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杨毅,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教授,重庆文化产业(西南大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士。
【基金项目】教 育 部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规 划 基 金 项 目“文 化 场 景 视 域 下 川 渝 特 色 小 镇 培 育 路 径 与 更 新 策 略 研 究”(18YJA760071)、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数智乡村共同富裕的路径选择与政策支持”(SWU2209206)阶段成果。
【摘要】近年来,少数民族地区依托文化遗产资源开发旅游产业,有力地推动了区域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但不同程度存在的文化内涵扭曲、旅游资源开发过度或不足也造成文化失真、生态破坏、产业萎缩等问题。为纾解遗产保护与开发的二元矛盾,研究将可持续发展理论应用于文化遗产旅游领域,整合强、弱可持续性分析框架,构建文化遗产旅游可持续发展评价体系,并对28个少数民族样本地进行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从物质资源、经营管理、政策保障和文化创意四个方面探讨影响民族地区文化遗产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组态机制,得出结论:(1)增进地方居民的对本民族文化内涵、价值与规律的认知理解和加强政府部门的政策保障体系建设是民族地区文化遗产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2)民族地区文化遗产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实现路径有以增进民生为靶向的治理路径、以业态创新为主线的产业路径、以创意介入为驱动的文化路径,从这三条相对独立的路径入手,有助于实现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战略目标。
【关键词】民族地区;文化遗产;遗产旅游;可持续发展;定性比较分析
由于历史上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区与外界文化的碰撞和交流被地理区隔所制约,因此保留有相对完整、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近年来为贯彻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文旅融合等发展战略与政策,许多民族地区依托文化遗产资源开发旅游产业,以此作为弘扬民族文化与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但部分地区存在的开发过度或不足也造成文化失真、生态破坏、产业萎缩等问题。由此部分学者对旅游活动对文化遗产的活化传承效用持怀疑态度,提出应当重新审视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合法性,甚至有反对者将旅游开发视为遗产 “死亡”的前奏。实际上,目前民族文化遗产所遇的种种困境,归根结蒂是不可持续的问题,即文化存续与经济增长的二元矛盾难以调和,出现一方挤压另一方生存空间的现象,导致遗产旅游开发难以为继。目前学界主要围绕原真性(authenticity)、认同(identity)、体验(experience)、社区(community)、地方(place)、情感(emotion)等方面从相对静态的维度探讨文化遗产旅游发展,但少有从动态维度探讨文化遗产旅游发展的可持续性议题。因此本研究将生态经济学科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应用于文化遗产及其旅游研究领域,具体运用定性比较分析方法从组态视角探索文化遗产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复杂逻辑与发生机制,并通过实地考察进一步理解处于旅游场域中的文化遗产的价值与意义,以期从实践角度提出具有靶向性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发展理念统领旅游实践,其反映着旅游活动的价值理性和实践取向。随着遗产保护理论的演变,可持续发展理念逐渐成为引领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重要理论依据。可持续发展理论诞生于环境科学与管理科学领域,它指向的是人口膨胀和经济增长所带来环境污染、资源耗竭、生态破坏等问题,目标在于构建“能同时满足不同世代人的利益与需要”的发展模式,追求自然生态与经济社会的协调状态。由于可持续发展理论所蕴含的公平性、和谐性、可持续性等基本原则具有较强的普适性,因此逐渐被应用于更广泛的发展议题,20世纪九十年代萌生的旅游可持续发展思想便是可持续发展理论在旅游领域的拓展。