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关于调整我市自愿检测人员核酸采样点的通告(2022年2月18日)
关于调整我市自愿检测人员核酸采样点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自愿检测人员核酸检测服务工作,我市对核酸采样点的咨询服务电话和个别核酸采样点进行了调整,现将全市调整后的核酸采样点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含24小时服务采样点)。
请有核酸检测需求的市民提前电话预约登记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儿童携带户口簿),做好个人防护,按预约时间前往相应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
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8日
扬州发布记者 丁云
新媒体编辑 陈一馨