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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预告|《刑辩之道》(暂定书名)陈兴良教授作序

陈兴良教授 内蒙古蒙益律师事务所 2023-10-09

陈兴良教授欣然应允为本书作序,本人不胜感激。洋洋洒洒四千余字,尽是陈老师对本书内容认真、严谨、专业地评析。陈老师为本书所作之序,是对本书最客观的评价,现将序文全文发布如下:

陈兴良: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




田永伟律师的《刑法案例精释》一书即将付印出版,应邀为本书作序,我感到十分荣幸。现在律师出版以本人所代理的案件为内容的书籍已然成为一种时兴之举,这些作品既是律师业务经验的总结,同时又对读者具有一定的专业启发,因而颇有市场。田永伟的本书与同类型的作品相比独具特色,因而使其成为一部既具有专业性,同时又具有参考性的律师业务书籍,值得推荐。

律师根据其所从事的业务性质,可以分为诉讼律师与非讼律师。诉讼律师主要的业务是从事诉讼活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打官司,因而其活动的主要场所是法庭。而非讼律师的业务则是公司上市、兼并、破产、重组等活动,基本上不涉及诉讼。由此可见,律师的诉讼业务与非讼业务之间还是存在较大差异的,这也就决定了两者之间工作性质的不同。应该说,诉讼业务更符合社会公众对律师形象的想象,也是律师的主要业务。其中,刑辩业务又是诉讼业务中最具挑战性的业务活动之一。刑辩律师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委托,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以刑事辩护为主的法律服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刑辩活动也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刑辩律师在从事业务活动过程中会积累大量的案件,律师全程参与这些案件的诉讼过程,或者说,这些案件中包含了刑辩律师的心血,因而成为一笔宝贵的财富。尤其是一些辩护结果较为成功的案件,其中的事实梳理、证据确认和法律适用,都对此后处理同类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将这些案件编辑成书予以出版,不仅是办案律师个人的成果展示,而且亦对其他律师具有启迪效果。在这种情况下,田永伟的《刑法案例精释》一书的出版,对于提升律师刑辩业务具有一定的意义。

在《刑法案例精释》一书中,田永伟律师精选了31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刑法的各个方面,既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案例,又有渎职犯罪的案例,其涉及面之广,几乎涵盖了刑法分则各类犯罪,因而展示了田永伟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广泛性。这些案例都属于刑法中的疑难案件,也就是所谓难办案件。应该说,刑辩律师对所办案件并不是具有绝对的选择权的,因而所办理的案件既包括简单案件,也包括复杂案件。简单案件属于易办案件,而复杂案件则属于难办案件。相对来说,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办理的难办案件数量较多,因为正是这种复杂案件的办理能力,才是考验一个律师业务水平的主要指标。对于办案律师来说,既涉及事实与证据的复杂疑难,同时又涉及法律适用的复杂疑难。在本书中,也同时涉及这两个方面,当然主要还是在于法律适用的疑难复杂。在本书中,对于案件的精释最有价值的还是辩护思路的梳理。解某某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案中,涉及非法存储爆炸物罪的司法认定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125条的规定,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中的非法储存,是指明知是爆炸物而予以非法存放的行为。因而存储就是一种存放行为。但是,在生产、生活中都具有存放爆炸物的必要性,因而并非只要存放爆炸物都一概以本罪论处,关键在于如何认定这种存放爆炸物行为的非法性?对此,田永伟律师将本案中所涉及的存放爆炸物的非法与违规加以区别,认为这是本案辩护的焦点问题。田永伟律师认为,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的行为人则是为了逃避公安机关对爆炸物的监督管理,采用私藏、非法持有等手段隐匿爆炸物。而在本案中,煤矿在地下临时存放点发放炸材和储存未使用完的剩余炸材,无论是在客观上还是主观上都是为了生产需要。因为地面材料库离井口近2公里,如要求矿工每天将未用完的炸药运回地面,中间安全较难保障,才决定修建地下临时发放点。由此可见,本案被告人不是为了储存而储存,是为了生产而在生产现场的临时存放。我认为,以上无罪的理由是十分充足的,并且也有司法解释作为佐证。从本案辩护思路的归纳可以看出,一个案件能否辩护成功,最为重要的是找到合理的辩点,发现案件的突破点,这是考验律师水平的根本之所在。

