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六合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发布!
为满足刚需及改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市统一部署安排,现制定优化购房补助和促进“卖旧换新”政策实施方案:
一、优化购房补助
(一)现行政策
1. 发放购房补助。自2022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9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面积小于144㎡并网签备案的购房者,符合条件的按购房金额的1%给予购房补助。
2. 发放人才购房专项补助。自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11月9日期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卫健、教育系统员工、行业人才类购房人,经申请可按300元/㎡标准(以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发放专项补助。
(二)优化政策
1. 上述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2. 自2023年8月1日(含)起,购房人依照上述政策申请1%购房补助时,不再受144㎡以下面积限制,其他申请条件及适用范围不变。
二、“卖旧换新”补助
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90㎡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购房金额0.5%的补助优惠。
三、 政策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六合区内(不含葛塘、长芦、大厂街道),以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为条件,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商品房认购时间为依据。
四、申领流程
(一)申请
1. 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2. 前往六合区市民中心一楼房产综合窗口申请
3. 提交相关材料
1商品房购房补助
人才购房专项补助
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学历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单位在职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在六合区内缴纳社保)、证载范围内所有登记权利人居民身份证、商品房认购协议。
“卖旧换新”购房补助
居民身份证、存量房买卖合同、完税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不动产权登记权利人本市银行借记卡。
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核验
(二)受理
1. 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对申请人提交资料进行初审
2. 资料齐全的,进入审批程序
3. 对资料不全或不清晰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备
(三)发放
区相关部门核实不动产权证等相关资料,并按审定的《购房补助发放清册》适时将购房补助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上
五、注意事项
来源:六合区房产局、现代快报
编辑:周玉娟 校对:吴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