为理解这一理论对旅游产业的适切性,首先需明确旅游产业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部分学者将“可持续旅游”界定为一种能永续存在的旅游形式,但R.W.Butler提出的旅游地生命周期(tourism area life cycle)理论指出,所有旅游地的发展均会经历探索(exploration)、参与(involvement)、发展(development)、巩固(consolidation)、停滞(stagnation)和衰落(decline)6个阶段,即使在衰落阶段有可能出现复苏(rejuwenation),也是由于旅游经营者改变市场营销策略或开发新的旅游项目使游客数量短暂地回升,旅游地最终还是要走向死亡,诸多实证研究也佐证了这一论点。因此从理论观照与实践经验来看,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终极目标不可能也不应是旅游地的永续存在,而是在较长时期内谋求各主体与各要素之间和谐共生的发展状态,维系地方资源环境和文化风情的完整性,并给予旅游地居民公平的发展机会。依据研究假设与价值取向的不同,可持续发展理论分为“强可持续性”与“弱可持续性”两种范式。强可持续性范式以自然为中心,认为资源不能完全再生与替代;而以新古典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的弱可持续性范式以人为中心,将资源视为可替代的、用之不竭的,追求经济效用的最大化。借此二分法,文化遗产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亦有强、弱之分——前者偏重对遗产原真性的保护延续,后者强调对遗产功能效用的充分挖掘、反对一味追求遗产的存续而忽视在地居民的实际生活需要与质量,而本研究所指的文化遗产可持续旅游实际上是遗产保护、经济增长和公众获取之间的协调。学界之所以普遍将旅游视为文化遗产活化的途径,隐含的假设便是遗产正在或已经死亡。虽然有学者对遗产旅游持悲观或批评态度,认为遗产商业化或许会使遗产终结,但也有实证测度表明文化遗产的旅游增收效应较高,旅游经济收入可以弥补旅游活动对遗产地的负面影响,有助于构建生产性保护机制、留存乡土场景、为民族文化遗产的传承提供再生产机会,因此文化遗产旅游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潜力。文化变迁理论也认为,即使是最原生态的民族生活本身,也处于不断的发展变迁之中,将传统文化视为先验的、亘古不变的封闭文化的认识,只会使传统文化走向衰落。由此,借助旅游开发活动来更新文化遗产的内涵与形式是新时代实现少数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应有之义。旅游业自身的综合性和与关联产业的交融性特征使得旅游业发展质量的内涵与外延宽泛且复杂,因此需要识别遗产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从而对文化遗产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演进轨迹进行操作化描述。本研究遵循全面性、系统性、简约性与可操作性原则,参考全球可持续旅游委员会(Global Sustainable Tourism Destination Criteria)《全球可持续旅游目的地标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国《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 等文件构建微观尺度的测量指标体系(见表1)。
在条件层面,从物质资源、经营管理、社区治理与文化创意四个维度探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路径:(1)物质资源。自然、人文景观的多样性是可持续旅游的资源基础,多样性意味不同资源可以相互补充、组合进而提升整个旅游系统的韧性与承载力。可持续发展理论尤为关注人类社会与自然界间的物质交互是否符合自然规律与人类本性,而遗产旅游也必将走绿色发展之路,以绿水青山作为金山银山。(2)经营管理。一方面,旅游资源基础需要与之相契合的经营管理体制才能转化为优质旅游吸引物;另一方面,对文化遗产价值的挖掘与展示仰赖于遗产持有者的社会自觉、文化自信和经济动机,旅游发展也需要大量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人才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进而推动品牌塑造与推介、提升遗产地知名度与美誉度。(3)社区治理。社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与发展仍整体上处于初步试验与探索阶段,但世界范围内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表明有效的遗产地社区治理模式包含合法的参与机制、充足的资金支持、积极的居民介入、繁荣的民间组织。虽然社区治理是民族地区在新时期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支撑,但当旅游活动介入社区生产生活后,原本的社会系统可能面临某些颠覆性变化。(4)文化创意。