《刑法案例精释》一书具有特色之处是类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这在以往的同类书籍中是没有的,也反映了田永伟律师与时俱进的写作精神。类案是指相同类型的案件,类案检索是指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对相同类型的案件进行检索,最大限度保证同案同判,以此维护司法公正。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案例指导工作规定》,标志着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正式建立。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又颁布了《类案检索意见》,将案例指导制度提升到统一法律适用的高度,为实现类案同判,推进案例适用。正如我国学者指出:“检索类案的目的在于统一法律适用,实现类似案件类似处理。通常,只有在疑难案件中,法律裁判尺度不统一的情况下,法官才有检索类案的必要。案件从理论上被分为简单案件和疑难案件,实践中法官对于二者的界限会有具体的把握,只要对法律适用或裁判结果持有疑义,事实上都有必要去检索类案,研究类案中既已确立的裁判规则,来指导眼下待决案件的裁判。”随着类案检索制度的推行,刑辩律师在从事辩护业务的过程中也应当娴熟地掌握类案检索的方法,从而为刑辩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本书的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是一起酒驾案件,此类案件在整个刑事案件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大部分酒驾案件都是简单案件,不仅法律适用简单,而且事实与证据也极为简单,因而争议不大。但在酒驾案件中还是存在某些疑难案件,例如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涉及的证据提取过程中的违法问题。正如分析意见指出,在危险驾驶类案件中,确定行为人是否系醉酒驾车时,血液中酒精含量的检测必不可少,而该检测作为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手段,它不仅要求检测人员应根据行业规范检测、储存检材,同时也要求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法律关于抽取程序、送检时间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若因上述行为违法导致提取到的检材被污染,则据此得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在此基础上,田永伟律师在本书中梳理了类案检索资料。例如经检索案号(2017)浙0881刑初283号祝某某危险驾驶案(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的【裁判要旨】指出:“血液中酒精含量的鉴定意见是认定醉驾类案件的关键证据,在鉴定程序严重违法、侦查机关无法作出补正或合理解释的情况下,鉴定意见应予排除;由于排除后的在案证据无法证实行为人具有呼气酒精含量可作为定案依据的情况,故亦不能以呼气酒精含量作为定案依据。”可以说,通过检索获取的祝某某危险驾驶这一类案的裁判理由对于处理类似案件,也就是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具有重要参考意义。因此,本书中的类案资料的检索与收集,为本书案例的辨析与论述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使得本书的案例精释的深度与高度大为提升,因而是本书十分耀眼的一个闪光点。

《刑法案例精释》一书的点睛之笔在于专家点评,这是同类作品中所没有的,也是本书的精彩之所在。虽然田永伟律师长期从事刑辩业务,在刑辩领域耕耘多年,颇有心得,并且对各类刑案的疑难问题具有自己的独到见解。但田永伟律师为了进一步提升本书的学术质量,多方邀请我国刑法学界的著名专家学者对本书的案例精释进行点评。这些专家学者包括: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张明楷教授、周光权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的王新教授、车浩教授、江溯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的钱叶六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门金玲副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朱桐辉副教授。例如王新教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素有研究,在对本书中的刘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了十分到位的评论,指出:“本案辩护意见正是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保护的法益出发,辨析犯罪的本质,避免将此类犯罪扩大化。辩护意见首先从案件证据上入手,得出证据达不到刑事定罪标准的结论;其次,从罪刑法定的角度出发,厘清了许可和批准的区别,以免将打击范围进行拓展;再次,阐述了存款人的定义以及刘某某并非违法所得的最终受益者;最后,重点论述刘某某在本案中没有危害行为,也无危害的主观意志,其行为不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该当性。综上,辩护意见立足于罪名本质,将犯罪构成进行拆分辨析,后又进行重点论述,将法理、法律、司法解释结合运用,从而使得辩护意见完整且充实,具有较强的说服力。”通过专家学者的点评,我们从对具体案件具体问题的理解升华到对抽象问题的理论分析高度,其意义超出了个案的解读,胜于一堂内容丰富的理论课程。

除了专家学者的点评,田永伟律师还邀请知名律师对本书的案例精释加以点评。这些知名律师包括:北京市紫华律师事务所的钱列阳律师,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的张青松律师、毛立新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的王亚林律师。这些律师办理了各种疑难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刑辩经验,在刑辩界颇具影响。由这些知名律师对本书中的相关案例进行点评,这可以说是同行之间对刑辩业务的一种磋商和交流,因而具有可信性。例如本书中的王某某涉嫌诈骗案,骗取的是新农合补偿金和新农合商业补偿金(大病补偿金)。这是一种新类型的诈骗案,对此类案件如何认定,是一个较为疑难问题。对于本案的精释,钱列阳律师首先对律师的辩护思路做了评价,认为本案中辩护人从构成罪名内在原因入手,深入分析新农合中是否包含商业保险赔偿金(大病保险赔偿金),并从相关机构信息对接的角度充分论证行为人无罪的原因;其次又在程序上从自首角度分析强制措施的符合性与行为人自首的自愿性;通过以案释法充分论证其辩护观点的合理性,同时在法律的边界范围内,辩护人以新农合商业保险补偿金打入王某某账户是否具有合法性、王某某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是否具有政策上的问题以及对于证据收集过程而言是否具有客观性等层面,论证王某某是否具有诈骗行为,整个辩护过程体系完备,结构完整,辩护思路逻辑严密,论述深刻。与此同时,钱列阳律师还对刑辩律师的职责做了以下颇具气概的论述:“纵观案件,我们作为律师是一个持法律之枪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战士,任何时候都要把武器用到极致,一方面要维护司法公正,另一方面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无止境的、高不见顶的山峰,大家需要共同去攀登。”这既是对田永伟律师的鼓励,也是对所有刑辩律师的共勉。

著书立说是每个人的梦想,对于各行各业的精英翘楚来说,这不仅是经验总结,也是自我价值的实现。田永伟律师以孜孜以求的精神致力于刑辩业务数十年,取得了足以骄傲的成就。本书只不过是对田永伟律师已经度过的刑辩生涯的一种回顾,也是一种纪念,更是一种分享。我想,读者,无论是否从事刑辩业务,都会喜欢这本书,它会带给我们启发和回味。

是为序。

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兴良

谨识于北京海淀锦秋知春寓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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