的过程,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但我们首先要摆正心态,并在此基础上坚持不懈地实践、迭代自己的商业计划。至于其他的,我们只能留给时间和命运。什么是“创业心态”?我初步总结了两点,第一,把自己当成一家创业公司来经营;第二,不断调整和修正商业计划,适应市场。创业公司的特点包括,短期内主要关注成长性而非营利性。前期,我们需要投入较多的投入人力、物力,先把业务和品牌做起来。很多创业公司可能前三五年都没有很多营利,但一旦形成一套成熟的业务模式和营利逻辑,就能够获得快速的发展,甚至很快获得融资,实现上市。同时,作为一家创业公司,其核心资产不仅仅是账上的现金,更多的是企业积累的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商誉等。类比到青年律师身上,如果是授薪,那么我们更多的是“打工心态”,主要应当关注实打实的工资报酬,其他虚的东西大部分都是“毒鸡汤”;而如果走上创业之路,个人IP和专业形象的打造,对于我们的长远发展则是尤为关键的。短期内不关注营利,并不意味着营利不重要。很多时候,往往越不关注营利,越能够营利。比如多和同行、客户进行公益分享、交流,广结善缘,往往能够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机会。我经常讲,律师创业是很幸福的一种创业。我们是轻资产运营,即使创业失败,最多不赚钱,基本不可能会亏钱。而一旦创业成功,不说大富大贵,在执业当地过上体面的生活还是比较容易的。在决定创业之前,我们首先要想清楚自己的展业模式,有一个初步的“商业计划”,包括独立后开拓业务的渠道、没有业务的话自己要做什么等等,不打无准备之仗。但是,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在这方面我有深刻的体悟,在独立之前自己想的很多东西,在实践之后,很快发现不是像自己想的那么回事,或者至少短期内无法落地。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学会不断调整和修正自己的商业计划,适应市场,摸索出一套当前阶段切实可行的打法,在此基础上再不断迭代。比如,创业之前,我当时想自己主要还是要做“商事争议解决”,希望能够尽快拓展很多B端客户。后来很快发现不太可行,这个得一步一步积累,先从一般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做起,初步解决现阶段的生存问题,再不断寻求机会切入B端客户。到目前为主,我的客户主要还是以个人和小B为主,但慢慢也积累到了一些中大型的B端客户。相信未来会越来越好。END.
我是蒋睿鹏,前红圈所争议解决律师,现在一线大所独立展业,欢迎添加我的微信(litigator_J)与我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