如今以功能价值为基础的大众化旅游需求已得到满足,游客更青睐于彰显精神和文化内涵的个性化、体验化旅游。地方居民与创意阶层作为遗产文化的革新者、解释者与受益者,不仅需要在思想层面深刻把握民族文化的发展规律,更需要身体力行地投身文化遗产的传承及相关衍生产品的创作工作。在结果层面,与可持续发展概念衔接,可持续旅游的本质是不断保持资源环境和文化完整性,并能给旅游区居民公平的发展机会。其是一种状态而非结果,因此从发展的动力、质量与公平3个方面考量文化遗产旅游产业的可持续性,从而了解区域文化遗产旅游产业的规模和结构对各利益相关者当前和未来需求的满足程度。传统的线性统计方法假设变量相互独立,且忽视自变量间的多重并发关系,在解释结果发生路径时存在障碍,同时要求有较大样本量,在应用于以区域为分析单位、数量有限的文化遗产旅游研究时解释力较弱。相比之下,基于集合论的定性比较分析(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方法可以识别旅游驱动的核心条件与边缘条件,进而阐释文化遗产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复杂逻辑路径,且以具体案例定量分析为导向,可以在较小样本内分析各变量的作用机理,兼有定量与定性分析之优势。本研究中条件变量与结果变量的取值并没有清晰的临界点,故选择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fsQCA)。较小的区域更容易落实可持续发展行动,因而本研究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州、市、县为分析单位。为兼顾案例的总体同质性和内部异质性,运用配额抽样法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世界遗产名录》、中国文化和旅游部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等文件中遴选出28个少数民族遗产地作为案例样本(见表2)。由于目前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对民族文化遗产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统计工作不甚细致,且遗产地管理机构信息公开程度有限,相关数据资料较为匮乏,而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人的全面发展,评价的目的是评估当地人对所处环境的感受,同时遗产地居民也扮演着联结旅游资源与游客的中间角色,因此本研究以遗产地居民为媒介获取遗产地发展信息。在具体操作中将指标体系的二级指标细化为具体、详细内容表述,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问卷调查方法,采用5分制Likert量表按照方便原则邀请10个调查对象依据经验进行判断。尽管对个体的选取并未遵循等概率抽样原则,但整体上社区居民对于当地遗产旅游可持续发展状况的判断应当基本一致。取各项调查结果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并对部分少数民族遗产地进行实地考察作为资料补充。在进行fsQCA分析之前,将每个变量得分的25、50和75分位点作为完全不隶属、交叉模糊和完全隶属的3个锚点,进而使用校准(calibrate)程序将每个研究变量转换为模糊集。
本研究采取一致性(Consistency)和覆盖率(Coverage)指标来测算各条件变量对结果变量的必要程度与解释力度。一致性是指纳入分析的所有案例在何种程度上共享导致结果发生的某个给定的条件或条件组合,一般若条件变量X对于结果变量Y的一致性指标大于0.8,可以认为X是Y的充分条件;大于0.9时,可以视X为Y的必要条件。覆盖率则是指特定的条件或条件组合在何种程度上解释了结果的出现,其数值越接近于1表示X越临近于Y的唯一解释。一致性与覆盖率的计算公式分别为基于真值表对表中的条件变量进行计算(结果见表3),可得“文化自觉”与“政策保障”的一致性高于0.9,为文化遗产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它们的覆盖率分别为0.868与0.865。而其余变量的一致性数值均小于0.8,表示它们并非作为单个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直接影响最终结果,而是以组态形式产生影响,因而有必要进行下一步组合因素作用路径的分析。文化自觉表现为对本民族文化的历史演变、现实状态、未来方向与发展规律的全面认知。遗产地的可持续发展不只事关遗产物质形态保存,更重要的是其非物质形态的文化传承。国内一些学者认为西方文化、城市文化或工业文化冲击是导致民族地区文化遗产衰亡的重要原因,却未深入论证二者的作用机理,也缺乏实证经验支撑的科学论据。实际上从历史角度看,人类对文化的创造、扬弃与适应均源于现实需要,每个民族的文化均是与他者碰撞、交流、融合、创新的结果,外来文化“侵入”并非民族文化衰弱的充分条件。追根溯源,文化遗产乃至文化的生命力取决于地方的生产方式与经济社会结构,中国许多文化遗产之所以能历经成百上千年流传至今,正是由于传统农业社会中人与物、人与人关系的相对稳定性。