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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人选资格联审怎么审?
村级组织“两委”干部资格联审是严把村(社区)干部“入口关”、从源头上净化干部队伍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央有关文件都作了明确要求。资格联审即在换届和日常调整中,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会同纪检监察、政法、公安、检察、审批机关和统战、司法行政、农业农村、信访等部门对村级组织“两委”干部人选进行联审,及时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并取消其资格。对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坚决杜绝进入村组班子。
对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中的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民小组长人选和选举中另选他人出现的候选人人选进行联审把关。
联审成员单位根据联审内容确定,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牵头,会同纪检监察、政法、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民政、民族宗教、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信访等部门组成人选资格联审小组,负责人选资格联审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为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
1.政治上的两面人;
2.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提名的;
3.被依法留置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选前被羁押正在受到侦查、起诉、审判的;
4.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宗教等问题;
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6.在任期5年内,年度考核有2次被评为不称职,或民主评议有2次被评为不合格的;
7.在选前审计中,发现存在贪占挪用、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等不良行为,构成违纪违法的;
8.不担当、不作为,导致发展乡村集体经济等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或违规乱占耕地、违章建房等现象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
来源:海南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指导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