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警务联勤机制让野生动物救助更高效
“老张,最近咱们见面有点频繁啊,上周刚从你这里接走红隼,这周又来接红脚隼,现在咱们这生态警务联勤还真是不错!每个民警都是‘生态警长’,全域共建共治,让这些珍稀的鸟类们也多了众多的‘守护神’!”
科右中旗公安局科尔沁保护区公安分局辅警胡日查和高力板派出所民警老张简单的交接之后,把刚刚救助的国家二级保护鸟类红脚隼快速送往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并协助野生动物医院的医生为红脚隼及时消毒、擦拭伤口并进行包扎,期待它早日康复,痊愈后能再送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科尔沁保护区公安分局联合高力板派出所救助二级保护区鸟类红脚隼。
红脚隼是国家二级保护鸟类,《诗经》中有“维鹊有巢,维鸠居之”的诗句,这种“鹊巢鸠占”现象中所指的“鸠”就是红脚隼。红脚隼是迁徙旅程最远的猛禽,单程为13000-16000公里,同时喜食昆虫,在消灭害虫方面功绩卓著。
2023年,科右中旗公安局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分局成为兴安盟2023年第一批“生态警务”工作试点单位,民警有了个新头衔——“生态警长”,辅警有了个新头衔——“生态警员”。相应地,他们的责任和职责也有所拓展,不仅要做好林区治安管理、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等警察的分内事,更要守护好辖区里的“湿水林田湖草沙”,更要守护好这些大自然的“精灵们”。
7月以来,科右中旗公安局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分局多次联合相关苏木镇派出所救助野生动物,7月1日,联合新佳木派出所救助一只国家“三有”保护鸟类—苍鹭;7月7日,联合高力板派出所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鸟类—红隼;7月8日,联合霍林郭勒派出所救助一只国家“三有”保护鸟类—雨燕;7月12日,联合高力板派出所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鸟类—红脚隼。
将受伤的雨燕送到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今年以来,分局不断探索符合辖区实际的“生态警务”新模式,构建起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森林草原等资源保护机制,进一步拓宽外部联动体系,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协同共振”,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好兴安盟两个金字招牌,为兴安盟生态立盟保驾护航方面力争做到同频共振。
警民携手、部门联动共同救助野生动物,是近年频繁出现的“兴安盟特色新闻”,也是生态警务取得成效的有力佐证。据统计,仅2023年上半年,分局共联合各部门、各辖区热心群众救助野生鸟类11类14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大鸨1只,国家二级保护鸟类红隼、红脚隼等8只,“三有”保护鸟类苍鹭等5只。(科右中旗公安局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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