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你们的狗胆?把实习学生当“包身工”和“猪仔”?
6月25日上午10:28,17岁的湖北十堰汉江科技学校的中专生余骏,从深圳市华高王氏科技有限公司宿舍楼6层阳台跳下。当天中午被医院宣布死亡。
这个刚过了17岁生日的少年,进这家工厂实习刚刚两周,就这样决绝地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在两周前,来自十堰的这批中专生被大巴车拉着走了1500公里用时一夜又半天,到达疫情高峰期的广东深圳。被学校安排进这家华高王氏科技有限公司。
这些学生属于湖北十堰的汉江科技学校。
校方在6月前突然取消期末考试,以“教学大纲”的名义,要求所有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实习,除非身体有缺陷,不去的将拿不到毕业证。
也就是说,这是一次强制性实习,甚至不好好实习就会被开除学籍。
但是,学校安排的实习,其实就是“打工”。
他们被当作普通工人,分配在不同车间的流水线,每天工作11个小时,分成白班、夜班,有的还是体力劳动。高强度的劳动、昼夜颠倒的作息,让一些学生产生不适、反叛,甚至受伤。
他们原本学的是计算机专业,但现在的工作内容与计算机毫无瓜葛。
短短两周时间里,余骏换了三次岗,第三个工作是搬运货箱,每个箱子大约十公斤重。其他同学也基本没有固定的岗位,干的活儿“跟计算机没啥关联”。
余骏上班的打卡记录显示,从6月13日到24日,他的工作时间是晚上7点到早上7点,除去1小时吃饭时间,每天的工作时长都在11个小时左右。
同学们回忆上夜班的状态,“前半夜勉强能撑住,后半夜几乎眯着眼睛干活”。
出发前班主任丝毫没有说过这种工作强度。
出发前班主任承诺的4000+工资也是假的。
进厂第一天,学生们就从驻厂老师口中得知,他们小时工资只有14元。而厂里的正式员工时薪为27元,有老员工悄悄告诉他们“学校应该吃了你们不少工资”。
甚至实习用工合同也猫腻重重:合同上面的甲乙双方没有学校和工厂,而是学生和中介公司。
这明显有违教育部、人社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12条,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第15条,学校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学生实习;第16条,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这批学生被无良的学校伙同中介公司卖了“猪仔”!他们被工厂当成了不用买社保的听话好用还便宜的“包身工”。
“包身工”当然没有什么好待遇,有一个角色在余骏之死中起到了催魂小鬼的作用,他就是“拉长”。
“拉长”就是工厂生产线上的工长,这个人虽然“官”不大,权力也不大,但刚好能管生产线上的工人。
中国社会底层永远不缺这样的人:自己就是韭菜,但只要手里有点微小的权力,他就会将这点权力用得足足的,忘乎所以到把自己当成高高在上的爷。
余骏遇到的“拉长”胡某军就是这么一个小人。
每天11个小时的工作时长,他们不允许请假、不允许旷工,夜班不许打瞌睡,监工的“拉长”用Excel表统计他们的违规情况报告给学校,再由老师在班级群中通报批评。
6月19日,老师通报两名学生因身体原因被遣返回十堰,另一名学生因两次旷工、屡教不改、态度恶劣,被开除学籍,送回十堰,“不再为我校学生”。这些通报是纪律管理的一部分,也是学校对付这些半大孩子的“杀手锏”,没有毕业证不就白读几年书吗?外界都不知他们的管理手段这么下作残忍。
在事发前,余骏已被记录3次“旷工”。
但是根据他的聊天记录和同学回忆,要么是他口头请过假、要么是他托人帮带话,不过事后都被“拉长”胡某军否认,并通知了余骏的班主任。
昼夜颠倒的高强度夜班,因为白天补觉错过饭点而加重的胃病,导致余骏的身体状况出现问题,但“拉长”没有同意他调白班的请求。
6月23日晚上,余骏在搬箱子时撞破了头部,双眼近视400到500多度的他眼镜架也撞断了。
“拉长”用胶带给他简单处理后,让他继续上班。
6月24日上夜班前,也就是事发前一晚,余骏去车间请假,想休息一晚第二天去修眼镜。经过“拉长”口头同意后,他把请假条放到“拉长”办公桌上,回宿舍睡觉了。
没想到第二天早上8点,驻厂老师和中介人员来寝室叫醒了他,质问他昨晚为什么旷工?
根据学校和企业的规定,旷工4次会被开除学籍。
余骏解释自己已经请过假了,并去驻厂老师宿舍写下了“情况说明”。
但回到宿舍不久,他又接到了远在十堰的班主任程某江的电话质问。
随后,班主任程某江不由分说在群里连续发布了两条关于他旷工4次的通报,并称“如有下次坚决开除”。
余骏的父亲也收到了班主任发的微信,出于担心,他拨通了儿子的电话。
“电话里就听着他的声音有些疲惫,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上班时间长,夜班受不了,头晕头疼。”父亲怀疑他受了欺负,他却只说自己头晕,最终挂断了电话。
一直以来,包括在最后那通电话中,父亲余泽伟都在鼓励余骏再坚持一下“不实习,明年就拿不到毕业证,你就不能当兵”。
因为知道儿子想当兵,他告诉余骏,拿到毕业证才能应征入伍。
可惜余骏再也不需要那张毕业证了。
6月25日10:28,就在班主任第二次通报发出后的15分钟,余骏从宿舍6楼跳下。到当天中午12点,医院宣布其死亡。
余骏就是我湖北老家的孩子,我对老家的职业技术学校有一定的了解。
湖北或者说内地的职业学校常年都在为珠三角和长三角的工厂输送工人,而以实习的名义把学生送过来当普通工人使用,吃学生们的工资差额,已经是他们谋取暴利的一套惯用手法,很多人从中赚得盆满钵满。
工厂喜欢用这样的劳动力,因为比较听话,一张白纸好管理,关键是学生想顺利毕业拿毕业证,都不得不服服帖帖在工厂卖苦力。长三角珠三角现在都面临着用工荒的问题,技术工人非常缺乏,职校的学生比农民工的素质要高很多。
很多中介公司常年在学校和工厂之间奔走,非常积极的推动所谓的“校企合作”,他们不仅可以从学生的工资里面“抽水”,还可以从工厂那边拿“人头费”;学校则完成了实习环节甚至就业的任务。
这一过程中,学校分管校长、招生办主任、班主任这几个角色是吃学生工资差额、喝学生血的主力。比如实习的4个月期间一个学生只贡献2000元工资差额,有200个学生,那就是40万人民币!!
至于学生们的感受,他们是不在乎的。高校教师的素质尚且那么差,中职学校的教师素质如何就可以想象了。他们用贪婪和冷血无耻让富士康式的跳楼自杀活活地向前推进了5年!自杀都在内卷吗?
余骏他们还纯粹是个孩子啊!18岁生日都没有过,就这样被他们联手摧毁了......
针对余骏自杀事件,汉江科技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杨金银表示,“这个事情发生以后,我心情非常沉重,压力非常大。”杨金银说,“我们正在等待调查结果。如果我有违法、违规违纪的地方,我从内心愿意接受法律法规的严惩。如果能让这个学生复活,等调查清楚了、公布了,我认为我可以以死谢罪。”
尼玛的,假惺惺地说得好听,心里还没有逼数吗?这种死亡事件你们也不是第一次制造!去年就发生过了啊!
你们这些拿学生当“包身工”和“猪仔”一样出卖的家伙,现在就可以“以死谢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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