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即人|新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二十位民营企业家
新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二十位民营企业家——您同意这个名单么?
企业家是社会财富生产最核心的组织者,社会最稀缺的人力资源,堪称和平时期的英雄,当善待。
——题记
第一法商按:重获自由之后,牟其中先生曾多次与吕良彪律师讨论到他自己和新中国成立后的那些作为第一代创业者的企业家们。吕律师曾与其中多位有过合作,印象深刻。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金融蓟门论坛”专题讲座及第四届“新中国七十年企业和企业家”学术研讨会的专题演讲中,对这个话题进行了进一步深化。
引子:世纪之交卢作孚
十九世纪末期出生的卢作孚先生与毛润之先生同龄——他创办民生公司成为国内航运大王,1938年秋领导民生公司组织指挥宜昌大撤退,用40天时间抢运150万余人、物资100万余吨,挽救了抗战时期整个中国的民族工业,受到国民政府嘉奖。令人唏嘘的是他在1952年“五反”运动中受到下属诬陷,于重庆服安眠药自尽......
一、20世纪10年代生人
二十世纪初叶出生的荣毅仁先生——他将一切献给党成为红色企业家,创办中信对中国的改革开放作出巨大贡献,最终成为国家副主席。他的父亲荣德生先生曾经专门致函蒋中正:
二、20世纪20年代生人
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出生的褚时健先生曾经数度入狱,缔造了红塔山的神话也令人对国有企业管理者的价值有一个深入思考。七十多岁出狱后再创业又创造出“褚橙”的新辉煌,这种企业家精神让人敬佩。同时代的超人先生长期是华人首富并曾备受港人乃至全球华人推崇,吕律师团队曾有幸“用法律为李超人先生赢得清白”。只是在不断出现的“别让XXX跑了”之类的欢呼声中,先生貌似终于渐行渐远。——超人先生有过一本书叫《不疾而速》,大陆的冯仑则写过一本《野蛮生长》。南橘北枳,自有因果。
三、20世纪30年代生人
上世纪三十年代出生的步鑫生、马胜利们并非民营企业家,而是国营企业改革者的风云人物代表——他们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正当年富力强,但那个时代并没有能够给他们太多空间。
四、20世纪40年代生人
四十年代出生的柳传志、任正非、牟其中、宗庆后们堪称新中国企业家中先驱级别的人物。——近年来,1946年出生的曹德旺先生格外引人注目。
曾经的所谓“首富兼首骗”牟其中先生曾三度入狱总共度过了二十三年的时光,第一次让他进监狱和他至今仍然在思考的问题都是“CHINA向何处去?”
关于任正非先生的文字太多,对于这样一位值得尊重的企业家今天暂时不予置评。
创造奇迹的柳传志先生现在时常提到民营企业家的三大恐惧......而近来联想与他本人却也因为司马难们的定点狙击陷入舆论漩涡。
从2007至2009年,笔者曾参与“达能与娃哈哈之争”。其间经历了所谓宗庆后先生逃税三个亿等公共事件——其实在达能抛出所谓逃税事件之前,我们就已经排查出相关问题,在双方对税收问题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主动补交了相关款项。此后,考虑到地方政府时常动用税务手段抓企业家的严酷现实吕律师不断向有关部门呼吁,最终2009年2月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专门规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这就从法律上约束了地方政府不能一发现税务问题就出动G安抓人——刘晓庆因为税务问题在看守所里呆了四百多天,范冰冰及时补交税款免遭牢狱之灾,便是法律规则发生的这个变化。顺便提一句:曾经一度在相当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虚假注册、抽逃出资”成为抓捕民企老总的“口袋罪”,为此吕律师一直向有关机关反应、各种场合呼吁,在《公司法》关于公司资本制度发生重大变化后的背景下,最高检和公安部终于出台规范性文件,要求各地此种情况下原则上不得抓捕企业家。
五、20世纪50年代生人
五十年代出生的王健林(许家印)们都曾是中国的“首富”,他们主要都从房地产业起家,或爱摇滚或擅篮球,具有那个时代成长起来的人们的鲜明特征,前两年也都曾意气风发到比以复加继而“惊出满身的冷汗”,恒大更是轰然躺下——值得一提的是超级网红“王子”思聪近日终于彻底闭嘴甚至被法院强制执行,这似乎令很多人感觉很爽。——对此网上有句话蛮令人回味:地主家里不好过的时候,穷人的日子往往更难。
