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我股权?咱们好好算算账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都有了股份的意识
企业或改制、或创立之初便前瞻性的,开展了员工持股计划。
在这个计划中,很多企业为了更好的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了一种长期激励机制,叫做股权激励,也称为期权激励。
目前,这是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
股权激励主要是通过附条件给予员工部分股东权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识,从而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
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从而帮助企业实现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
本文讨论的重点在于:通过增发新股或发放新股认购期权做股权激励的行为,谁来买单?
一直有这样一种观点:股权激励不是“公司”这个法人主体出的钱,所以这个行为不能算作公司的“费用”(“成本”)。
这个观点有没有问题呢?
没有问题,观点本身没有问题。
股权激励的本质,是所有股东从自己的股权里分出一部分(这是事实),大部分人被增发新股数量迷惑,忘记了这一点。
举个例子:一个公司总股本100股,从中让渡给你50股,和增发100新股给你是一码事。
既然是从股东口袋里出去的,不经公司的利润表作为费用(成本)扣除,说得过去。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是为了方便描述企业经营情况,「人为」根据会计规则制定出来的。
如何制定,本来就有很大的活口,没有对错之分。
但你要想利用股权激励这种方式操纵利润表,那就不道德了。
咱们先来看看如果一家公司的股权激励,不作为费用从公司的利润表里扣除,怎么就操纵利润了?
说是有家叫做“Function”的巧克力工厂,是由莱布尼茨家族全资拥有的。
这家工厂生产的巧克力,由于用料十足、童叟无欺,即便在经济萧条的时候也从不偷工减料,获得了市场的一致好评。
其生产的产品常年供不应求,但由于是全手工制作,产量受工厂制作工人人数的影响很大。
但请工人需要人工啊!老莱布尼茨先生想到了一个办法。原来家族拥有这家巧克力工厂百分之百的股份不是?
现在咱们增发!多增发个20%的股份,其中5%给老工人,跟他们说:
你们现在也是这家工厂的主人了,大伙儿好好干,赚了钱大家一起分。
条件呢就是从之前的一周工作40小时,调整为一周工作60个小时。
还有15%的新增股份怎么安排呢?
首先,招聘3倍于原来人数的新工人进来。不发工资,但包吃住。理由呢,也说的过去
------免费培训新人制作巧克力的技能嘛,工作时常也是一周60个小时。
但是,为了长期留住这些新人,谈了这样一个条件:凡是未来三年,每年都能达到生产目标A的工人,给股份;
凡是未来三年,每年都能达到生产目标B的工人,可以以一个较低的价格(这里可以想象就是一个象征性的价格)
买下若能达到A本该送的那部分股份;
注意了:这个过程里,“Function”可确实没有支出一分钱哦!于是,这家巧克力工厂没有发一分钱,却请来了更多的工人。
如果这个行为,不强制当做费用扣除,“Function”未来利润表中的利润将大大提高。
如果它是一家上市公司,这个提高的利润,通过市场几十倍的市盈率放大后,反应在股价涨幅上,将对股东产生大量的回馈。
但是,换来的代价是什么呢?按照这种方式,巧克力工厂的利润如果想一直保持增长,莱布尼茨家族所持的股份比例将会不断的被稀释。
原来拥有股份的老工人手里的股份比例也将不断被稀释。
如果你的股份每年被稀释10%,换取了每年营业利润20%的增长。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这笔交易就是合算的。
如果你的股份每年被稀释10%,换取了每年营业10%利润的增长。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利润表虽然显示了营业利润同比10%的增长,但实际上,对于老股东来说,分到你手里的利润已经出现了同比下降的结果。
举个例子:原来你拥有100%股份,当公司全年营业利润100万的时候,这些钱全部是属于你的。
但你的股份被稀释至90%的时候,假设公司全年营业利润110万的时候,只有110*0.9=99万元属于你。少于股份被稀释之前的结果。
尽管利润表上的数字是靓丽的,是增长的。
本质上,股权激励并不是个坏东西,它起初是美国人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搞出来的。
本来嘛:要是直接给优秀的公司人才以高额现金报酬,他们还得交巨额的个人所得税。
然后呢?把税一交,余款到手,不想现金贬值,再去买回股票......
