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德国9月30日后不再延长签证,但可个案申请
言下之意,就是申根签证延期将回归法律常态。
在这之前,德国内政部已经先后三次提出了自动延长签证有效期的法令:
4月10日,持有合法申根签证进入德国的外国人的签证自动延长签证有效期至6月30日;
5月25日,再次自动延长签证有效期至7月30日;
6月6日,再次做出决定,将自动延长签证有效期至9月30日.
相关报道:
最新消息:德国宣布申根签证可自动延期到6月30日!无法律责任
现在,德国内政部为什么不再延续自动延期居留的规定?
德国联邦内政部给出的理由是,目前国际旅行情况总体得以显著改善,如旅行管制等问题已基本不存在。也就是说返回家园变得简单易行。
此外,根据目前获得信息,现在各国的疫情都得以控制,已不存在入境禁令的问题。
因此,没有理由进一步延续自动延期居留的规定。
如特殊情况,需延长签证,那么必须根据《居留法》的要求,逐案检查,符合要求或条件的才能允许签发居留证。
德国《居留法》中相关延长签证的条文规定
《居留法》全名《外国人在联邦德国居住,就业和融入法》,德语全称“Gesetz über den Aufenthalt, die Erwerbstätigkeit und die Integration von Ausländern im Bundesgebiet”, 简称Aufenthaltsgesetz,(或AufenthG)。
其中适用于合法申根签证申请延期签证的根据,引自德国《居留法》第六条——签证的第二款。
居留法 / AufenthG(1) Einem Ausländer können nach Maßgabe der Verordnung (EG) Nr. 810/2009 folgende Visa erteilt werden:
(1)可根据欧盟法令810/2009号向外国人签发以下签证:
1.ein Visum für die Durchreise durch das Hoheitsgebiet der Schengen-Staaten oder für geplante Aufenthalte in diesem Gebiet von bis zu 90 Tagen je Zeitraum von 180 Tagen (Schengen-Visum),
1.通过申根国家主权领土范围内的过境签证,或每180天期限内, 计划在该地区最多停留90天的签证(申根签证),
2.ein Flughafentransitvisum für die Durchreise durch die internationalen Transitzonen der Flughäfen.
2.通过机场国际过境区过境的换机场转口签证。
(2) Schengen-Visa können nach Maßgabe der Verordnung (EG) Nr. 810/2009 bis zu einer Gesamtaufenthaltsdauer von 90 Tagen je Zeitraum von 180 Tagen verlängert werden. Für weitere 90 Tage innerhalb des betreffenden Zeitraums von 180 Tagen kann ein Schengen-Visum aus den in Artikel 33 der Verordnung (EG) Nr. 810/2009/EG genannten Gründen, zur Wahrung politischer Interessen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oder aus völkerrechtlichen Gründen als nationales Visum verlängert werden.
(2)可按照欧盟法令810/2009号延长申根签证的有效期,在180天之内可延长至90天。可根据欧盟法令810/2009/EC号第33条所述原因,即为了维护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政治利益或出于国际法原因, 将180天内剩余的90天延长为德国签证。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延续签证的方式,就是获得关于持德国签证白条(Fiktionsbescheinigung)。
不过,这类签证通常情况下不会给持探亲签证来德国的外国人,而是给这里有长期居留者过渡时期用的,等待材料中,不影响后来的居留时间的连续计算。
而持探亲签证的人在签证过期后只能申请离境证明(Grenzübertrittsbescheinigung)。
如果不能确定离境的时间可以申请容忍居留(Duldung)。但这种身份通常给被拒绝的难民,建议慎重对待。
欧盟相关延长签证的条文规定
根据欧盟的规定,在9月30日之后如果因为不可抗拒原因,需要继续延长签证,就要依据这里的条款。
9月30日离境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从内政部的网站信息来看,之前持有合法申根签证进入德国的外国人在离境德国时并不需要提供证明。
来自法兰克福机场,以及德国《华商报》和“华德公会”建立的微信群“让海外同胞回家”的消息表明,有部分外国人在离境时,因不能提供离境证明(Grenzübertrittsbescheinigung)而被德国海关扣留,并被带到办公室问话。
被边防警察带走,再加之语言不通外或不允许打电话求助之类的情况。虽最终得以上飞机回家,但这其中的心里路路程实在过于艰辛。
相关报道:
对此,小编建议,目前仍滞留在德国的国人最好能联系当地市政府的外国人管理局,要求在离境前能获取一份离境证明(Grenzübertrittsbescheinigung)。
于此同时,建议大家务必看清楚各项条例与规定,以免影响下一次的入境。
通常情况下,离境证明分为三页,包括以下条例:
1. 如果从德国直接出境去申根国家之外的国家(比如中国),这份信就直接在出境时交给德国海关;
2. 如果是从德国到其他申根国家出境,则要回到国内后,亲自将离境证明送到德国驻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不接受邮寄方式。与此同时,离境证明不是合法居留,也就是该证明不授予持信人可以合理入境及停留其他申根国家的权利。
特别提示:离境证明交给其他申根国家的边检机构并不能证明你离境德国,因为这也包含在其他申根国家转机的情况。
德国高管抵华,病毒测试呈阳性,在德游子回家无路更焦虑
资讯来源:
https://www.bmi.bund.de/SharedDocs/faqs/DE/themen/bevoelkerungsschutz/coronavirus/migration/migration-liste.html#f14268314
听说转发文章
会给你带来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