近现代以来以城镇建设为重点的“现代化”使得民族地区的经济结构由封闭式转变为开放式、社会关系由“差序格局”转向“团体格局”,由此原依托于封闭经济、差序格局所生成的习俗、节庆、祭祀等文化活动,以及所派生的舞蹈、音乐、器物、建筑等文化遗产便失去赖以生存的空间与土壤,因此以效率理性主导的社会生产方式的一元化才是致使少数民族文化衰弱的直接推手。加之地方居民浸浴于本土文化,常常难以深刻感受到本民族的文化特色与优势,也未意识到文化遗产对民族精神血脉的延续价值,这一现象在人口较少、经济发展较滞后的民族地区更为显著,因此亟需他者力量介入以赓续其文化遗产,政府推动下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模式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除了对文化传承的引领与支撑,政策保障效用还体现为对旅游开发活动的法理规定性。若将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完全交由市场运作,旅游企业等商业主体一方面会以大众消费需求为导向,在文化遗产商品化的过程中按照市场的原则而非文化的原则来处置文化遗产,这也是一些经济价值较小的民族文化遗产即使是处在旅游重镇也无法得到有效传承的原因;另一方面还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等制度漏洞来攫取地方经济收益,例如个别旅游企业通过哄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与地方居民签订长达数十年的低水平固定收益补偿合同,这就需要行政力量介入来矫治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中的乱象。因此,即使承认文化遗产是生产生活实践的产物,也并不意味着将其完全交由生产生活实践与市场机制决定而不加任何干预,事实上政治或经济干预也是社会实践的一部分,进而政府干预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开发活动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各类针对遗产保护的行政制度设计亦是自觉的文化实践。研究设定频数阈值为1,一致性阈值为0.8,对剔除必要条件后的数据进行计算得出复杂解(complex solution)、简约解(parisimonious solution)和中间解(intermediate solution)3种方案。由于中间解纳入符合理论预期和经验证据的逻辑余项,因此选择中间解进行分析(如表4所示)。这3种路径(组态)的总体一致性也大于0.8,表明这3个组态是实现民族地区文化遗产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充分条件。同时,解的覆盖率大于0.8,表明这3种条件组合能较好地解释大部分案例,解释能力较强。依据各个路径(组态)所含的变量,可将其分别归纳为以增进民生为靶向的治理路径、以业态创新为主线的产业路径、以创意介入为驱动的文化路径。
以增进民生为靶向,需统筹生态品质、设施建设、人力开发与权责体系。经济水平发展较滞后民族地方往往出现人口老龄化、产业空心化等问题。近年来不少民族地区政府开展招商引资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且旅游投资门槛和技术较低,短时间许多地方兴起遗产旅游热。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文化遗产的创造者、所有者和享用者,但由于大量文化遗产并无具体的自然人产权持有者,民众难以直接从其“被征用”中获益,只能作为劳动者从旅游产业链中获得报酬,如经营民宿客栈、饭店酒吧、农家乐、杂货铺等,且景区周边其他居民很少从遗产旅游开发中受益,却要受旅游活动带来的环境污染、物价上涨等负外部性。反观外来资本却常常垄断利润较大的价值链,这种现象在团队旅游市场尤甚,这有悖于可持续发展理念所追求的同代人发展公平。同时,旅游产业基础设施投资大、成本回收周期长,部分景区为尽快实现盈利而过度接待游客以至于时常超出遗产地的承载力,这可能会缩短旅游地的生命周期。产权经济学认为,当权利和责任不对等时,利益相关者将作出威胁、逃避、破坏等机会主义行为。文化遗产旅游开发过程中许多问题与矛盾的根源正是界权不统一、权责不对等,比如不少文化遗产涉及范围横跨若干个行政区,在实际操作中难免出现一个景区被不同行政单位或部门割据管理,因此需要有合法的物质资源界权标准、产业收益分配制度与社区高度参与的旅游模式,克服主体缺位、“精英掠夺”等弊病,从而更好地保障社区权益、减少旅游漏损效应。旅游经济可持续基于产业效率的持续进步,但是本地主导的开发方式未必有利于产业优化,因为这容易导致学习生产网络高度本地化,制约旅游地从业者的外部学习渠道和机会,阻碍民族地区集体行动能力与公共治理水平提升,最终导致旅游地经营管理的技术水平进步缓慢。例如在地理位置比较偏远的民族地区,外来资本在进行旅游开发时倾向于聘用本地员工,这些员工往往非“科班出身”,若未进行完备的岗前培训,其服务工作意识、观念与能力不足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游客的旅游体验与重游欲望。总之,以遗产旅游为支点增进民生福祉,需要从社区居民权益保护与增强内生发展能力两方面齐管共抓。以业态创新为主线,需要兼顾设施建设、品牌营销与权责体系。