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现代白话文的开山鼻祖,留学归国伊始,便以不到三十岁的年纪荣膺北大教授。他的一生有数不尽的辉煌,以至于连那个时代都深深地被打上了他的烙印。张爱玲那句“出名要趁早”,最适合用在他的身上。他就是胡适,是穿长衫最帅的男人,也是穿西装最儒雅的男人,26岁便因一篇文章由籍籍无名而蜚声全国,名声直逼当时的士林领袖康有为、梁启超,被誉为新一代读书青年之精神楷模。他28岁当面挑衅国学大师章太炎,意气风发地诵出一段英文:“You shall see the difference now that we are back again”,意为:既然我们已回来,你们请看分晓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