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各级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放弃休息,在寒风中坚守岗位。对于任何干扰防疫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现将3起案件通报如下:案件一:10月8日,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居民韩某、齐某、明某三人明知全旗临时静默管理,不听从文化宫东侧胡同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劝阻,强行闯卡,对防控工作造成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韩某、齐某、明某三人被科右中旗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案件二:10月8日,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居民谢某某不听镇区霍林河大桥处执勤民警劝阻,强行驾驶摩托车闯卡,对防控工作造成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谢某某被科右中旗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案件三:10月10日,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居民李某某因与核酸采样点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后,在朋友圈公然辱骂该采样点工作人员,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李某某被科右中旗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警方提示:公安机关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一律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鼓励广大居民向公安机关提供各类涉疫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旗公安局提供)声明: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转载需标明来源科右中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