中国政府主要以行政力量保护濒危文化遗产,但长远来看依然难以从根本上扭转态势,还可能使民众将遗产保护仅仅视为政府职责,丧失文化主体意识与陷入路径依赖。流传至今的文化遗产是社会历史实践的产物,人类不断变化的现实需求决定着文化遗产的样态,随着社会变迁许多文化遗产有其自然消亡的必然性。可持续发展理论视人的需求为发展的最本质动力,故文化遗产的生命延续需要以经济手段激发地方居民对文化遗产的内在需求。即便是具有较高人文价值的文化遗产,也需要开发其教育娱乐等工具性价值以增强吸引力,形成文化遗产、生活空间与旅游消费体验共同构成的文化场景。如重庆彭水的阿依河景区,本是集峡谷、江流、森林、民居于一体的自然与文化遗产,增建了攀岩、漂流、步梯等人造吸引物。在遗产旅游资源的商品化改造过程中也要警惕其“资源诅咒”效应,即旅游资源开发一定程度上会挤压其他产业的增长空间,进而阻碍技术进步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并加剧旅游地经济的脆弱性与风险性,因此需要审慎评估遗产地各方面的增长潜力,实现旅游与其他产业部门协调发展。就旅游开发方式而言,物质文化遗产可选择国家垄断经营或企业联合经营、合作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其利益分配机制比较容易构建;而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陷入低价展演或手工制售的桎梏,甚至部分商业主体为迎合游客需求会扭曲地方的非遗文化。例如,云南大理的民间传统白酒“梅子酒”在年轻群体中受众较小,因此当地不少店铺出售更受外地游客青睐的桃花酒,以至于许多游客误以为桃花酒是当地的特产。这类现象之所以出现,是由于地方居民缺乏专业的包装和广告指导,导致对非遗的场景化开发不足。同时,由于个体的文旅需求具有很强异质性,对同一景点的期待、游历、感受与评价不尽相同,因此需要商业主体基于旅游者的利基需求与地方居民共创文旅消费场景,从而帮助旅游企业在多个领域寻求可持续发展机会,如将先进装备制造业应用于旅游场景创新,充分运用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技术打造立体动态的虚拟空间展示平台,为国内外游客提供数字化体验和游览线路选择。由于许多文化遗产的所有权与管辖权比较分散,即使是处于同一旅游景区内的经营者也常常各自为营,他们在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会增加游客开销,反而降低遗产地的旅游吸引力与整体经济效益、产生“公地悲剧”,加速遗产地走向死亡。尤其是一些以民族风情闻名的古镇、古村落,其建筑功能已然从原有的居住功能转换为商业资本——临街房屋大面积变成工艺品店、酒吧、餐饮店、客栈等。从区域层面来看,随着现代交通设施普及,文旅产业发展趋向区域一体化,但这也意味着地理区隔对民族文化独特性的保护也在消失,多民族混居的人口地理格局亦导致不同地方的遗产旅游产品具有同质性。众多遗产旅游地之所以衰退,正是因为新旅游地开发吸引了旧有旅游地的客源,因此今后的遗产地需要进一步探索同而有别、联动协作的差异化旅游业态,并与其他地方联合打造系列化、共生化的旅游场景。以创意介入为驱动,需要兼顾人力开发、品牌营销与创意介入。遗产旅游产业的体验性、参与性以及显著的产业连带效应,使其能与文化创意完美融合。诸如地域特色鲜明的传统戏曲、歌舞在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时,是文学、影视、动漫、游戏等综合文创开发方式赋予其发展活力与动力,并通过互联网媒体传播获得了更广泛的受众。创意旅游及其衍生的参与式体验作为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新模式,不仅让体验者获得了文化熏陶,同时也激发了其创意潜能。但创意介入也会不可避免地影响到遗产的真实性或原真性,原因在于旅游者实际上难以在短期行程中欣赏或体验到完整的他者文化,而他们所期望体验到的往往是头脑中所想象的异域文化风情,即将抽象复杂的文化内涵具象为若干表征物,并在旅游活动中有意识地去捕捉关键符号以实现对旅游前体验的对比验证。那些符号化、舞台化后的文化遗产便脱离原有时空限定,自然也失去被生产生活再塑造的机会,逐渐变成集锦式的商品形态,最终游客所感知到的文化体验也只是他们所想象的符号集合。由此,即便文化遗产貌似仍然存在于群众的日常生活中,但仅现于旅游表演的“前台”,而脱离真实的生产生活这一“后台”,这使文化遗产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有悖于“活态传承”、“生产性保护”等遗产保护理念。除了游客,遗产地还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文化创意人才入驻,使其不再处于相对封闭、独立状态中。过去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在于对他者的身体规训,表现为树立禁止触摸文物、乱刻乱画、丢弃垃圾等警示牌,但轻视了文化规训,即强调文化他者对地方文化与民众生活的尊重,从而维系文化遗产在自然状态下演化的文化秩序、空间秩序、话语秩序。那种一味地追求遗产复古性的思维方式难免会引发传统与现代的矛盾,譬如对民族古镇、古村落而言,交织的电力网络、裸露的空调外机等现代设施往往与古镇、古村落的原生样貌格格不入,但它们又是如今生活在此的居民所必需的。