那还不如直接给他们股票,省了纳税环节。
但任何人都不能依此方法去钻空子,想办法美化公司的业绩,是吧?这是一个道德问题。
所以股权激励强制当做费用扣除,然后在净资产里加回,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这不分对错(前面说过,财务报表的制定很多时候没有对错,只在人为),它只是一种面对现实的、务实的妥协途径。
于是从2005年1月1日起,国际会计准则做了一个修改,要求公司将股权激励相关费用
在员工服务期间,根据激励对象的岗位不同,作为公司费用分别记录在利润表的营业成本、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里。
PS:下面这一部分是写给对会计报表制作过程有兴趣,或者像我这样对事情习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轻度强迫症人群看的。如果觉得无聊,可以跳过去,不影响本文整体的阅读。
股权激励的薪酬支出,是怎么算出来的呢?它不是一次性扣除的。一般是在服务期内按照时间加权分摊。
比如:上市公司给观霖一笔股票期权,总数30万股,约定每在职满一年可以按某一价格获得10万股。
公司根据“综合因素”计算下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10元/股。
“综合因素”包含了公司当前股价、历史股价波动率、时间等因素。
事实上,很多地方比如我国的会计准则,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个公允价值的计算方式。
所以,对于我们投资者来说,不需要研究它怎么算,各家上市公司会披露自己的假设和计算结果,直接用它的计算结果即可。
那么公司累计为你产生的股权激励薪酬支出是多少呢:一共30万股*10元/股=300万元。分摊的形式如下表所示:
注:获得第二年的10万股需要工作满两年,所以平均分摊在两年里。
获得第三年的10万股需按同理平均分摊在三年里。
每一年末对应的合计数,在利润表中,会根据激励对象的岗位不同,分别记录在营业成本、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这些科目里。
前面说过了,公司其实没出过这笔钱。多出来了一笔公司的费用,怎么办呢?
没错,把账做平嘛
每记录一笔上述的费用同时,在资产负债表的权益部分,即净资产的资本公积科目里,加回这些费用。
一来一去,公司价值其实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但又保证财务报表记录了股权激励所引起的费用(睿智啊
这样就很好的遏制了很多公司利用股权激励去美化报表利润,误导市场的可能。
弄清楚股权激励的这些原理之后,咱们再讨论非国际准则下股权激励是否应剔除,再考虑公司估值的问题时,就简单了。
通常是按照行业惯例结合自家企业经营特点,去掉一些管理层认为的非现金收入和非现金支出,以帮助股东及其他报表使用者更好的理解企业。
因为是按照“自家企业经营特点”,所以不同企业披露的“非通用”或“非国际”可能会有差异。
但通常同行业的企业,会遵循行业惯例,采用的大体差不多的规则。
咱们以腾讯的“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为例(港股报表的“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就是A股报表的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或“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一般简称为“归母净利”。
我们平时谈论的上市公司净利润,就是指的这个“归母净利”,它=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后的“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数据,是按照如下过程调整出来的:
国际准则下的报表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股权激励当期支出①-
投资净收益②+
因收购活动及联合营公司的收购活动,导致的无形资产摊销和商誉减值③-
上述①②③合计结果对所得税的影响④=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
为什么这样调整呢?这里不再啰嗦解释了,朋友们只需知道它是这样调整的即可。
这个数据只是腾讯根据自己经营特点和行业惯例,单独披露的辅助数据
意图帮助投资者及其他报表使用人更好的理解公司业务。
(以上内容摘自微信公众号:唐书房中关于非国际准则的相关内容)
所以,我们应不应该在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归母净利润”后再剔除股权激励这一部分的因素,然后再给企业估值呢?
答案是:你想剔除,可以(我非常严肃的回答你这句话)。但我不会剔除。
它取决于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基本上,如果你在非国际准则披露的“归母净利”下,再去扣除股权激励的金额,大致相当于默认为非国际中出现的利润不算,但费用要算...
赚钱的那部分不算,出钱的那部分要算...
那你还不如直接去看国际准则下披露的数据,对不?那个股权激励部分已经扣过了。
但如果你想以这种悲观的方式看待问题,也不能说你错,更没有谁有权拦着你,所以我说:你想剔除,可以。
但为什么我不会剔除呢?
前面说了,股权激励的本质是一群股东从自己的持股里分了一部分给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来激励去,它不涉及公司价值的变化。
而且根据上面的演示,大家也看到了:股权激励并没有真实支出现金
所以,当我们估值的时候,我们是在给“公司”估值,“公司”实际的经营利润
应该是利润表里记录的利润+净资产(资本公积)科目里记录股权激励费用的那一部分。
我直接采用非国际准则披露的“归母净利”给公司估值
当然,股权激励对股东的每股价值还是有影响的。
当你使用非国际准则利润去估算公司价值后,所除的总股本里包含了股权激励的新发股份,每股价值就会降低。
举个例子:假设我们依据非国际准则利润100亿,估算公司合理估值是2500亿。
此时总股本是不含股权激励的90亿股,每股价值为27.78元。
总股本是含股权激励后的100亿股,每股价值为25元。你看,股权激励费用花的股东每股价值下降了。
好了,股权激励的账咱们今天就算到这里啦。至此,很开心自己对相关内容的理解能够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
理解概念是一回事,懂得背后的原理又是另外一回事,能够将这些所思所想记录下来又是另一桩很有意义的事情
如果你能看到这里,我真诚的向你表示感谢,希望今后能给朋友们展示更多的输出
如果可以,请您点个在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