五十年代出生的王石、董明珠们,是职业经理人的杰出代表。他们都是杰出的企业管理者,万科、格力的成功都离不开他们的贡献。他们并非公司股东却以强势姿态对待公司股东,引发关注与争议也就不例外了——毕竟,现代公司治理必须防止两种不良倾向:一是“一股独大”、大股东欺负中小股东;二是“内部人控制”职业经理人过于强势压迫公司股东。
五十年代出生的顾雏军、任某某们堪称企业家中的“异类”:顾雏军当年着了郎咸平的道、贸然响应引发所谓“郎顾之争”,最终在各种力量和因素的综合博弈之下在监狱中度过了七年多的时光。最高院再审,依然认定他从科龙这样一家上市公司里未经正当程序即“使用”二点九亿款项构成挪用资金罪。——2019年4月,顾再审仍然被认定挪用科龙二点九亿构成挪用资金被处刑五年;2022年1月,广东高院决定对顾氏超期服刑给予国家赔偿43万元!——无论如何,这都值得有限度的欢呼。毕竟至少,这也可称得上“庶民的胜利”。至于任某某的“Y性优雅”......(此处省略二百字)
六、20世纪60年代生人
六十年代出生的马杰克、黄光裕是中国企业家历史上绕不过去的人物:黄光裕是新中国第一位真正意义上的“首富”,而且登顶数年,草根创业的传奇式人物。“国美内战”惊心动魄,相当意义上是以陈晓为代言人的国际投资机构对中国本土资本的“围猎”,是继“达娃之争”后中国资本迈向国际化过程中的一次“本土博弈”。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杜鹃二审的改判“缓刑”重获自由既使黄光裕一方有了核心的组织者,更传递出某种明确的政府意志——其实,在万科控制权之争当中,也有同样的因素。(参见《商战的秘诀》)杰克马前几年前终于“退而不休”,而去年的那通“放炮”则给阿里带来近乎灾难性后果。各界做了各种各样的解读。在商业和其他领域的成功及影响力,确实只能用“外星人”来形容这里不多讲。这里只讲2010年中国企业家领袖年会上,他因为支付宝的成功而获大奖。在论坛最后的演讲里,他明确提出:支付宝确实不错,但如果XX想要我马上可以给它!——当时全场一阵不信的讪笑。待全场平静下来后,他讲了最后一句:如果XX要,我能不给它么?!全场对此报以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
七、20世纪70年代生人
七十年代出生的马化腾、李彦宏(此处当时记忆有误,李应为1968年生人——笔者注)似乎透着某种“精致的成功”:我始终认为腾迅对国人生活和社会进步的意义是无以伦比的,从OICQ、QQ到微信,深刻改变着国人获取信息、相互交流、共同表达的基本生态,使中国社会公权与私权的博弈在移动互联的大背景之下发生着历史性的变化。百度曾经对于国人获取信息有过革命性的帮助,但在POWER和金钱的双重腐蚀之下,百度与腾讯似乎XX得太厉害了。
八、20世纪80年代生人
八十年代出生的程维,在我看来是中国当下最年轻的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家——第一代创业者,以新的商业模式凝聚社会资源,创造商业成功的同时深刻影响社会——他改变了国人的出行模式,PK了国内外的同行,很好地整合了资源实现了合作。
九、命运多舛的中国式企业家们期待“不折腾”
企业家是社会财富生产最为核心的组织者,社会最为稀缺的人力资源,堪称和平时期的英雄——这里提到的二十位,只是作者脑海中最先浮现出来的代表。近二十年来,吕律师有幸在担任法官、律师、仲裁员的职业过程中接触许多优秀企业家也曾与前述企业家中的一部分有过合作,还有幸担任过一些中国五百强企业董事、独董、顾问,曾在各种研讨、培训过程中与专家学者及企业家们充分交流,受益匪浅。近年来因为区块链、数字币、抖音等新经济领域、新商业模式而接触过一批80后、90后的年轻人,他们当中有的已经获得了商业上的巨大成功,但总体而言离成功企业家的标准似乎还有相当距离——成长不能超越过程,发展需要不断传承——我坚信他们当中未来也一定会产生影响历史进程的企业家。
十、如何从制度上保障民营经济、民企老总成为我们的“自己人”
笔者曾以“中国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的难点及对策”为主题在中国政法大学“蓟门法治金融论坛”作专题讲演。概括而言,中国历史上的商人、作坊主、企业家们自诞生之日起,就是“折腾”与“被折腾”的命运。似乎,关于中国人“仇富”便成了某种不言而喻的事实。那么中国人真的那么仇富么?中国式仇富相当程度上有钱权勾结、钱恶勾结等致富手段的问题,有部分富人为富不仁的问题,还有长期教育与理念而将社会化大生产参与者的资本家视作剥削者的问题,也包括因为自己无能致富而心态不平衡的问题。因为这些社会原因和人性本身的问题,导致了企业家在中国历史上的命运多舛。最高领导层曾多次召开民营经济座谈会,最高领袖更是高屋建瓴地指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家是我们的自己人!——那么,如何从制度上保障民企成为我们的“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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