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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武汉东湖:《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创新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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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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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推进社区党建融合开放

二、提升机关服务社区效能

三、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四、培育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

五、督促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职

六、打造社区公共空间

七、建设推广智慧社区

八、强化社区支撑保障

九、夯实社区法治根基

十、加强社区治理评估监测


      为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快转变社区治理方式,激发基层治理主体创新活力,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光谷城市服务品质,全面依法治区,打造“美丽光谷”升级版,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社区党建融合开放。深化街道、园区融合发展,’社区、企业开放合作,全面做实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支持街道、社区与园区、企业、辖区单位、行业系统等开展党建共建,吸纳共建单位优秀党员兼任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委员,多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全面设立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和楼栋党小组,通过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推动辖区内业委会、物业企业、社会组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成立党组织,由社区党委统一领导管理。每个社区每年最高给予 10 万元党建工作经费。园区企业、辖区单位支持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建设的费用,可列入本单位党群工作经费,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可依法申报扣除。


二、提升机关服务社区效能。选派对口联系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干部到社区、小区担任“第一书记”,鼓励居住地报到的党员担任楼栋长。对口联系单位和下沉党员社区治理的成效,列入单位和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内容,纳入绩效考核内容。选派优秀青年干部到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或专职副书记,挂职期不少于 1 年。“第一书记”和挂职干部工作业绩突出的,优先纳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墩苗计划”)考察对象。


三、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每年选派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到先进地区跟班学习、挂职锻炼、参访培训。公开选拔、择优配备新建社区的党组织书记。系统推进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 2025 年前实现持证上岗全覆盖。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按照助理社会工作师 1000 元、中级社会工作师 2000 元、高级社会工作师 5000 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且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专业社工机构工作满 2 年的从业人员,参照社区工作者标准给予奖励。


四、培育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大力培育青年志愿组织,全面推广志愿服务积分管理。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直接向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政务和大数据局申请登记。对区内注册成立并实际运营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孵化器、加速器,按照每年运营费用的50%,给予最高 50 万元补贴。对获评4A级以上的区内社区社会组织,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成立光谷社区公益基金会,首期规模1000万元。对区内注册成立并开展服务的公益基金会,按照原始基金的2% ,给予最高 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区内首次获得认证的社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举办公益创投大赛,对获奖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服务项目、产品落地社区。区、街两级新增公共服务支出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的部分,以及社区惠民项目资金,向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购买的比例不低于40%。


五、督促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职。制定业委会委员候选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候选人中党员比例一般不低于60%。对新成立的业委会党组织,给予5000元启动工作经费,支持业委会配备专职执行秘书。开展“红色业委会,,和“红色物业”星级评定,对获评“五星级红色业委会”和三星级及以上的“红色物业”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每年评定业委会履职情况和物业企业服务情况,公开发布“红黑榜”,对列入“黑榜”的业委会,依法进行改选调整;连续两年列入“黑榜”的物业企业,五年内不能承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益性物业项目。


六、打造社区公共空间。建设现代化“家门口”综合服务体,把政务、生活、文化、卫生、便民、应急等服务功能延伸到社区。优化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配套,连通居民“生活圈”和“工作圈” , 推进职住平衡,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社区。集中配备新建住宅区的社区工作及服务用房,选址原则上独立于住宅楼,同步纳入项目规划、建设和交付使用;同一宗地分期建设项目,社区办公及服务用房在首期建设和验收。已建成社区工作及服务用房面积不足 1000 平方米的,于 2025 年底前通过置换、购买、新建等方式配齐。对示范型社区公共空间,适当提高建设标准,最高增加不超过 1000 元/平方米。支持社区公共空间社会化运营,允许运营方提供低价有偿服务,所得收益 20 %纳入社区公共空间运营经费。


七、建设推广智慧社区。运用科技工具、数字技术为社区减负增能。建设光谷社区服务智慧系统,深度对接“光谷城市大脑” , 打通政务、房管、综治、公安等部门数据,实现在社区“远程办”、“线上办”。鼓励社区有序开放应用场景,支持企业联合社区,利用 SG 、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开展互联网+社区养老、医疗健康等应用示范,对项目成效突出的,按照“互联网+ ' , 高质量发展政策标准,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


八、强化社区支撑保障。设立“社区治理专项资金”,整合区级投向社区的项目经费,按照“基础+补充+激励’,模式支持社区,重点支持基础薄弱、群众急难愁盼的项目。增加社区民生投入,每个社区每年给予 30 万元民生“微实事’,资金。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鼓励所属村集体企业与社区联合结对,反哺社区。开展示范社区创建,对获得区级及以上示范社区的,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打造“光谷全优社区”。


九、夯实社区法治根基。每个社区建设一支综合性法律服务队,完善公共法律线上服务,丰富法治宣传载体。培育专业化纠纷调解组织,搭建“区一街道一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全区人民满意的调解员、社区律师和优秀调解案例等评选,对入选的给予最高 1 万元奖励。


十、加强社区治理评估监测。成立区、街两级基层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区党工委组织部、街党工委党建办,统筹推进社区治理。设立光谷社区治理研究院,与高校、专业研究机构等合作,开展政策咨询与研究,不断推进光谷社区治理国际化。建立社区治理评估监测体系,每年发布“光谷社区治理指数”,保障社区治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长效性。


本实施意见由中共武汉市委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2021年3月20日起实施,试行期5年。各街道、园区,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制定相应的细则或办法。实施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之前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相关政策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依本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中共武汉市委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20日




声明:本政策文本仅供学习与交流之用,请以官方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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