为此需要明确,追求本真不等同于机械复古,而是展示真实生产生活情状与文化精髓,剥离现代性生活也并不符合地方民众的发展诉求。总之,原真性既是文化遗产的灵魂,也是对其进行艺术再创作与再生产的 “枷锁”。创意阶层需要兼顾遗产所处的自然空间和社会文化空间,注重地方文化的传承和精神内涵的注入,以文化创意赋能旅游吸引物生产,在更高层次上发掘、创造与引领市场需求,营造场景化的旅游消费产品,如此便有助于整合旅游功能的复合性、产品的互补性和业态的多元性,实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遗产旅游商业性与艺术性的统一。农业社会为当代中国与世界留下的众多文化遗产,成为人们洞察历史进程、寻求精神家园、引领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中国不少民族地区曾被戴上“老少边穷”的帽子,这些地方的民众在看到本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时,可能产生文化自卑心理,甚至是怀疑和否定本民族文化。为此,实现文化自信离不开经济自强,即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生活方式与发展道路,而文化遗产旅游产业开发便是文化与经济交融的典型进路,然而随着这种模式不断普及,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学界也掀起对文化遗产经济化的批判。由此应注意,文化遗产并非为旅游活动而产生,其资源价值不仅取决于自身,还取决于人的需求及开发理念与方法,故对文化遗产旅游发展的研究不应局限于具体对策,而是关注统领着具体实践的发展理念,以更宏观的视野来看待文化遗产及其旅游开发,将其作为人类文明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遗产旅游发展具有确定的生命周期规律,其发展的根本依托是在旅游产品吸引力之上的利益生产能力,而生产的效率与公平是一对更深层次的矛盾,仅考虑某一方面不足以处理旅游发展的可持续问题,因此本研究强调要重视关乎遗产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文化创意等因素。总之,文化遗产旅游可持续发展根本上指向的是人的需求与价值。可以预见文化遗产和旅游产业相互依赖程度将日益加深,双方互动融合过程中产生的矛盾也是推动民族地区文化创新的重要动力,但也应认识到旅游只是遗产活态保护的途径之一,若视旅游产业为传承民族文化、助力区域振兴的唯一药方,既不符合文化自身的发展规律,也会降低地方的经济韧性。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来看,自然状态下的具体文化遗产形态本就有进化与消亡的趋向,那些不适应于社会生活场域的文化遗产只能变为博物馆标本,但“文化遗产”这一范畴却是永恒的——虽然我们无法准确预测未来社会的结构与形态,但可以确信的是:如今工业社会、数智社会衍生出的大量文化内容,也将被数百年乃至数千年后的人类视为古老的遗产。在这一语境下,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不仅包含旧有的文化内容,亦包含新创造的文化内容,这正是推动文化遗产旅游永续发展的不竭源泉。中国民族文化遗产旅游进人存量发展时代,需要更加注重对既有遗产资源的充分利用。依据本研究结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民族地区文化遗产旅游的可持续发展:(1)转变遗产保护思路,不拘于修旧如旧式保护理念与技术,而是强调历史价值与精神内核的承续。培育地方居民的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觉,在现代化语境中重构民族文化生态、承认现代人民的文化创造力,将当代人民群众创造的、具有长远传承价值的文化创意内容作为遗产传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2)通过生态化手法对民族地方进行改造,改善人居环境、盘活闲置资源,与现代文化创意、民众文化趣味、新兴科技相结合,建设趣味性、体验性娱乐项目,打造集创意、旅游、民宿等于一体的旅游新生态链,使旅游者由被动地参观游览变为主动参与,既可以提高旅游者的重游意愿,又可以通过不同品类的旅游项目产生生命周期产生叠加效应,从而构建可持续的旅游开发体系;(3)着眼于长远规划,将旅游产业视为传承文化、发展经济的特殊手段而非目的,谨防旅游产业的周期性动荡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冲击和挑战。在如今新兴科技与业态不断涌现的背景下,各方还需要思考如何延长旅游地生命周期以及旅游开发至一定阶段后转型发展的可能性,将民族地区的文化遗产其作为撬动各类资源聚合的支点或经济增长的补充,推动旅游产业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
文章刊于《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4期。篇幅限制,注释从略。若需引用,请查阅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